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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新入监罪犯的心理问题是为了应用临床心理学,精神医学的理论和技术。1由专业人员在与被治疗罪犯间形成的一种职关系基础上,通过表情、语言、文字、动作等媒介消除或缓解罪犯的各种心理障碍及异常行为,促使罪犯恢复心理健康。目的是帮助他们解除心理问题,消除不良行为,增强自我控制和社会适应能力,重塑健全人格。1.新入监罪犯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新入监罪犯是指第一次服刑,处于入监初期的犯罪。2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机关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技术、方法,通过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矫正罪犯不正当认识,调节罪犯情绪,扫除其不良或异常心理,完善其人格的一中改造手段。 心理矫治作为一种新型的改造罪犯手段,具有其他改造手段的不可替代性,罪犯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迫切的需要心理矫治。对新入监罪犯进行及时有效地心理矫治,使罪犯进入良性的改造轨道,这对于罪犯的整个服刑生活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1新入监罪犯的绝望心理 罪犯绝望心理既是一种心理疾病,一种情绪,又是一种危险的意识,如果这种危险意识不除,极有可能导演出肆无忌惮的危险行为。3新入监罪犯普遍存在意志脆弱,易生烦恼,不能正确面对人生现实,尤其是不能勇敢承受人生挫折和困难的懦夫。他们在面对人生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时缺乏沉着、冷静的心态;其情绪往往因逆境的困扰而波动起伏;他们在人生的逆境中看不到希望的曙光,对人生灰心意冷;在服刑改造中常常烦躁不安,或唉声叹气,或牢骚满腹,或消极对抗,是绝望心理的初期症状。1.2新入监罪犯的焦虑抑郁心理忧虑抑郁、沮丧悲观是罪犯心理问题的又一症状特征。特别是性格孤僻、内向、怯懦的罪犯是最容易患上这种心理疾病。这种心理病症主要表现是:常常面带愁容、沉默寡言,不轻与人交往,也不轻易向别人吐露自己的心思;他们对监狱改造环境和干警的管理有严重“不适应”或“恐惧”或处处小心翼翼,左顾右盼,躲躲闪闪;他们常常独往独来,很不情愿参与群体性的文体活动,在生活、劳动中很少违规范纪;从表面看去给人以“非常老实”的感觉,心理却隐藏着许多琢磨不透的变数。这种绝望心理病症表面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很容易使管理民警疏忽大意。对这种隐形的绝望心理若不予以有效预防矫治,任其发展下去,很容易引发突发性狱内又犯罪案件,给监狱安全造成措手不及的严重破坏。1.3新入监罪犯的惧怕痛苦心理对于从未到过监狱的人来说,一提到监狱便会使人想到高墙,电网,犯人经常会受到无辜的殴打,因此使人毛骨悚然,充满恐惧。罪犯犯罪被判刑入狱,使很多常态需要和不合理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监狱的各项监规制度,行为规范使罪犯感受到被套上了一个个“枷锁”,活动范围。时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给罪犯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尤其是那些入监前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的社会影响的罪犯因为入监前后的反差太大而痛苦更甚。 1.4新入监罪犯的心理健康及人格障碍新入监罪犯心理健康水平远低于常人,新入监罪犯在精神病性,焦虑,强迫,抑郁等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4罪犯经受的挫折和打击多于常人,相当一部分新入监罪犯对生活失去信心,悲观消极;或者对社会存在不满,怨天尤人。在狱内,罪犯的人身自由被剥夺,行动和言论受到严格限制,罪犯原有的生活习惯和狱内生活的要求格格不入,这些都给新入监罪犯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产生了适应不良,出现敌意,偏执,人际关系敏感,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新入监罪犯的心理状态普遍较差,挫折的耐受能力和应对能力相应降低,在遇到不良刺激时,就容易发生自杀,自伤自残,脱逃,打架闹事等情况。2. 新入监罪犯普遍存在心理问题的原因2.1入监前存在人格心理问题罪犯入监前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及心胸狭隘,性格内向的心理特征。由于文化较低,处世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应对挫折和困难的能力较差,意志比较脆弱,心理承受能力十分脆弱,加之性格是封闭型的,不会轻易渲泄自己的情绪。