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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运输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副矿长是煤矿运输生产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运输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和运输系统的可靠。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加强对分管科室、区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3、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对煤矿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4、组织制定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5、组织编制运输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6、负责大型运输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7、负责组织夏季“三防”、冬季“三防”工作计划的落实。8、定期组织进行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督察人“七落实”。9、坚持开展煤矿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10、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11、负责煤矿机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12、负责组织编制煤矿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13、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安全有效。14、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速度,严禁设备超期服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15、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16、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17、 必须尽职尽责,按规定入井带班,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杜绝“三违”现象。18、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运输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运输副矿长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织进行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4、对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矿井企业在运输管理过程中未认真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运输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6、运输副矿长分管的有关科室、区队不能协调工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机电副矿长负主要责任。7、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8、大型运输设备的安装、检修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9、未落实煤矿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不能够深入现场,未及时组织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有关隐患不及时、措施不力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0、未及时编制原煤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或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不能够保证按照安全投入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1、分管的职能科室、区队安排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运输副矿长未及时停止其工作的应负领导责任。12、大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和检测等不及时,致使其带病运转,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3、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4、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5、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运输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6、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带班或对带班管理未进行有效监督的,运输副矿长负直接或重要责任。17、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运输副矿长负直接责任。18、在分管科室、区队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运输副矿长负领导责任。19、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运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副总工程师是矿井生产过程中运输生产系统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煤矿运输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运输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运输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运输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运输技术管理水平。一、岗位职责1.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煤矿运输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2.对煤矿运输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3.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运输技术管理制度。5.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6.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的运输设备的更新、维修计划,确保运输系统正常、安全运转。7.协助总工程师进行运输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8.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9.协助总工程师对运输专项措施进行审批。10.对运输生产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11.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12.保证运输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合理性。13.及时组织进行运输设备的防爆性能等技术检查,保证机电、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4.在采区、工作面投产验收中,确认运输系统合理、可靠。15.参加采掘设备的选型、方案论证,参与巷道设计的审查与批复。16.参与采掘设备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的编制、审定。17. 参与采掘设备大修理和改造方案的审定,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的安全性能、各类保护进行监督、验收。18.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雨季“三防”、 冬季“四防”等计划。19.必须尽职尽责,按规定入井带班,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杜绝“三违”现象。20.定期召开相关技术管理专业会议,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运输副总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运输副总工程师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未及时组织进行煤矿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4.运输副总工程师按照分工对煤矿的运输方面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5.煤矿运输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运输副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6.未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的措施不合理,运输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7.未对运输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不经常检查运输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运输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8.不能够保证高低压供电系统、各类保护合理可靠的,运输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9.编制雨季“三防”、 冬季“四防”等计划有缺陷或失误,运输副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10.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运输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1.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发现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运输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2.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运输副总工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运输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13.分管的运输专业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的,运输副总工程师负领导责任。14.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运输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输工区是本工区的安全工作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全体职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全体职工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全体职工必须积极配合工区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1.全区职工必须熟练掌握与辅助运输和机电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各自的岗位安全责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2.工区必须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值班、现场跟班制度、机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工种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矿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3.在工区的组织下,检修设备前技术员应认真研究施工措施,与工区管理人员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认真编写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检修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4.工区必须按照矿制定的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区技术员应编制单位职工培训规划及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5.运输工区全体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工区运输设备的性能、构造、一般故障的判断与处理和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6.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禁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7.熟知“五不准”下井制度和“职工的十项权利”,并认真执行。8.班前会、开工前值班人员和班长在布置各岗位工作的同时必须详细布置安全工作;班后会必须对本班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并制定整改措施。9.职工上岗前必须对所在岗位环境、设备、运输机保护、信号等方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工作。10.规范行为、按规程作业,工作中必须做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工作。11.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出改进措施,促进工作不断提高。12.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积极参加技术比武活动,锻炼职工队伍,提高整体素质。13.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双基”建设和“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做到事事有标准,工作按标准,使每一个职工上标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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