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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一九年七月精选范本目 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火灾分级1.4工作原则1.5预案体系1.6适用范围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组成2.2职责任务2.3工作分组3预测预警3.1信息监测与预测3.2预警级别和发布3.3预警处置4应急处置4.1信息报告4.2先期处置4.3应急响应4.4现场指挥4.5专业处置4.6扩大应急4.7应急结束5善后处理6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7综合保障7.1装备保障7.2队伍保障7.3通信保障8预案管理8.1宣传教育与培训8.2考核与评估8.3责任与奖惩8.4灭火演练9附则9.1预案启动9.2火灾等级标准9.3预案解释9.4预案实施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成都市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发生消防安全事件时,能统一步调、协同作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在消防安全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3火灾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安全事件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火灾等级标准见附则。1.4工作原则1.4.1科学施救,救人第一。在处置各类消防安全事件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将至最低。1.4.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1.4.3依法应对,加强管理。严格依法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促进消防安全事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1.4.4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根据“属地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地联合行动”的原则,按照消防安全事件地域实行属地管理。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消防安全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1.4.5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件,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1.4.6依靠科技,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综合能力。1.5预案体系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分市、区(市)县、单位和基层组织三级管理。1.5.1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本市处置消防安全事件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市级部门应急预案是市相关部门根据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消防安全事件制定印发的应急预案。1.5.2区(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市)县相关单位、部门制定印发。1.5.3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6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消防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灾害事故所引发的消防安全事件的灭火救援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组成指挥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经信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成员:市政府新闻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成都环境集团(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森林消防(特种救援)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和市消防救援支队1名分管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2.2职责任务2.2.1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全市应对消防安全事件工作形势,组织开展相关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省应急厅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按规定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报请应急委启动二级响应,统一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信息;负责指导协调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较大火灾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按照市应急委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全市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统一协调其它力量参加火灾事故灭火救援;负责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善后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消防安全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市消防火灾事故情况,承办市消防安全指挥部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开展重特大或特殊情况下较大火灾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组织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较大火灾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按照市消防安全指挥部要求,做好预案启动、重大火灾事故及其他需要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工作;承担组建市级灭火救援专家组,并负责统一调度;负责市消防安全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承办市消防安全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2.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新闻办: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市互联网信息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引导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将全市消防安全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火灾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参与组织消防安全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市经信局: 负责协调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落实免收灭火抢险救援专用无线电台频率占用费等政策;负责协调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应急保障,组织落实国家医药储备的紧急调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火灾逃生教育和演练,做好受消防安全事件影响学生的安置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消防安全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人员疏散;负责各单位救援车辆的交通保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秩序维护,控制事故责任人员;负责消防安全事件的舆情管控;根据灭火作战需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进行必要的管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研判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处置意见和建议。市住建局: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建筑结构安全评估,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消防安全事件调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联系挖掘机、装载车、吊车等大型设备参与作战行动,调度运输车辆转运、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市水务局:负责市政消防供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市公园城市局:负责调度洒水车辆为灭火救援现场供水。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做好消防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市文广旅: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做好消防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以及受火灾影响游客的安置等工作。市卫健委:负责火灾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市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各机构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消防救援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市金融监管局:组织、指导、协调保险机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对遇难、受伤人员进行保险理赔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灾情响应等级,成立灭火指挥部;负责消防安全事件的接警调度,调集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开展救援;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救援力量的作战行动;负责收集、汇总火情和具体灭火工作情况,及时向市政府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负责宣布消防安全事件各个响应等级之间的转换;负责协调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安全事件调查工作;负责为新闻机构提供消防安全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按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示接受媒体的专访。 成都环境集团(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政消防栓、消防井盖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市政管网的供水保障工作。成都森林消防(特种救援)大队:承担市消安指安排的灭火救援任务。 2.2.4区(市)县指挥部职责各区(市)县政府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2.2.4应急联动119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相互通报警情,119根据警情描述,向110、120报告请求到场参与救援,并视处理需要,报属地指挥部调派相关联动单位到场参与处置。2.3工作分组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下设灭火指挥组、社会面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发布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顾问组,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灭火救援、起火原因调查等各项工作。2.3.1灭火指挥组: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包括市住建局、市城市公园局、市气象局、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力量;负责各参战力量之间的通信组网,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2.3.2社会面控制组: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牵头,市公安局治安、交通以及属地分局负责组织力量维护现场周边社会面秩序及舆情监控。2.3.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援队伍进入消防安全事件现场,对伤病人员实施医疗救治。2.3.4新闻发布组:在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组建,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事件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响应。2.3.5善后工作组: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各项工作。2.3.6后勤保障组: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及时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战勤保障预案。2.3.7专家顾问组:由消防、建筑、化工、气象、地震、市政等领域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在编制灭火救援和通讯保障预案、开展大规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参与开展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在消防安全事件现场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技术保障,协助指挥决策;协调本领域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3预测预警运用信息化通讯技术手段,完善全方位、立体化风险监测预警与信息直报机制。加强微型消防站、消防中队、物业公司等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测,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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