5不少罪犯的人生之路是坎坷不平的。接连不断的人生挫折、贫寒的家境,严峻的改造现实给他们的思想增加了沉重的压力。这种沉重的人生现实压力对于生性意志脆弱,心胸狭隘的罪犯无疑是难以承受的。他们没有勇气,也没有沉着镇静的心理准备去面对严峻的人生现实。很容易被一些人生挫折或变故搅乱情绪,陷入不能自拔的绝望境地。 2.2入监后环境的变迁及内心的压抑新入监罪犯是指罪犯入监半年左右的一段时间,由于角色的转换,原有地位的丧失,生活环境急剧变化,心理落差大,难以适应监狱生活,这一阶段罪犯的情绪很不稳定,失落、恐惧、痛苦、焦虑、抑郁等多种消极情绪。入监后痛苦的人生经历和挫折是构成罪犯忧虑抑郁、悲观沮丧的关键因素 。罪犯投入监狱,人身自由权利受到法律的剥夺限制,本应保持的社会人际关系受到阻滞,本应继续的家庭生活被中断。强烈的想家,恋家以及亲情依赖心理,社会关系及家庭关系的变更,都严重困扰着新入监罪犯,是新入监罪犯心理上受到强烈的冲击,生理上出现很多不适应。例如,心理压力大,情绪不稳定,神经系统紊乱,肠胃功能失调等等。2.3自己内心存在的悔恨及对亲人的思念罪犯入狱后,思乡念亲心理特别强烈。没有亲情关爱的罪犯看到别的亲人常来监探望,而自己却在高墙内的四角天空下看不到亲人的身影、听不到亲人声音、得不到亲情温暖,孤独寂寞的惆怅之感便油然而生,加之人生挫折和严峻现实的困扰,很容易熄灭心中的希望之火,对改造产生“生不如死”的绝望心理,很容易干出轻生自杀的蠢事。 3. 新入监罪犯心理问题的矫治对策3.1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罪犯心理矫治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心理矫治是指监狱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在帮助罪犯接受教育改造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训练,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具备基本的谋生手段。它不仅着眼于医学意义上的心理治疗而且延伸到社会意义上的矫正治疗,涵盖了思想、情感、行为及帮助罪犯将来适应社会的一切活动。狭义的心理矫治则是建立在严格的心理诊断、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基础上的心理矫正技术与措施。也就是运用心理学的专门技术对罪犯的不良行为习惯进行矫正,对其异常心理进行疏导和矫治。服刑人员作为产生心理疾病的高危群体,其心理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目前,国内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6相应地,关于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也成了研究的重点。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是指监狱部门运用心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对服刑人员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心理干预,促进自觉改造。3.2心理危机的干预和防治 所谓危机干预又称危机调停,是以简短的急诊访问或劝导的形式改善可能导致心理障碍的各种条件的一种精神卫生措施,以避免意外事故或发展成为精神病。7罪犯心理危机干预是指监狱针对新入监罪犯面临的自认为不能克服的危险所采取的措施。我们对新入监罪犯实施的危机干预,一般先运用暗示以稳定其情绪,协助罪犯重新认识罪犯的状态和成因,使罪犯自省到新的认识角度和行为方式,并交给罪犯一些处理逆境和挫折的方式方法。培养罪犯的角色意识,主要采用认知疗法和系统脱敏法。其一,通过法律对新入监罪犯进行认罪服法教育,罪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服从法院的正确裁判,接受监狱的教育改造。其二,以认知疗法引导新入监罪犯去分析,评判自己的错误认知,改变以前对人对事的主观,片面看法,对其取得的进步给予肯定,使其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尽快实现角色上的转换,从而积极主动接受改造。其三,对那些角色转变有困难,焦虑严重,心理承受能力弱的罪犯,在对其采用认知疗法的同时主要采用系统脱敏法,即以循序渐进的方式使新入监罪犯逐步摆脱因初入监狱而产生的过度焦虑,以防止因不能接受角色冲突所带来的自伤自残。3.3以心换心针对新入监罪犯的心理问题,干警要满腔热情地关爱罪犯,8努力消除罪犯对干警的戒备心理,主动与罪犯建立亲切、坦诚、互信、沟通的和谐气氛,在取得罪犯的真诚信任的基础上,趁热打铁地引导他们自愿地把积压在心底的忧郁、烦恼、怒气、委屈渲泄出来,并顺水推舟地表示理解和同情,然后以矫正意识、拯救灵魂、唤醒良知、平衡心理为突破口,耐心帮助分析、查找心理障碍的原因,解开心理疙瘩,驱散心上愁云,因势利导帮助他们怎样正确自己的人生命运;怎样正确对待社会、家庭、婚姻;怎样正确对待服刑改造,怎样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纠葛,帮助他们重振追求美好未来的勇气,重扬人生的风帆。