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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控规与都市设计的区别在哪里0月29日 8:4:6 吐血整顿ABBS论坛话题“控规与都市设计的区别在哪里”讨论精髓,共提取了42个网友论点。正文: (小辄儿) 目前国内的控规处在很尴尬的地位:做吧,不实行;不做吧,有关部门又规定必须有这个环节. 目前的都市设计是火的发紫,国内浮现了百家争鸣,群花齐放的喜人场面.肉多人更多,这块市场竞争仿佛有点惨烈。国内目前的都市设计并没有成熟的体系,谁都想把自己的东西作为后来的范本,可是本人觉得都市设计的规范化与“统一”化还是需要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锤炼与实际的验证后来才也许形成稳定的局面。百家争鸣的时间应当是有一种适度 长的时间段,这样才干形成真正成熟的良好体系。那么试问:都市设计有也许取代目前在实际实行中并不受注重的控规吗?控规走了这样近年,究竟该走向何方?怎么样发展控规才干更有实际意义?而都市设计又该走向何方才干更有生命力?都市设计与控规的最大区别在什么地方呢?对于都市设计与控规,我们该引起如何的思考?欢迎人们来讨论。讨论: 一、都市设计是都市设计;控规是控规。 两个范畴。但是,在国内,目前都市设计越来越象控规;控规也越来越象都市设计。没有措施,个搞各的吧。二、其实这是一种国家现行规划编制体系的问题 ,核心是控规究竟应当控制什么,我觉得应当因地制宜 ,但是,控规毕竟是控规,和都市设计不同样, 三、控规应当突出其法规性规定性 ,都市设计应当突出概念,突出创意,但是缺一不可 。四、都市设计应当是控规之后的“设计”阶段 , 控规是理性的, 而都市设计却是感性的。 五、这个规纳比较,有某些道理,但不太精确。(或者说,相称的不精确) 。一方面,就中国的状况而言,目前我们的规划法中,并没有都市设计的地位。但是,对於控规,是有说法的。有几种途径可以协助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一方面,我建立人们有机会去考察一下控规和都市设计在中国 的历史来源和发展。 另一方面,再看一看目前我们是怎么作控规的,怎么作都市设计的。理论基本,内容,措施有什么区别。 第三,由於国内目前还没有对都市设计在规划系统中予以明确的地位,因此建议看看国外的状况。 以上提供一种思路。有关都市设计,我懂得人们的理解是有差别的。我此前,目前,都认同这样一种观点:。都市设计是平行与规划的一种系统。按照JONATH 、ARBTE等人的说法,都市设计是贯彻规划全过程的。不是都市规划过程中德某个阶段。仿佛如所说,是控规后的设计阶段(请问,这和国内一般所说的修建性具体规划,有什么区别);2、从实践中看,都市设计任务的绝大多数,都是相应于具体规划这个层次的。也就是,类似国内的修建性具体规划。 六、由於都市设计是我目前的研究重点。因此,我的确有话可以说。但是,这次,我想变化一下对话的方式。我但愿先听到朋友们的意见。这些意见可以集中在一下几种方面: ,您觉得都市设计的重要理论根据是什么。 。在您的实践中,都市设计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3。在您的实践中,都市设计是怎么作的。4。在您的实践中,都市设计在建设和管理中德地位和作用如何。5。您觉得在中国,都市设计在中国的规划体系中应当有如何的地位。 在听到一定数量的反映后,我再把我自己所听到的,看到的欧美(重要是北美)的都市设计的东西,简介给人们。这样可以避免先入为主的把欧美的东西,当作对的的东西。七、核心是控规究竟应当控制什么。我觉得应当因地制宜。但是,控规毕竟是控规,和都市设计不同样。八、是的,你说的不同样,我是能理解的。我的意思是现实中, 控规的地位很尴尬,实际做起来,仿佛差别并不大,并且控规究竟控制什么?怎么控制?做了后来,与否会按着筹划去实行?人们心里都明白,其实控规和都市设计是不同样的,但是目前呢?本来不该同样的东西,做的却差不多,并且控规的指引性又体现不出来,如果不进行改革,这样下去有什 么意义?启不是挥霍了诸多人力、物力? 九、控规应当突出其法规性,规定性,都市设计应当突出概念,突出创意,但是缺一不可。都市设计应当是控规之后的“设计”阶段。控规是理性的, 而都市设计却是感性的。 十、说的不错,我能批准大部分观点。至于理性还是感性,我觉得不是很绝对的。