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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请求书在撰写前应该考虑的问题:1. 逐一提出无效的理由和证据;2. 不要为强调某一观点做出与之相反的论述;无效请求书通用格式尊敬的复审委员会:本请求人对专利号为*、专利权人为*、名称为*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的申请号为*,申请日为*年*月*日,优先权日为*年*月*日,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年*月*日。本请求人根据专利法四十五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六十四条二款的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概述相关无效理由,如:权利要求1x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y没有清楚、简要的说明请求保护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二十条一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一)对证据的论述请求人以下述文件作为宣告该专利专利权无效的证据:1.(证据1,说明申请日和公告日,如为外文文件,写明“及其有关部分的中文译文”)2.(证据2)(二)对请求无效的专利的概述本请求人请求宣告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对该专利做简要介绍)。该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为解决此技术问题该实用新型专利采取的技术方案是:“1.(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2).(三)结合证据逐条具体称述无效理由(被请求无效的专利一般都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将新颖性、创造性无效宣告理由和其他无效宣告理由,逐一分别论述。)现结合所列*篇对比文件,具体称述请求人的无效宣告理由。1.权利要1x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a不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a公开了一种(简述对比文件的发明内容),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从该专利说明书附图中可以直接地,毫无异议地确定的技术内容也是此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从对比文件a的附图中了解到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1是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权利要求1的内容已经被对比文件a公开了。具体的说就是(具体比较,可以结合公知常识,或用被申请无效专利的背景文件里 的内容证明某些技术特征是现有技术、常规技术)。综上可知,该实用新型权利要求1公开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a公开的技术内容相同,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达到基本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其他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要求,论述同上)2.权利要1x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a不具备创造性。 如上所述,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没有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出的技术方案,更不可能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做出贡献,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不具有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a和b/对比文件a和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指出最接近对比文件;针对不同权利要求说出最接近对比文件与其他对比文件的结合方式;论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它们结合在一起而得到相应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由最接近对比文件与其他证据所揭露的内容结合得到相应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对比文件a与该实用新型专利技术领域相同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 ,且公开本文中的技术特征也比较多, ,所以,确定对比文件a为最接近现有技术。(情况1:相对与对比文件a、b的结合没有创造性)权利要求2是对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增加了技术特征 。但这个技术特征,已经在对比文件b中公开了。具体的说就是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很容易联想到将对比文件b中的这个技术特征附加到最接近对比文件a上,形成权利要求2中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2公开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该专利权利要求2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符合专利法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情况2:相对于对比文件a和公知常识的结合没有创造性)权利要求2是对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增加了技术特征 。但这个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因为 。从该实用新型专利提供的背景技术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 这个技术特征,这从另一个侧面更加证实了这个技术特征是是本领域内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这个事实。由此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所具有的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a所披露的 的基础上加入公知常识形成权利要求2中公开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该专利权利要求2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符合专利法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3)(其他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要求)3.权利要1x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简要,不符合专利法二十条一款的规定。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专利(总结无效的理由,如:权利要1x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权利要1x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权利要1x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简要,不符合专利法二十条一款的规定)。因此,请求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 请求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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