从而拨亮他们心中的希望之光,帮助他们把绝望的心理还原复位到健康轨道,使之变忧郁为欣喜,变愤怒为平和,变消沉为振奋,变悲观为勇敢,于挫折中看到成功,黑夜里看到黎明,并轻装上阵,心悦诚服地投入改造。攻心治本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是一种沟通教育的艺术。要求我们的干警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良好的素养,敏捷的思维,持久的耐心,巧妙的沟通表达技巧。要以干警亲切、坦诚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征服罪犯,以真诚的情感去感动罪犯,以入情入理的真话去说服罪犯。对患有绝望心理的罪犯戒用“审讯”“训斥”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容易对心理疾病本来就很严重的罪犯产生“雪上加霜”的负面效应,不仅不利于其忧郁、绝望心理的释放,反而还会加剧其病态心理的恶化,使攻心教育得不偿失。从罪犯灵魂深处彻底清除忧郁、消沉、悲观沮丧心理病毒,重新点燃罪犯心灵的希望之火。3.4全社会的保护救助罪犯几乎都有一种悲凉的被社会歧视、遗弃、冷漠孤独感。他们看不到人间处处有真情。因而对人生心灰意冷,悲观绝望。9针对这种情况,教育工作中要突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形式上加强个别教育,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学会关爱,有诚心耐心,尊重他们的人格倾向。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监狱要不定期地主动邀请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政法机关有关领导来狱向罪犯讲述祖国的大好形势,倾听罪犯的合理诉求;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狱对罪犯进行心理诊治;邀请有关社会团体来狱帮教罪犯;邀请新闻媒体来狱了解罪犯的改造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借助社会力量帮助罪犯解决一些家庭和本人的实际困难。10采取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架起社会对罪犯的相互了解、认知、沟通的桥梁,为罪犯今后刑释就业、谋生打下人际基础;另一方面使罪犯切身感到大墙内外有阳光,人间处处是春风,切身感到社会的宽容和真情,从而淡化和消除其孤独、绝望心理,增强对人生的美好憧憬和加速改造的积极性。 新入监罪犯除了具备以上心理特征外,还表现出烦躁,自卑,敌意,偏执等心理特征,虽然心理矫治适用于全体罪犯,但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的罪犯可采用一种矫治方法,在罪犯心理矫治上十分强调在方法上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这在新入监罪犯的对策中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应根据其产生的不同原因,有针对的制定矫治方案进行矫治11。新入监罪犯的心理矫治是在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指导下进行的,是一种辅助性的改造手段,与其它改造手段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而不是一种惩罚罪犯的手段,其目的是消除新入监罪犯的心理疾患,解除服刑中产生的消极,否定的情绪,使其顺利的进入改造轨道,最终形成健康的心理,尤其是健康的人格,顺利回归社会。 注释 1.郭念锋:心理咨询师M,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88页。 2陈卓生:新入监罪犯心理适应不良及其应对方式研究J,2003年第二版,第91页。 3.黎学军:罪犯绝望心理成因及防控探微J,2006年第三期,第123页。 4.任希全:新收犯的心里及其矫治J,中国监狱学刊编辑部,2003年版第四期,第59页。5.章恩友:中国监狱心理矫治规范化运作研究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6.车文博:心理治疗手册M,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06页。7.心理矫治辅导站网址。 8.狄晓华:罪犯心理较之理论与实践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67页。 9.辛国恩.翟忠东:中国监狱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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