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花塘乡处置铺下河流域锑浓度异常目标责任书花塘乡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七月为认真落实湖南省郴州市、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共同应对武水(江)流域锑浓度异常协调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武水河流域临武段锑浓度异常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切断花塘乡河水流域污染源,确保跨省界面锑浓度达到控制目标,确保花塘乡河水流域不受矿山企业作业排污造成花塘乡河水污染,临武县花塘乡人民政府与花塘乡各矿山企业签订处置花塘矿区河水流域锑浓度异常的目标责任书如下:一、总体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综合治理,确保在2011年7月31日以前花塘乡界面锑浓度日均值控制在0.022mgL以内。二、工作要求1、各矿山企业应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力以赴处置武水河锑浓度异常问题,确保镇南乡河水流域锑浓度无异常问题。2、配合乡政府和县级职能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在应急处置期间,各矿山企业一律实行停产停工。3对本企业内的地表遗留含锑物料进行清理,严格按照专家意见妥善处理。4、在应急处置期间,严禁河道疏淤清淤,严禁在河道内采沙。三、落实责任在7月31日以前,未按照本责任书中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的企业,将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的人和事,乡政府坚决对企业实行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花塘乡人民政府和花塘乡有证矿企业各保存一份。花塘乡人民政府 (盖章) 签字:矿山企业(盖章) 签字: 2011年7月11日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