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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救药品管理制度篇一:产科急救管理制度5 延年医院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 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 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篇二:妇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妇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和监护制度 1、凡是急危重症病人,妇产科抢救小组、主管医生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抢救。 2、护士长带来有关护士,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抢救器材和药品。 3、由一名护士专门负责生命体征变化和监护数据的变化,准确记录并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处置。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同时开具相关检查单。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护人员做好交班记录,并在床头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根据医院设备、技术条件和急救措施,做好急救准备工作。 2、向社会公布急救电话,接到急救电话后15分钟出车,到达医院后5分钟开始处置。 3、边缘山区或交通不便地区,积极组织社区人民转运同时派出救护车接运工作。 4、转诊、接诊医务人积极开展院前急救工作,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5、医院如遇到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因设施设 备、技术困难的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及时接诊,并将诊断、处理、检查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检查建卡时,应详细询问孕、产和疾病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标记和评分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登记。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踪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妊娠门诊诊疗规范,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困难时,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来高危孕产妇病人认真登记,处理转归后交原单位管理,交代好相关事项。 4、高危孕产妇必须住院分娩。入院后医生详细了解病史、认真检查、完善相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安抚、健康教育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急危重症孕产妇尽可能安排单独房间,避免影响其他人员休息。 6、保持病房安静,合理安排检查、治疗时间,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7、保证病房通风良好,及时清理痰盂、大小便器和垃圾,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8、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报工作。 四、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是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都应该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准备好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准备。 2、产科医生和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抢救复苏工作。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做好医疗保健工作。 4、儿科、产科密切配合,做好从孕期到生产、出院管理工作。 5、儿科医生向家属交代新生儿情况,向母亲交代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并作好随访工作。 篇三: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 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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