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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IASB十年的个人回顾Warren McGregorWarren McGregor摘要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回 顾十年历程, IASB 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显得混乱不堪。组建之初, IASB 定位为会 计领域的“智囊团”,其任务是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世界各国可以在自愿的 基础上进行采用。成立不久, IASB 便赢得了国际认可,但这却将它推入了喧嚣 而忙乱的国际会计标准制定泥潭。在清楚认识到这一点之前,IASB已面临纷繁 复杂的局面,它不仅要解决具有挑战性的技术问题,同时因试图解决极具争议的 会计实务问题而不得不应对来自政界和其他方面的压力。2011年,IASB成立之 后的第十个年头,这一年最早一批理事会成员,包括作者本人,都已全部退休。 这篇文章是作者对 IASB 十年旅程的个人回顾,它罗列并讨论了十年中发生的部 分重大事件,包括这些事件对当事人的影响。2001 年 4月, IASB 举行了成立后的首次公开会议。接下来的十年,它以近乎 疯狂的速度着手组建了一个综合性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并协同下属的监督机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IFRS Foundation Trustees)致力于创造一 种鼓励各个国家的会计主管机构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取代各自国家标 准的环境。但是,有一条重要的原则我们从一开始就必须牢记,那就是IASB没 有权力要求任何一个实体或国家使用它制定的会计准则,准则的使用完全基于实 体或者国家的自由意愿。然而,一旦此事涉及到某个国家或地区,如欧盟(EU), 当其将相关会计准则纳入自己的法律体系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需要放弃 一些主权,而通常情况下政府是非常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主权的。这使得国际层面 的会计准则制定工作具有了特殊性,附属的政治因素被不断渲染和放大,让IASB 头十年的工作充满了挑战。尽管有时需要面临似乎无法逾越的障碍,但IASB在头十年里依然取得了长足 的进步,为建立一套全球适用的高质量会计标准而不断进取。事实上,目前IFRS 已在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采用或得到批准,这足以证明IASB的工作取得了 巨大的成就。现在回想起来,这种变化的速度是非常惊人。本文是我个人(指的是本文作者沃伦麦格雷戈(Warren McGregor),他是 一名独立财务报告顾问,在2001-2011年间担任IASB理事)的IASB十年工作 经历回顾。在文章中,我将尝试追忆并讨论十年历程中所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 我有幸在IASB担任了 10年的理事会成员,并且在其前身一一国际会计准则委 员会(IASC)里从事了 17年的理事会顾问工作,因此,我在文章中都是以一个 局内人的身份来表述观点,同时也会不可避免地谈及这些重大事件对当事人的影 响。从 IASC 到 IASBIASB的成立是IASC数年改革历程的最终成果。获封本森勋爵(Lord Benson) 的亨利本森(Henry Benson)是库珀兄弟公司(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 Cooper Brothers &Co)的高级合伙人,设立IASC的想法最初就是由他提出来的。 IASC 成立于1973 年,其目标是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统一。但成立不久, IASC 便遭遇了来自于新兴的国家标准制定机构的阻力,正如多年以后IASB所面临的 局面。尽管IASC的目标是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统一,但在最初几年里,IASC所作 的工作仅仅是为没有能力制定准则或者准则制定能力尚未健全的国家制定会计 标准。在此期间,参与国际会计准则QAS)制定的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 英国以及美国,这些国家都已有完整的准则制定程序,并形成了以投资者为导向 的财务报告制度,它们愿意为制定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资源,但却没有兴趣 在自己的国家采用这个统一准则。IAS包含许多替代性准则,列举了可以接受的 实务操作(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排除了不可接受的实务操作),其措辞有时不清晰 和/或含糊不清,部分原因是因为起草委员会成员的母语不同,并且所具备的起 草经验也不一样,另外一部分原因是一些成员希望准则保留一定的回旋余地。我 记得曾有一名IASC代表机构的成员向我抱怨过准则提案的措辞,但认为他们代 表团不会太在意这个问题,因为“在翻译过程中,他们能够修正这些模糊之处。” 这虽然是开玩笑的说法,但突显出在国际准则制定的初期,各个机构抱着儿戏的 态度参与,并未认真对待这一工作。IOSCO 推动变革IASC向IASB的过渡始于1987 年,当时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提出建议, 声称如果IASC能够提高准则质量,IOSCO将考虑批准其成员使用IASC所制订 的准则。IASC迫不及待地接受了这一提议,认为此举不仅能够扩大IASC的客 户基础,同时能说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让其废除外国发行人必须采 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 )这一强制性要求。美国以前是,现在仍然是 全球会计准则趋同进程中必须攻克的最大障碍。在接下来的13年时间里,为提高准则质量,IASC紧锣密鼓地推出了一系列行 动方案,包括取消可选性会计处理方法,改进现有准则的起草工作,并制定新准 则。在此期间,IOSCO密切监督着IASC的工作进度,SEC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年,一切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SEC向其监管成员机构发出了使用建议, 表示允许外国发行人使用IAS。然而,美中不足的是,SEC对这项提议仍然有所 保留,要求外国发行者就IAS的使用情况进行披露,内容涉及IAS与US GAAP 的会计处理差异以及阐述特定替代会计处理方法。除此之外,IOSCO还提出了 许多改进要求,敦促IASC进一步提高IAS质量。经过了长时间的努力,却只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虽然令人失望的,却似乎也 在IASC的意料之中。在漫长的改进过程中,IASC逐渐察觉到某些不妥,怀疑 IOSCO 作为 SEC 从属机构,是否能够继续向前推进以实现最初目标。