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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_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以下是 分享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意见包括充分认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意义、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依法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加强和改进对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组织领导等5个部分。意见强调,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总体思路是: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意见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信访部门对到本部门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应当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应当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意见要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各级政法机关要及时审查、甄别。对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继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于已经结案,不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释说明工作;对于不服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释法明理仍不服的,可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处理程序和结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意见指出,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各级政法机关对于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对经复议、审理、复核,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经复议、审理、复核,未发现错误的,依法维持原裁决,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意见强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中央政法机关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在申诉时限内反复缠访缠诉,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并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经得到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再统计、交办、通报,重点是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疏导工作。意见要求,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统筹解决信访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对于因执法问题给当事人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依法予以纠错、补偿。对于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规定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意见强调,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明确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的职能定位,重点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宏观协调等工作。各级政法机关作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责任感,进一步转变执法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改变简单以信访数量为主要指标的考评办法,坚决纠正重程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倾向,引导政法干警在日常执法办案中自觉预防、主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北京建立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北京市组织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10大工作机制和5项配套保障措施。截止目前,第三方专业人员累计接待信访人6000余人次,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没有再次信访记录。政法机关移交的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有近40%息诉化解。(北青报记者刘晓玲)年6月,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市委部署,年9月,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成立了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统筹组织律师、心理咨询师、法学专家、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五大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运行,这个中心已经升级为全市法律服务类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依托北京市法学会、市律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统筹整合北京市律师协会57个专业委员会和2100家律师事务所的2.6万名律师,以及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心理咨询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方式上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多元矛盾化解途径。据介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是介于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法律实践群体,在专业上、身份上具有天然的优势,能够在政法机关与信访人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的桥梁,引导当事人用较为平和理性的方式来反映诉求,帮助信访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妥善解决。促进会委派法学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在政法各部门信访接待大厅坐班接待咨询,并引入专家预约服务,在接待大厅设置设触摸屏,群众可以根据案情自选专家参与案件咨询化解等工作,营造出一个可以信任、可以打开心结沟通交流的氛围,为信访人提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建议,促进信访人接受正确的法律结论、息诉罢访,或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目前,第三方专业人员累计接待信访人6000余人次,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没有再次信访记录,政法机关移交的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有近40%息诉化解。组织3至7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评议,对案件法律适用、事实证据等进行论证评议;对已确定终结的案件,由相关的社会组织综合运用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措施手段;对终结仍不息访的案件,召开案件移交工作会,联席办、信访办、维稳办、信访人属地街道、乡镇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纳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据悉,年首批终结案件39件顺利移交属地。对信访积案中缠访闹访、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激化等重点案件,组织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评查,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评查。组织市律师协会57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员参与评查。目前共召开了6次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市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拓展第三方参与的领域和范围,广泛参与诉调对接,组织第三方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到立案前、诉讼全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北青报记者刘晓玲)信访 依法 意见 1、信访工作总结(-03-25) 2、信访维稳工作总结(-03-25) 3、信访维稳工作方案(-03-25) 4、信访局个人工作总结(-03-25) 5、信访局工作总结(-03-25) 6、信访维稳(-03-25) 7、信访维稳工作汇报(-03-26) 8、环境信访工作总结(-03-26) 9、信访稳定工作方案(-03-26) 10、乡镇信访接待制度(-03-26) 11、信访工作报告(-03-26) 12、信访工作方案(-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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