我想懂得:你接触控规和做控规的机会多吗?能否简介一下?尚有,你做都市设计的时候去考虑控规的规定吗?也就 是说控规的法规性在作相应都市设计和规划时有体现出来吗? 十一、 我正在主持一种县级市的控规我在进行一种尝试,这种尝试只是借鉴了控制性具体规划的模式,是一种都市控制性规划,在规划中我觉得一方面我们应当拟定,我们应当控制什么 ,不应当控制什么, 要避免一种倾向。就是什么都想控制,到头来什么都控制不住,控制只是大纲。十二、我也给你提个建议,就是要避免把规划想象成是搞创作。什么东西都试图去原创。明明国家有控制性具体规划,你为什么一定要发明一种控制性规划呢? 你并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状况,但是,我还是提示一下,作规划,最佳要有根有据。好比说,我就有个疑问:有哪一种规划的目的,最后不是为了控制和引导都市发展的呢? 如果所有的规划,都以控制和引导为最后目的,那么你在你作的那个规划面前加上控制性那几种形容词,有多少意义呢。控制性具体规划,固然还是有其意义的。由于我们此前的详 细规划,是蓝图式的规划。於是引入控制这个概念,事实上是都市规划从筹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需要。并且规划法中有明文的规定。至於控制性具体规划控制的内容,国家也有规范。你按照规范去做就好了。如果那个地方有地措施规或者是习惯做法,你应当尊重这种习惯,然后看看如何改善。你还可以比较一下其她都市的状况。据我所知其实这方面讨论的余地并不是很大。中国诸多问题的核心,并不在於你如何作控制性具体规划,而是在规划行政中,如何贯彻的问题。我曾经提到过上海的规划在这方面作得最佳。并不是说上海在控规的理论方面有多么的先进。重要是上海的行政单位,在执政的时候,比较好的严肃的贯彻那些东西。因此,事实上,我觉得,空口谈论控制什么,其实没有多少意义。这个话题,在90年代初的时候,就已经被规划界讨论过了。其结论就是目前的规划规范。我们一定要避免一种倾向:一方面,我们但愿我们自己作得规划,成为别人进行规划控制的规范,另一方面,我们自己却对国家地方既有的规范,视而不见。十三、我觉得我们的讨论不久就会成为辩论了:我想我们还是回到小辙儿提出的主题至于控制性具体规划应当是什么我想我还是略知一二,但是如果我们都要去回归到国家现行的规定和编制措施那么我们真的没有必要来讨论。十四、严重不批准。一方面,我的意思,并不是所谓“回归到国家现行的规定和编制措施”。如果国家现行的规定和编制措施还存在在那里,是合法效的,那么不是什么回不回归的问题,而是执行不执行的问题。固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可以质疑现行的规定。但是,质疑并进而修改自身,必须符合必要的法定程序。 我觉得这对於目前中国的都市规划,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老兄自己不是说,该控制什么需要研究吗?老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疑问?以我自己在国内的经验,我相信老兄有这疑问的重要因素,是在规划管理中,我们对於既有的规定都很难真正严格的实行控制。这其中,长官意志盛行是最最重要的因素。这种状况在中小都市特别严重。那么,我们的对策是什么?我觉得,最为规划人员,我们一方面要作的,是宣传和捍卫规划的严肃性。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自己一方面要捍卫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如果,我们自己,由于学术歧见,随随便便就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一边,人人都按照自己的爱好来作,那么,如何让别人来尊重你的规划呢? 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来看,搬出国家的法律法规,事实上是我们对付地方长官意志的最有效的武器之一。放着这个好的武器不用,一定要自己另起炉灶,发明一点自己心中都未必有底的东西,我们心里究竟是不是踏实?我们一方面反对人治,强调法制(所谓控制性规划,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作得),可是,另一方面,却到处一自我为中心。