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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生态链运行机制研究(四)共生互利机制娄策群1,2张苗苗1,2庞靓2(1.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2.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9)摘 要:本文探讨了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概念和类型,阐述了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的分配方 式,分析了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影响因素。关键词:网络信息生态链运行机制共生互利机制Research On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of Network Information Ecological Chain: W Mechanism of Mutually Beneficial SymbiosisLou Cequn2 Zhang Miaomiao Pang Liang(1. E-Commerce Research Center of Hubei Province of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2.Information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AbstractThis paper gives a research on the concept and types of mutually beneficial symbiosis in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ecological chaindescribing the modes to distribute the benefits of mutually symbiosis in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ecological chain,analyzing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mutually symbiosis in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ecological chain.Keywordsa etwork information ecological chain; operating mechanism; Mutually Beneficial Symbiosis在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共生已成了人类生存的基本定律。在社会科学领域中,运 用共生观点来看待人类社会中诸如政治、经济、文化等等的关系,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这些关系存在 的客观性,按照共生原理不断推进社会的共生进化网络信息生态链是指网络信息生态系统中由信息 生态主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链式依存关系,从共生角度来看,网络信息生态链一旦形成,其网 络信息生态主体之间就具有一定的共生关系。共生能产生共生利益,互利是对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分 配的较高要求。本文主要探讨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概念和类型、共生利益分配方式、共生互利的影 响因素和基本规律。1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概念与类型1.1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概念1879年,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ar首次提出了 “共生”概念,认为共生是不同种属的 生物生活在一起。1981年,玛格丽斯认为,共生是不同生物种类成员在不同生活周期中重要组成部分的 联合。我国学者洪黎民认为,共生是指由于生存的需要,两种或多种生物之间必然按照某种模式互相依存 和相互作用地生活在一起,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共生美系张斌峰认为,共生是个体之间、生命 体之间、共同体之间(团体之间、集体之间、国家之间)、人与自然生命和宇宙生命之间的和谐共存与共 在。康毛荐其等认为,技术共生是技术共生单元在共生环境影响下,通过一定的共生模式结合而成的能够 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并能产生共生效应的技术间的组织关系综合上述观点,可以认为,共生 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共生单元在一定环境下,通过一定的共生模式结合而成的,能够产生共生效应的共同 生存关系。互利是指具有共同生存关系的双方或多方互相有利,彼此受益。*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网络信息生态链发展机制与优化管理研究”(项目编号D114研究成果之一。综合上述观点,结合网络信息生态链的特点,我们认为,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 态链中共生主体对共生利益进行互利分配的行为(现象、过程)。对于这一概念,须明确以下几点: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共生利益是指链中共生主体通过共生作用所产生的利益增量。其实,网络信息生态 链的共生利益就是链中共生主体通过共生作用所产生的价值增值,也就是共生理论中所谓的共生能量。网 络信息生态链的共生利益可以是经济收益的增加,也可以是共生主体素质的提高,还可以是共生主体形象 的提升。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落脚点是共生利益分配。“共生”和“互利”两个概念组合可形成“共生 互利”和“互利共生”两个概念。在“互利共生”这一概念中,互利是前提,共生是目的,其落脚点是生 态主体在互利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共生。在“共生互利”这一概念中,共生是前提,互利是目的,其落脚点 是共生主体如何实现互利。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不是强调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如何共生,而是 强调如何对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共生利益进行合理分配。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要求共生主体相互有利,彼此受益。网络信息生态链中的共生体在运行过程 中,可能产生偏害(对一方有害,对另一方无利也无害)、偏利(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无利也无害)和 互利(互相有利,彼此受益)等不同的共生效应。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共生互利要求链中共生主体之间产生 互利效应,尽可能减少偏利效应,杜绝产生偏害效应。