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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公正招标 采购编号:KSGZ2011-G-062标书编号:KSGZ2011-G-062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内容:开发区实验小学智能化工程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十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招标书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第七章:附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 KSGZ2011-G-062号二、招标内容: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智能化工程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6.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7、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及安防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8、投标人为昆山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员单位。3.9、项目现场勘查确认单(见附件)。注:各投标单位必须对现场进行踏勘。投标文件中须附采购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现场踏勘确认单在招标文件的最后一页。3.10、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2)、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及投标保证金:出售时间:2011年10月21日2011年11月9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昆山市萧林路与市后街交界 新港湾光大广场五楼)出售方式:现场支付或汇入我公司账户(如下),300元/份,售出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元)帐户名: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帐 号:3220 1986 4800 5250 098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萧林路支行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汇票等方式可直接至开标现场交于招标代理公司并换取收据;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款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请带好银行回单至开标现场换取收据,拒收现金。五、答疑问题提交截止及召开时间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6日前提交地点: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请将问题电子档发送至邮箱:ksgongzheng126.com电话:0512-57176037 传真:0512-57176039答疑会召开时间:2011年10月27日上午10:00答疑会召开地点: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下午13:00截止接收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下午13:30接收地点: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 接收人: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七、 开标有关信息:截止接收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下午13:30开标地点: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供货:交货及安装地点: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交付使用:具体合同中明确九、联系事项:1、采购单位:昆山开发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51257370992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萧林路与市后街交界 新港湾光大广场五楼电话:(0512)57176037 传真:(0512)57176039 邮政编码:215300联系人:胡廷象、张玲 3、昆山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7310854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合同签订前交建设单位)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2.1 招标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独立法人。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 天:日历日。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4 时间:北京时间。二、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6.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7、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及安防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3.8、投标人为昆山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员单位。3.9、项目现场勘查确认单(见附件)。注:各投标单位必须对现场进行踏勘。投标文件中须附采购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现场踏勘确认单在招标文件的最后一页。3.10、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2)、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4. 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 关于联合投标6.1本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 招标文件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8.2 投标人的疑问提交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使招标代理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人收到。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 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它原因,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于原定投标时间前三天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 投标答疑会10.1 投标人应派代表于投标邀请函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它相关投标人。 10.3 勘察现场10.3.1 根据需要,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3.2 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4 投标答疑会会议答复的问题将以“更正公告”形式由招标代理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方式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1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它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2.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2.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1.2 投标函;12.1.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章)12.1.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章)1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1.6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1.7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2.1.8投标报价明细表(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价格明细等);12.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 12.2.1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品牌、交货期说明表(本表不得出现价格);12.2.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12.2.3 投标货物的规格参数、材质、性能、图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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