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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E BY YICHEUNG COPY RIGHT RESERVEDYICHEUNG刑事诉讼法彩色笔记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一)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二)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与刑诉法有关的一切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三) 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如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律师法;有关解释;有关行政法规,如看守所条例;有关国际条约)(四) 刑诉和刑法的界定:(一) 地位平等已经模糊了补充法的概念(二) 作用侧重不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三) 冲突时如何处理:司法考试中的正确观点必定是程序优先,因为是司法考试三、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四、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侧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形式上的公正和定罪量刑的公证; 诉讼效率五、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目的; 价值; 结构; 职能;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公安机关,国安机关,检察机关,监狱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军队侦查部门) 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建议补充侦查-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情况而未再起诉书中罗列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注意: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公安,检察,海关,税务,国安,监狱)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3、法院:审判权,决定逮捕非批准逮捕,对象是被告人,而非犯罪嫌疑人,三机关的权力具有专属性,三机关分别行使,并要依法行使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程序的价值:合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准确惩罚犯罪程序无效: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非法言词证据排除(但不排除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包括司法机关,检察院有权监督法院;不包括权力机关,权力机关可以提出质询案)2、独立的程度不同。【集体独立-独立于其他国家机关,法官不独立;人民法院(上下级指导关系)的独立与检察院(领导关系)的独立不同】3、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立案监督。【收到申诉后7日内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在7日内说明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要求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立案-简易程序中由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的,应派员出庭支持公诉】2侦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的监督;补充侦查】3审判监督【全部需要书面意见】(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事后监督,而不是庭上监督;抗诉权)4执行监督。【死刑、减刑、假释等】检察院对死刑、减刑、假释的监督:人民法院在死刑执行前三日通知检察院派员监督执行 减刑、假释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自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介入,但要以法律帮助人身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时起,可以聘请律师查阅案卷,查看技术鉴定材料,自诉案件随时可以委托辩护人、代理认)1辩护权行使阶段:整个诉讼阶段,指定辩护人的指定时间应当在进入审判阶段指定辩护的时间刑诉法151条第2项: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注意:这里的聋、哑和刑法中的规定不同,不要求是又聋又哑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刑诉解释37条规定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就可以指定辩护,不再强调必须公诉人出庭公诉:且注意4、5、6、7、项并不要求被告人经济困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具有外国国籍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注意: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必须是律师)。2辩护的主体:注意:不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几种情形a无,限制行为能力b受刑中c外国人d国家司法机关人员e本院人民陪审员CDE有例外,是被告人近亲时例外。3公安司法机关有保障的义务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与无罪推定的关系:我国没有确立)-并非就是是说我国承认无罪推定,我国承认的是疑罪从无1含义:定罪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必须依法行使2体现: 定罪权统一,废除免予起诉-改为不起诉; 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谓-侦查,审判 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第一次补充侦查后可以不起诉,但第二次应当不起诉-补充侦查可以自行侦查也可以发回侦查机关(对证据不足的,二审是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直接改判;死刑复核是一定发回重审;再审阶段发现证据不足,应当判决无罪)八、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未成年人询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出庭;诉讼参与人的控告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证人是未成年人的,除法律规定外,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不出庭。对于没有附送被告人年龄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辩护台靠近旁听区一侧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设置席位。在法庭上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可以坐着接受法庭调查、询问,在回答审判人员的提问、宣判时应当起立。重新开庭后,未成年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一般不予准许。如果重新开庭时被告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准许,但不得再行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再行指定辩护人、辩护律师。上述情况应当记录在卷。九、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掌握;一定要掌握)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同的时期):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终结审判,宣告无罪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6种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轻微】(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过期】5-10-15-20(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赫】我国没有大赫(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亲告罪未告诉的】A侮辱诽谤B侵占C虐待D暴力干涉婚姻(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注意:在审判阶段死亡的-如果审理后发现有罪,裁定终止审理,如果发现是无罪的,判决无罪注意几种特殊情形: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侦查的处理不同。a检察机关发现无犯罪行为书面建议撤销,退回公安处理b如果是检察机关发现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书面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检察机关自侦的,书面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处理3、对未达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14以下的,宣告宣告无罪 1416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十、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十一、刑事司法协助1渊源:国际公约或条约;互惠原则 2主体: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3司法协助行为:A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5753/10B引渡有引渡条约,外交部门交涉,最高院决定,最高检对是否追诉决定C承认并执行生效外国生效裁判我国没有相关规定【民诉里面有】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关系:互相制约】1公安机关2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领导和被领导;称谓-和各级行政辖区相对应)3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4其他侦查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局)二、诉讼参与人(A当事人B其他诉讼参与人辨、代、证、鉴、翻)1概念:“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排除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如侦查勘验人员,公诉人、法官、书记员等)2当事人(民诉没有被告人,刑诉才有,民诉中称被告)“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原被告】1) 被害人(公诉案件概念)掌握:报案或控告的权利;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7.15.7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公诉转自诉;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时间-代理人介入时间和辩护人介入的时间相同);没有上诉权,只有请求抗诉权和申诉权7天。(单位也可以成为被害人。其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2)自诉人自诉案件的范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一个受伤的、被遗弃的伪军,在住宅里拣到一封信,说支持他妻子重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转自】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3其他诉讼参与人1)法定代理人: 范围: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机关团体的代表;代理的对象:限制(10-18)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10以下或精神病等)的人产生的依据:法定;权利:广泛,申请回避权,有独立的上诉权 注意:上诉人的确定为谁上诉谁是上诉人,有可能两个人都是上诉人列入上诉状。 注意:但人身性质的不能代替,如最后陈述权。未成年犯罪的特殊要求:A犯罪时未成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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