1.2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类型划分的主要标准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类型划分有多个标准,为本文研究的需要,主要以共生主体所获利益类型结 构、所获利益与其投入的匹配程度两个标准对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类型进行划分。1、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所获利益类型结构按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所获得的利益类型是否相同,可以将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划分为同 质共生互利和异质共生互利。同质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都获得相同类型的利益,如共 生主体都获得经济利益,或者都获得素质利益;异质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获得不同类 型的利益,如共生主体获得经济利益,而共生主体获得形象利益。当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主体间为一 元互利共生,即共生主体间只有一种利益参与分配时,共生主体间的互利肯定是同质共生互利;当网络信 息生态链共生主体间为多元互利共生,即共生主体间有多种利益参与分配时,只有每个共生主体都获得多 种同样的利益才是同质共生互利,只要有一个主体未得到其中的一种利益,就属于异质共生互利。如共生 主体A、B、C之间有经济利益、素质利益、形象利益参与分配,湍B、C都获得了这三种利益,则为同 质互利共生;若A、C获得了经济利益和素质利益B获得了素质利益和形象利益,就整体而言A、B、C 之间为异质互利共生;但就部分而言,即A、B而言,则为同质互利共生。2、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所获利益与其投入的匹配程度按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所获得的利益大小与其投入多少是否匹配,可以将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 互利划分为公平共生互利与偏畸共生互利。公平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所获得的利益与 其所投入相匹配,投入大而获利多,投入小而获利少;偏畸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获得 的利益与其投入要素不匹配,投入大现而获利少或投入小而获利多。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公平既可 以是绝对公平(或称客观公平),也可以是相对公平(或称主观公平)。一方面,由于网络信息生态链中 共生利益有些是可以计量的(如经济利益),而部分是难以计量的(如素质利益和形象利益),不同共生 主体投入的要素不同,也难以进行比较,因此,所获利益与投入是否匹配难以准确衡量,大部分的公平只 能是相对的,并非绝对公平。另一方面,即使是容易计量的利益和便于比较的投入,同一数量的利益和投 入对不同共生主体的效用是不同的,例如,投入一定的信息资源,得到万元的经济收益,这10万元, 对于一个大型网络信息服务商来说是微不足道的,而对于网络消费者个人来说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获利 与投入是否匹配,不同的共生主体有不同的感受,因此,对公平和偏畸的认识带有一定的主观性。1.3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基本类型将上述两种划分进行组合,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可分为同质公平共生互利、异质公平共生互利、 同质偏畸共生互利、异质偏畸共生互利四种基本类型。不同类型在共生主体空间范围、共生结构稳定状态 和共生链功效程度上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其适用的情况也相应有所不同。1、同质公平共生互利同质公平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获得相同类型的利益,且所获利益大小与其投入多 少相匹配。在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同质公平共生互利中,共生主体公平地获取利益,不会被区别对待,节点加入共 生体的意愿较强烈,参与共生的主体数量增加,但由于共生主体只能获取相同类型的利益,许多诉求不同 的主体不会主动加入到这种共生体中,从而限制了共生主体的范围和数量。在同质公平共生互利中,共生 主体获取利益与其投入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共生主体间的矛盾,共生主体间的关系较易维持,共 生结构稳定性较高,而且由于共生主体获取的是相同类型的利益,利益分配的可比性强,易于分配的客观 公平,其所获利益与其投入相匹配程度更高,共生结构会更加稳定。在同质公平共生互利中,共生主体公 平地获取相同类型的利益使得其创造共生利益的积极性较高,能动创造性增加,从而提高了信息流转的质 量、数量和速度,提升了整个网络信息生态链的整体价值,共生所产生的功效较强。2、异质公平共生互利异质公平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获得不同类型的利益,所获利益大小与其投入多少 相匹配。在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异质公平共生互利中,投入与收获也是相对公平的,节点加入共生体的意愿较 强,而且不同的共生主体能够获取不同类型的利益,诉求不同的节点也可以加入到这种共生体中,愿意加 入共生体的节点也会增加,共生主体的范围和数量比同质公平共生互利大。在异质公平共生互利中,主体 获利与其投入相匹配有利于共生结构的稳定,但由于共生主体单位获取的是不同类型的利益,利益分配的 客观公平程度不及同质公平共生互利,因此,其共生结构稳定性相比同质公平共生互利较。在异质公平共 生互利中,主体公平获利,共生所产生的功效较强,但由于不同类型的利益进行分配,与同质公平共生互 利相比,客观公平程度较低,其功效比同质公平共生互利弱。3、同质偏畸共生互利同质偏畸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获得相同类型的利益,但所获利益大小与其投入多 少不匹配。在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同质偏畸共生互利中,共生主体只能获得相同类型的利益减少了利益类型诉求不 同的节点加入共生体的意愿,而且共生主体所获利益大小与其投入多少不匹配,获利多少常常受主体能力 大小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链中较为弱势或因为其他因素不能公平获利的节点不愿加入共生体中,因此,与 其他类型相比,同质偏畸共生互利的共生主体的范围和数量最小。在同质偏畸共生互利中,偏畸互利使得 主体间矛盾加大,主体间的关系难以良好的维持,共生主体异动频繁,不利于共生结构的稳定,而且由于 共生主体获取的是相同类型的利益,利益分配时更易于从利益量上进行对比,共生主体能够从比较中发现 客观不公的现象,从而进一步加深主观不公的感受,共生结构相比其他类型而言更加不稳定。由于同质偏 畸共生互利中共生主体对客观不公与主观不公的感受都会增强,不利于调动共生主体创造共生利益的积极 性和能动性,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功效相比其他类型而言较弱。4、异质偏畸共生互利异质偏畸共生互利是指网络信息生态链中共生主体获得不同类型的利益,且所获利益大小与其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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