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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才能强,技术程度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 从头上防止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平安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为躲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 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用处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防止产生纠纷。作为催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 其中一局部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 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 在进展处分的同时, 对其进展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农民工工资详细管理方法 :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 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络 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2)创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展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视管理,各工程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本钱, 平安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最后由财务部进展网上支付, 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5)定期进展平安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1)劳务队伍应服从工程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工程部对该民工处分30 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分50 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 ;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工程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1000 元,殴打工程部所属员工的, 将对该劳务队伍处分 5000 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展处理。(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安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才能。(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列表上报到工程部办公室, 由工程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 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员的管理,要按技术交底、图纸及技术标准施工,假设达不到要求,现场技术负责人有权减少或停顿劳务队伍的支付。(5)工程部向劳务队伍提供合格的钢筋、砼等半成品材料,劳物队伍对施工质量负责,不准偷工减料, 不准试用不合格的材料, 应装备足够的业务纯熟的技术工人及精干的管理人员, 要保证每道工序必须有一个负责人。如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出现一次不合格须再次检验的, 每不合格一次罚款 50 元;监理提出指令性整改的,每次罚款 500 元 ;监理提出肯定表扬的,每表扬一次奖励 300 元;对需要停工整顿的,每次罚款 1000 元;对停工整顿且业主、监理对工程部进展罚款的,劳务队伍必须承当罚款并加罚 1000 元。对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的劳务队伍承当。(6)分包劳务队伍所承当工程的资料由劳务队伍承当填写,分包劳务队伍必须装备工程技术人员, 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劳务队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资料,然后将资料交给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复检合格,再由工程部检验,工程科检验合格,方可由工程科联络监理验收, 严禁无资料报验和自行找监理验收。劳务队伍技术人员在填写原始施工资料前, 必须仔细阅读图纸和技术标准, 原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图纸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上交后如被检查出错误,将处以元/份的罚款,罚款针对填写人及复核人,并重新填写。(7)劳务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平安技术消费规定、规程、设计、施工等文件及与公司签定的平安协议制定出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保障平安施工;各劳务队伍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施工机械、 人员平安要妥善管理, 认真履行平安合同及执行公司下发的关于平安施工的相关规定, 劳务队伍平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劳务队伍承当。(8)劳务队伍应按时完成工程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各劳务队伍应装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 同时根据甲方与其签定协议上规定的工期每月上报施工方案,项目部审批后下发执行。如超额完成任务,当月奖励1000 元,如完不成任务罚款1000 元 ;工程部有权根据详细情况对劳务队伍的方案进展调整。对连续2 次不能完成方案的,工程部有权对其承当的施工范围、内容进展分割。(9)为标准现场文明施工,工地沿线除设置必要的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外, 整个施工现场应做到布局整齐、 文明责任区明确, 并有明显标识 ;每一个施工环节必须做到不因施工而给已完工程及其它工程造成损伤或影响,施工现场不得出现由于施工组织不合理而造成停工的现象 ;施工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应佩挂证卡, 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工地各项管理制度, 防止和降低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10)工程部统一提供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旗帜等,劳务队伍有义务进展保管、 摆放,各劳务队伍在日常消费中要负责保管、 摆放好自己所属责任区内的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旗帜等,如有丧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按价赔偿。(11)工程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下发给各劳务队伍的半永久材料、周转材料或租赁给劳务队伍的小型机具,由劳务队伍自身负责使用、保管,不准私自转让,一经发现根据情况扣款,假设有丧失或损坏,必须按合同约定价格赔偿。(1)结算、支付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且劳务队伍完成的工程工程进度,公司可根据详细情况对其进展适当调整, 所有支付金额数量由工程经理确定并签字前方能支付。(2)各劳务队伍应按方案完成工程量,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工程经理,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3)劳务队伍属现场项责人直接收辖,现场负责人可根据劳务队伍的管理、质量、进度、平安、文明施工等情况调整其支付金额;假设劳务队伍不服从现场技责人的管理,现场负责人可回绝其支付申请。(4)各劳务队伍必须保证材料、机械的正常使用,如不执行机械材料的规章制度,工程经理可以回绝其支付申请。(5)各分项工程的原始资料及检验资料在该分项工程完成后48 小时内交工程部,要求正确无误并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齐全。工程部按其已上报资料的工程数量占完成工程数量的比例调整其支付数量。(6)劳务队伍应保证全部资金用于工程建立,并定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挪做他用,工程部将停顿其下期计量支付。(7)工程部提供的钢筋、成品砼、波纹管、钢绞线等用于工程的永久性材料,最后以图纸设计数量进展结算,超出局部由劳务队伍自负;对于劳务队伍领用的模板、架管、木材等周转性材料,如有丧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负责赔偿,并从进度结算中扣除,对于租用公司的机械设备要保证其正常运转,如有丧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负责赔偿,并从工程款中扣除;(9)劳务队伍的暂住证费用、地方需交的其他费用由工程部代交,费用在每次月支付款中除。所招临时工年龄应在 18-35 周岁之间。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的年龄可放宽,但决不能招收 18 周岁以下童工及病残人员。非特殊岗位不得招收女工。所招临时工必须有身份证并无任何犯罪记录。必要时,应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临时工的需用数量、工程或增减必须由各工种负责人报工程经理批准并报公司备案。(4)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平安、技能、质量、纪律等培训。(5)临时工招收后应明确规定工资、平安、纪律、技能等方面的责权要求。(6)临时工的直接收理人为各班组负责人。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做好对临时工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杜绝临时工人员出现质量平安事故和违背公司纪律或违法犯罪等行为。临时工原那么上不得安排其从事驾驶、控制、仓库保管等重要工作。技术工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或特殊执行。临时工必须挂牌上岗,工作牌上应注明其工种,并帖照片。(11)正式员工的行为守那么适用于对临时工的管理。施工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1)电工作业 (含发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械司机,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 (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撤除、维修工 );(6)锅炉作业 (含水质化验、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质化验工);(7)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安康,无阻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获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4)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建委安排进展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展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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