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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合集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加,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削减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担保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 篇1担 保 人甲方:托付担保人乙方:乙方为解决经营资金短缺的困难,向甲方申请贷款担保。甲方依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贷款人含贷款人或托付人供给担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恪守:说明:“贷款人指金融机构供给的担保贷款业务中的“金融机构及、或托付贷款业务中的“托付人,下同。第一条 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3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止乙方与贷款人之间已经订立或将要订立的一个或多个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贰仟万元大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详细各笔托付担保合同及各主合同指贷款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二、担保金额:甲方愿就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贰仟万元大写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复息、罚息等为乙方向贷款人供给担保。三、被担保债权确实定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在以下日期中最早发生之日确定: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2、贷款人依据约定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之日;3、其他依法或依约能够确定债权之日。四、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各主合同中约定的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为分期还款,那么每期债务的担保期间为该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有本条第三款情形的,甲方的担保期间为确定债权之日起两年。其次条 担保方式一、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担当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内代为清偿。二、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债务,甲方不担当担保责任。三、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归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反约定收回贷款等状况相应削减或解除。第三条 甲方代偿和垫付一、乙方贷款到期未能刚好清偿债务,甲方在根据本合同其次条的约定履行了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按应归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二、乙方因经营缘由或不行抗力因素等造成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期归还分期应还贷款时,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申请临时垫付。甲方垫付后乙方应按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付利息直至全部还清垫付款。本条约定与主合同相关条款相抵触的,以本条约定为准。第四条 甲方的抗辩权甲方依法享有乙方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主合同签订之前一次缴清。担保费按担保总额的肯定比率支付。详细以各期?托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二、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并接到甲方书面还款通知后十五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清偿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约定向乙方行使反担保权利。三、必需担当主合同规定的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复息及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时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四、全部借款之用途必需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五、根据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安排。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一抵押的抵押物;二质押的质物;三质押的质权。七、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状况、借款运用状况、项目进度状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主动协作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那么,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担当。八、乙方应将自己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刚好告知甲方,如需在甲方之外获得其他担保机构及甲方举荐的合作银行之外的银行贷款,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那么,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提前归还甲方担保的贷款。第六条 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担保责任并或在担当担保责任后要求乙方支付担保金额5%的违约金。假设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且违约金缺乏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第七条 反担保一、抵押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全部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区48502。34平方米土地土地运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23第xx号及地上建筑物向甲方供给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2、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全部义务和责任由xx和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市xxxx235号765。16平方米土地土地运用权证号:xx市国用2023第xx号 及其地上建筑面积为444。75平方米房屋房权证:xx字第HKxx号向甲方供给反担保,并由甲方与和xx、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3、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全部义务和责任由xx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xxxx大道xx广场A幢首层xx商铺向甲方供给反担保,并由甲方与xx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并留置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二、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全部义务和责任由xx、xx、xx向甲方供给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三、其他甲方可视乙方详细贷款金额,并经乙方认可后相应增加反担保;新增的反担保有关事项详细以各期?托付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第八条 反担保的实现一、在各主合同约定的还款包括分期还款期限内乙方未归还借款本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五条应尽义务,甲方在供给相应书面确凿证据的情形下,认为足以损害自身利益时,有权解除担保责任或建议贷款人不予发放后续贷款、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而抵押人未复原抵押物价值,也未供给相应的担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在贷款到期含分期还款及宣布提前到期,且在甲方依约向债权人支付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后15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清偿借款的本金、利息、担保费,甲方可自行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包括干脆向法院申请对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抵质押物进行处置,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连带责任人担当担保责任包括处置连带责任人全部的财产。二、甲方就上述反担保措施实现债权时,甲方有权自行选择行使权利的依次,自主确定就其中一项或几项措施优先实现权利。实行以上措施仍缺乏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缺乏局部接着向乙方追偿。第九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变更或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定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附件?借款人声明书?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年 月 日担保合同 篇2论文一、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四、我国买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存在的缺陷五、我国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完善的建议六、结语摘 要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全部权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责任,即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所谓权利瑕疵担保,即保证买受人不致因第三人主见权利而丧失其标的物;所谓物的瑕疵担保,即担保标的物应具有通常的品质或特殊保证的品质。买卖的瑕疵担保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的一项重要义务,也即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担保其品质及其移转的标的物权利上不存在未告知的瑕疵。我国合同法理论确定出卖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即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标的物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即为有瑕疵,买受人用通常方法检查即可觉察的瑕疵,属于外表瑕疵,须要经过技术鉴定或者在运用过程中才能觉察的瑕疵,属于隐藏瑕疵。出卖人对于外表瑕疵和隐藏瑕疵,都应担当责任。本文重点阐述了两项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表现状况以及存在的缺陷。本文还表达了对我国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一些完善建议。关键词:买卖合同 瑕疵担保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一、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全部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偿转移标的物的全部权是买卖合同最根本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交付财产取得价款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接受财产交付价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全部权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责任,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只要权利或物有瑕疵,出卖人必需负责,因此属于无过错责任。正好与其违约责任的过错归责相对应。其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平衡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利益和风险。那么我国?合同法?对于瑕疵担保责任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它在买卖实践中又存在哪些缺陷呢?下文将分别进行探讨。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一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种类: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担保标的物应具有通常的品质或者特殊约定的品质。它包括价值瑕疵担保责任、效用瑕疵担保责任和所保证的品质担保责任三种。物的价值瑕疵担保责任是指担保标的物无灭失或者削减其价值的瑕疵。这里的价值是指物的交换价值,而不包括物的运用价值,运用价值的担保属物的效用担保。效用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担保标的物具备应有的运用价值,标的物无灭失或削减效用的瑕疵。这种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约定的特别效用。例如,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冰箱为了保存和冷冻食品等即属于物的通常效用。但假设合同中约定的自行车为助动车,这就是特别效用。所保证的品质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担保标的物具有其所保证的品质。出卖人对标的物所具有的品质保证,应以双方当事人的合同中的约定为准。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存在的理由:第一,通过对出卖人施加该项义务,使买受人的利益得到满意,保障其利益的实现无任何阻碍,以到达订立合同的目的。这是由买卖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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