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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明代史学中国封建史学的衰微对于明代的史学发展状况,自清朝以来,历来评价不高。如明末清初的张岱说:“有明一代,国史之诬,家史之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年,总成一诬妄世界。”对明代史学评价很低。谢国桢先生的增订晚明史籍考则认为明代史学最盛。第一节 明代史学的特点 一、官方史学没落明代官方史学没落,既没有设置专门的史馆,对史学活动也不重视。而且中期以后,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连续不断,内阁倾轧、党派纷争等都影响到官方史学的发展。二、私家修史兴盛,野史发达谈迁称之为“汗牛充栋,不可胜数”,全祖望说“不下千家。”清代四库全书总目说:“明人学无根柢,而最好著书,尤好作私史。” 1、私修纪传体史书:A郑晓吾学编B邓元锡明书C何乔远名山藏D朱国桢皇明史概:成就很大。2、私修编年体史书:A谈迁国榷:有明一代完整的编年体史书。B薛应旂宪章录C张铨国史纪闻D雷礼皇明大政记E谭希思明大政纂要F陈建皇明资治通纪 3、私修纪事本末体史书: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和元史纪事本末4、典制史、政书与经世文的编撰: A.徐学聚国朝典汇B.王圻续文献通考:上续马端临文献通考,又增补了“节义”、“书院”、“氏族”、“六书”、“谥法”、“道统”、“方外”诸考,从而扩大了志书的内容。尤以保存明代史料内容为多,对研究元明典制有一定价值。C. 于继登典故纪闻:史料价值较高。D.冯应京皇明经世实用编E.陈子龙、徐孚远、宋征壁编写皇明经世文编:三、经济史著作繁多1、漕运与水利方面的:潘季驯河防一览,总结经验:“综理纤悉”,是综合治理的方法,治河、治漕、治淮、治海相结合;生平以“束水攻沙”为治河基本方针。邵宝漕政举要录、杨宏漕运通志、归有光三吴水利录。2、农政、盐政、荒政、榷政之书:徐光启农政全书、马一龙农说、朱廷立盐政志、俞汝为荒政要览、周孔教救荒事宜、王宗圣榷政记等。3、王圻续文献通考含经济史内容42卷,关于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土贡、国用。四、史学思想活跃明代前期,思想界沉闷无生气。中期,心学兴起,对明代学术产生很大冲击。在史学上出现了几大思潮:1、启蒙史学思潮:对当时的封建思想进行批判。祝允明:汤武非圣人,伊尹为不臣,孟子非贤人。李贽: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决于一己之是非。2、经世致用史学思潮:与现实社会紧密联系,史家经世意识普遍。3、实证史学思潮(即考据学)。考据学在明朝还是伏流,至清代乾嘉时才成为主流。五、方志兴盛明王朝对纂修方志的活动非常重视。各朝中央政府屡有修志之举,并在编纂全国总志的同时,均下诏各地修志。有明一代,十三布政使司都有志书编纂,而且府、州、县等地志也大量出现,有的县志还一修再修。万历年间就已“郡邑莫不有志” 。不过,数量虽多,但质量却很成问题。所谓“事既归官,成于借手。府县等诸具文,撰修类皆不学。”从各种资料看来,明代地方政府在修志时,有着一套比较系统的组织机制 :一是有一定的志书体例。中国古代,由官府统一制定志书体例始于明朝。为了因地制宜,朝廷也允许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略作变通。二是有申详呈报制度。三是有乡绅呈请制度。 四是建立公告制度。 明代一系列修志机制的建立,一方面体现了明朝统治者对纂修方志活动的重视,规范修志行为,防止志书越轨,违背他们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呼吁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促进了各地志书编纂的发展与进步,标志着我国方志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六、出现了历史著作的普及性潮流明代史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包括当代史在内的普及性史书大为流行,绝大多数人都不再像前代史家那样去谋求朝廷的认可,而是面对社会上的广大读者。他们著史写史是为了在社会上广泛流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其中所记之事与所持见解,在整个社会文化氛围中表现出浓厚的史学普及意识。这在明初的官、私修史活动中即已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此后,官、私修史活动的这种普及意识更是持续增长,到明神宗时达于鼎盛,并一直持续到明末。风气所及,一些史家虽不欲刊行其书而不可得。民间的书坊、富户、学塾等,也参加纂史。 大多互相抄撮,极少力作,而且为牟利而图新鲜、抢进度,编纂草率,但也还是遵循着史学规范,采取史书体式进行编纂,总体上做到不凭空虚构史事,不故意采用已知是虚幻失实的内容,同时注重传布历史见解,史论地位比较突出。