最初让 IASC 产生这种疑虑是 IOSCO 对 IASC 的可比性和后续改进项目的反应。该项目 于1993年结束,但IOSCO要求IASC做进一步改进,并为包括无形资产和金融 工具在内的其他会计项目制定新的准则。由此, IASC 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想要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全力支持并采用 IAS,仅仅靠提高准则质量是远远不够的。就拿SEC来说,虽然它对外宣扬希望 获取“高品质”的会计准则,却在私底下大谈IAS欠缺全球采纳所需的基础设 施元素。就在 IASC 为满足 IOSCO 要求而全力以赴的时候,国际准则制定界出 现了新生力量,它就是 G4+1。G4+1 异军突起G4+1 由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包括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 员会(AASB)、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UK 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该机构从1993年开始召开定期会 议,而 IASC 主席和秘书长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会议。 1996 年,新西兰财务报告准 则委员会(FRSB)加入G4+1。G4+1最初定位是一个智囊团,专注于进一步挖 掘财务报告的可改进之处,而无需理会各自国内繁琐的日常性会计事务。G4+1 针对一系列前沿会计问题(如合资、租赁、股份支付和绩效报告)发表 意见,旨在影响财务报告的发展方向,无论是在IASC层面还是国家层面。然而, 随着时间的流逝, G4+1 的活动却对国内和国际的政治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由于IASC是按照IOSCO的要求来推进改进计划的,这就让某些国家的会计 准则制定机构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因为本国的立法机构要求它们停止会计准则 改进计划,不要超越IASC的准则改进进度,担心不同的改进进度会造成不公平 的竞争环境,让本国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换而言之,相关的国家会计准则制 定机构迫于压力,不得不停止制定自己的工作安排,努力与IASC的工作日程保 持一致。这是经过深思熟虑后采取的策略,旨在减缓本国准则制定机构的改进步 伐。G4+1被寄予了厚望,人们期望它能够打击这种消极应对策略,通过制定一 个成员一致认可和遵守的改革日程,从而反作用于IASC,促使后者建立有效的 国际准则制定日程。此外,随着IASC改进工作的不断推进,其准则获得了越来越多国家证券监管 机构的支持和认可,这让一些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担心 本国准则被IASC准则所取代。G4+1成员也将此视为重大威胁,因为他们认为 IAS 不如本国会计准则,一旦采用将严重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 G4+1 成员认为 IASC需要进行重组,并需要拥有更好的资源,这样它才有能力对现有IAS进行 改进,开发出新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也只有如此G4+1才能放心地将制定国 家会计准则这一重任托付给它。至于IASC的重组问题,G4+1明确提出IASC 应该学习它们的准则制定机制,以独立专家模型为重组蓝本。IASC 领导层清楚地认识到, G4+1 已经对 IASC 的未来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它 完全可能半路杀出,成立一个独立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为此,IASC理事 会议的气氛也日趋紧张,欧洲成员对G4+1在理事会讨论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表 示密切关注,并对G4+1的最终动机提出质疑。作为应对之策,欧洲成员在欧洲 会计师联合会(法文缩写FEE)的主导下于1996年成立了 E5+2,成员包括IASC 理事会的5家欧洲成员 法国、德国、荷兰、北欧联邦、英国,以及EC和IASC。向 IASB 过渡IASC领导层逐渐认识到为了实现组织目标,让各个证券监督机构认可IASC 制定的准则,同时也为了求得生存,IASC必须进行重组。为此,IASC紧锣密鼓 地开始了重组工作,探寻适合的组织模式。重组的支持者分为两派:SEC和G4+1, 它们支持独立专家模式;而欧洲大陆国家和欧洲委员会(EC)则更青睐代表制 模式。前者强调独立性和技术专业知识,只需要少量的理事会成员,大部分为全 职。后者侧重关键成员代表以及广泛认可,需要较多的理事会成员,但基本都是 兼职形式。最终,支持独立专家模式的一方取得了胜利,但后续事件表明,它们 可能输掉这场战争。IASB 的第一个十年:开始启动IASB首届理事都是由肯斯宾塞(Ken Spencer)和大卫特威迪(David Tweedie)精挑细选出来的。肯斯宾塞是IASCF受托人下属的提名委员会主席, 曾担任AASB主席;大卫特威迪是IASB新任主席,曾担任UK ASB主席。绝 大多数理事彼此相识,曾经在IASC或G4+1理事会共事过;所有理事对财务报 告都有着非常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依照IASC理事会最终选定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IASB理事汇集了财务报告 的业界精英。然而,肯斯宾塞和大卫特威迪的考虑还更为深远,选择这些人 是因为相信他们能够很好地协作共事,对组织的使命抱有坚定的信念,具有相似 的观点,并致力于进行财务报告改革。 2001 年年初,在伦敦郊外泰晤士河畔的 斯特雷特利酒店(Streatley)召开的IASB第一次(私人)会议上,每位理事都 需要回答IASB主席的提问,解释加入IASB的动机,很明显,这些回答成功地 印证了肯?斯宾塞和大卫?特威迪的想法。此外, IASB 的构成还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第一,外界认为它能与美国财务 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进行“抗衡”,因为“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信誉度”, IASB可以直接跳过起步阶段。如果IASB希望履行使命,在制定唯一一套高质 量全球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能尽早具备影响力,那么上述因素就显得至关重要,因 为 IASB 本身没有权利强迫任何公司或者国家采用它所制定的准则,而且,在成 立之初,它也没有任何可以倚靠的支持群体。事实上,IASB只能寄期望于开发 出高质量的会计准则,而且它不得不尽快实施,以证明它具备这个能力。因此,从2001 年4月开始,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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