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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装修合同汇编7篇 装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2.居室规格:房型_层(式)_室_厅_厨_卫1、_室,计_平方米;2、_厅,计_平方米;3、_厨房,计_平方米;4、_卫生间,计_平方米;5、_阳台,计_平方米;6、_过道,计_平方米;7、其他(注明部位)_,计_平方米。总计:施工面积_平方米。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4.委托方式:_5.工程开工日期:_年_月_日6.工程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工程总天数: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1、材料款_元;2、人 工 费_元;3、设计费_元;4、施工清运费_元;5、搬卸费_元;6、管 理 费_元;7、税金(3.41%)_元;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元。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委托代理人:_单位:_住所地址:_联系电话: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代表人:_注册地址:_联系电话: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_市_区(县)_路_号_楼_室。1.2住房结构:_房型_房_厅_套,施工面积_平方米。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4总价款:_元,大写(人民币):_.其中:材料费:_,人工费:_,管理费:_,设计费:_,垃圾清运费:_,税金:_,其他费用: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1.5工程期限_天;开工日期_天_月_日;竣工日期_天_月_日;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第三条材料供应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第四条工程质量4.1本工程执行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4.2本工程由_方设计施工方案。4.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4.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五条工程验收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乙方应提前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6.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至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的工程款;(2)完成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的工程款;(3)竣工验收后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的工程款。(4)竣工验收合格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第八条工程监理8.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8.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8.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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