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1页
第2页 / 共31页
第3页 / 共31页
第4页 / 共31页
第5页 / 共31页
第6页 / 共31页
第7页 / 共31页
第8页 / 共31页
第9页 / 共31页
第10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股权赠与合作协议电子版赠与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受赠人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受赠人二: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受赠人三: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受赠人四: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受赠人五: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赠与1、赠与人为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_%,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_%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的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赠与人。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元。1)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转让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_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权的50%。2)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的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政策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赠与人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第五条附则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_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赠与人(盖章):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受赠人一(盖章):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受赠人二(盖章):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受赠人三(盖章):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受赠人四(盖章):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受赠人五(盖章):签订日期:_年_月_日股权赠与合作协议电子版(二)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条赠与事项(一)甲方将其股权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该股权赠与。(二)股权赠与数量:甲方拥有公司股权,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_%,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赠与乙方。第二条赠与条件本合同中约定的赠与为无条件赠与。第三条费用本赠与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保证其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并记录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股权占比数额合法、真实、有效。(二)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三)乙方承认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四)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五)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六)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七)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八)乙方取得股权后,对其取得该股权之前的公司债务负有/不负有偿还。第五条赠与的撤销(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_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上述条款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二)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第六条保密(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第七条不可抗力(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三)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第九条通知和送达(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甲方: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收件人:乙方: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四)每一方同意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