这是很矛盾的。另一方面,所谓回归(我不赞成这个说法)国家现行的规定和编制措施,就真的没有必要讨论了吗?我觉得不对。我觉得这就是中国规划和学术界的大问题。仿佛人人都但愿作某个“流派”的盟主,开创一点所谓的新局面。可是,如果我们放眼世界,我们发现我们自觉得是的诸多原创,其实别人都一斤创过了。作为规划人员,特别在中国目前上上下下法律意识都不强的状况下,我觉得有必要一方面以身作则。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起。这是维护规划严肃性的重要一步。固然,再次重申,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发明,不需要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提出质疑。 但是,我们牢记牢记,规划,不是我们的个人作品。不能想划到那里,就划到哪里。否则的话,老百姓大概只得自求多福了。 此外,我猜想,老兄本人一定不是那个你正在为之工作的小都市的居民,老兄大概也没有在那里长期居住的打算。你想过没有,你千里迢迢的跑过去,运用你的发明性,对人家的现行规则大东干戈,别人是不是可以消化。你的所谓都市控制性规划,如果最后不能在管理中被真正的控制起来的话,你是拍拍屁股走人了,可是对本地的实际意义究竟如何? 过了若干年,有新的规划单位被邀请去了那里作规划,别人也来发明发明一番,再把你的规划构造来个兜底翻,给那个小县城重新设计一套管理措施。这样的折腾,对於一种本来管理能力就差的小县城,是好还是坏?你目前的发明性,在你作方案的时候,固然是很爽。可是,对於那个地方最后建立有效的管理究竟可以起多少作用? 我再次强调,对於那些管理能力比较差,长官意志比较强的地方,般出国家规范,也许是我们唯一可以稳住阵脚的措施。规划的工作者的发明性,并不仅仅是体目前发明新的名词,想出革命性的做法。事实上,在既有的体系下,发现问题,进行改善,也是很需要发明性的。只但是,这种发明性需要更加严谨的工作措施和作风。中国的控制性具体规划的出发点,就是要树立规划的严肃性和持续性。这是中国规划最大的问题之一。让我们规划人员,从自身作起吧。十五、 我还是想请问,就你的经验, 目前的控制性具体规划,问题究竟在哪里?你的都市控制性规划,在那些方面,改善了,或者说是发展了? 十六、小辄儿的开坛发言中,讲的就是控规无法实行。无法实行,是由于控制得太多,还是控制得太少。或者是不多不少,只是人们都不当她一回事情?如果是后者的话,我们拿来都市设计,或者都市控制性规划,或者是其她新的东西,都是没有用的。由于,核心是法制意识。而这个,就一方面要从我们规划人员自己作起。这就是我发言的重要意思。我还是要再次提上海的规划。上海有全国最早的“都市规划管理规定”,哪是当年和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合伙区划研究的 产物之一。这个“规定”的确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上海最大的成功,就是这个措施被确的确实的用起来了。十七、 在罗素几句: 控规也好,都市设计也好,无论什么新名词,新做法。规划的最后目的之一,是要在平常规划管理中起作用。这决定了,我们需要作何种形式的规划;而另一方面,能不能真正的被贯彻,还在於规划自身的质量。不追求质量,而仅仅是追求新的形式,是不够的。甚至是错误的。我觉得,这也是目前国外规划和国内的很大区别。例如,去年,我给国内的某个都市作都市设计。我的“概念”非常简朴:可持续发展。当时就有国内的同行告诉我,可持续这个概念在中国过时了(不流行了)。我差点厥倒。心想,国内真实日新月异啊。看来不学习不行。可是,实际接触下来,才发现,本来人们忙来忙去的,就是在发明新名词。於是,体现得越是晦涩难懂,似乎水平就越高。有些稍微聪颖一点的规划师,就更加忙於发明新的规划“体系”。可是,对於像“可持续”这样一种全人类都在关怀的重大话题。我们实际的能力,也就是停留在标语上。可是,追求时髦的同行们,今年却又是大跌眼镜了。由于今年世界建筑师大会的主题,就是那个被国内觉得是不时髦了的“可持续”。国内前阵子尚有一种说法,叫做“以人为本”。其实,仔细想一想,中国的规划,从头到尾,何时不是“以人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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