明朝灭亡后,普及性史书仍在流行,还产生出许多新的作品。但当考据学成为学界主流的时候,它们退居到次要地位 。随着四库全书的编纂,查禁违碍图书活动在全国迅速展开,这些书绝大多数被打入禁毁图书之中。 第二节 明代官方史学一、明代官方的史学活动组织明代既没有专门的史馆,也没有专职史官。其官方史学活动组织主要有二,即起居注和翰林院。起居注设于朱元璋即吴王位元年(1364),但此后罢设不常,至万历初期终于罢去。翰林之官始于唐朝,但当时只备文学顾问,无修史之任,宋时亦然。元世祖时,设翰林国史院,其后又称翰林兼国史院,于应奉文字之外,兼有史官之职。明初,典章制度多承元朝旧制。洪武十四年设翰林院史官,但并非一力专职修史,尚有其他一些行政事务,而更为荒唐的是,包括史官在内的所有翰林院官员,“官名虽异,然皆不分职,史官皆领讲读,讲读官亦领史事。” 从而造成“翰林皆史官” 的局面,这就更使史无专司。郑晓:“我朝虽设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特有其名耳。” 这种情况,愈到后期而愈发不可收拾,因而也就顺理成章的出现了如下现象:“馆阁诸公,以无所记载为合宜,若违众有作述,则馆中多疾之,不能安其官,故非以功令约之,虽有贤者,亦不过从容待迁而已。” 二、明代官方的史学活动1、元史前后二次修纂,时间只有11个月,成书之速带来了不少缺陷和讹误。一是详略悬殊,疏漏太多。二是编写草率,杂乱重复,缺乏熔铸加工。三是人名、地名的汉译多不统一,由此也造成讹误者甚多。四是文献取材不完备。 但是作为一朝正史,其体例是基本完备的,资料也还比较丰富,特别是当时据以修纂的十三朝实录、经世大典等现在多散佚不传,故而至今仍为研究元史的基本史料。 2、明实录的纂修是明代最为重要的官方史学活动。在现存明实录中,大多有“修纂凡例”。从对象上看,是以皇帝为核心,以皇亲国戚、文武官员为主体,兼及下层人民;从内容上看,是以政治为核心,以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为辅,目的是为皇帝提供治乱兴衰的借鉴,歌颂先帝的“功德”和“仁政”。从各朝实录看来,虽然有些实录没有具体制定“纂修凡例”,但也遵守既定的义例规范。明代实录修成,都要举行隆重的进书仪式。实录纂成后,誊写正、副两本,分藏不同地点,而将底稿在进呈前,由史官会同司礼监官于太液池旁椒园焚毁,使一字不传,以示禁密。明代实录中除存在一般性的史书避讳外,在其纂修过程中,还因政治斗争而直接造成了实录的改修、重修等情况的出现。这当然是官方史学与现实政治紧密相连的极端例证,将官方史学在组织和运行中无时无刻不受到统治阶级政治因素干预和破坏的情况,给予了毫无遗漏、突出而充分地展现。 3、大明会典的编纂大明会典也是明代官方史学活动的一项重要成果。起源于明太祖时期,神宗时修成颁行。会典以六部为纲,分类记述各种典章制度,后面附以历年事例,目的是“使官领其事,事归于职,以备一代之制。”现在看来,这部书确实是当今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来源,但它在编修过程中,在组织和运行中,也受到了统治阶级内部政治因素的干预和破坏。 4、万历朝官修“国史”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1593)九月,礼部尚书陈于陛上疏,建议诏修纪传体“国史”。这是明代自开国以来二百余年中惟一的一次纂修“国史”活动,因而很快得到了神宗皇帝的批准,并于次年三月正式开局纂修。陈于陛在上疏中,对纂修“国史”的一系列问题都提出了详细的构想。在此后被任命的五十余名总裁、副总裁和纂修官中,也有不少人为修史出谋划策,纷纷提出建议。 但好景不长,两年以后,因宫中起火,特别是陈于陛卒后造成的“主议虚无人”和“同列害成”的主观原因而告罢。在明代官方史学活动的组织和运行机制中,各种现实政治斗争对史学的干预和破坏的力量是极其强大的。当然,这也并不是明代才有的现象,唐代史家刘知几早在此前八百余年就已经指出了官方史学的这一弊病,可以说,这是官方史学与生俱来的痼疾,其自身是不可能清除和解决这一赘瘤的。 第三节 晚明史学三大家1、王世贞:见教材2、李贽:其著作有强烈的历史批判精神和突出的史学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张历史评价不应“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二是把历史进程看作是种种不同历史人物活动的轨迹,不论这些历史人物的活动的性质及其后果如何,都应当在这个轨迹上反映出来。三是表现在对众多历史人物与众不同的评价上,敢于非前人所不敢非。 3、谈迁:原名以训,字观若,明朝灭亡后,改名迁,字孺木。国榷总计32年才最终定稿。在编年体明史中篇幅最浩繁。取材主要根据列朝实录和邸报,参以其他明人著述百余种,对史事的记述十分慎重严谨。黄宗羲:“详赡博辨,足资征信,在明季史乘中,要以此书为善。”特点:直书实录。长于评论。严于考订。当然此书也有缺点,如有过于简略和自相矛盾或重复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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