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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根据自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民政事业实际,编制自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本规划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各项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引领我市未来5年民政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各项民政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为我市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为补充、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城乡低保累计保障954.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8.1亿元。全面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累计救助11.3万人次、8640.5万元。建立救灾应急体系,下拨救灾资金2.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00万人次。新改扩建敬老院81所,新增床位510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9.6%。社会福利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福利向普惠型转变,15所城市福利机构共设置床位1800张,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筹集慈善资金5000万元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和开展“三助两扶”活动。累计发行福利彩票3.2亿元。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健全。基本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全市60%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按照省政府要求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办公经费,建成了88个农村社区。顺利完成第七届、第八届村(居)换届选举。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自贡市、自流井区、荣县、大安区被命名为新一届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接收安置军休干部59人、退役士兵8021人。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倡导以火化为主的绿色殡葬,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联网在线登记,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圆满解决区划调整后有关遗留问题,勘定了区划调整后18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将全市1463个村调整为1140个村,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稳步发展。贯彻“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在全省率先开展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试点工作,社会组织日益成为促进自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节 发展环境“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民政事业攻坚克难、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从宏观上看,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民生工作,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民政事业在调节社会利益、发展社会民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将日益发挥不可替代的兜底作用。从我市看,随着成渝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我市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在加快发展,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和谐发展,解决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方面,在协调发展,缩小城乡民政事业差距方面必将迎来难得机遇。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欠帐较多、发展不足仍然是我市民政事业加快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具体表现在: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救助标准偏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滞后,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尚未建立。面对新形势,必须抢抓机遇,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第三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各项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拓展救助功能、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发展城乡民政事业,促进全市民政事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第四节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统筹兼顾作为推动协调发展的根本方法,着力加强农村民政事业,注重区域平衡,促进城乡、区域民政事业协调发展,实现民政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民政对象的需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各项职能,在努力改善民政对象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民政对象的精神需求,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加快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协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注意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快发展民政事业。坚持开拓创新、科学发展。遵循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根本要求,以民政制度创新为重点,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第五节 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救助由分散、单一模式向统一、综合、城乡一体化模式转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保持10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5%。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以家庭为主、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以老年人、孤儿和精神病人为重点,兼顾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初步形成,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城乡和谐社区大量涌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作用增强,自治组织体系更加充满活力,所有社区的办公服务用房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数量适当、分布合理、功能健全、便利群众的民政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民政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以人为本,火化率保持在65%以上,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第二章 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第六节 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探索建立起“城乡统筹、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制和“标准适度、经费稳定、程序规范、服务完善”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一、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低保审批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做好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积极实施分类救助,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重点救助。健全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和临时救助制度,缓解低收入人群因遭遇暂时困难所引起的生活困难。二、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和审批程序,逐年提高救助水平。资助低保对象、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建立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偿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医疗救助管理信息化。三、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动态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建立预案演练机制。加强灾害管理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灾害风险评估与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探索建立灾害风险转移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补偿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减灾机构建设,基本理顺全市抗灾救灾和减灾综合协调管理体制,建成素质好、业务精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立反应迅速、操作规范、保障有力、救助到位的救灾应急三级指挥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避难场所体系和应急抢险志愿者队伍。提高灾民生活救助标准。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城乡社区减灾模式,加强灾害应急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初步形成减灾与救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格局。四、推进五保供养暨敬老院建设实现飞跃开展省级敬老院达标创建活动,以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实现五保供养工作质的飞跃。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制定自贡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600元/人.年和2400元/人.年,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5 %。五、健全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完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科学制定救助标准,合理确定救助范围,严格规范救助程序,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做好临时生活救助与低保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慈善援助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六、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统筹利用各类民政公共资源,创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和分布特点,强化多部门联动协作,健全救助网络体系,改善救助管理机构设施条件,增强救助保护能力、教育矫治能力、预防干预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坚持“自愿求助、依法救助”的原则,规范救助站内部管理服务,依法文明救助。主动引导,积极开展街头救助,帮助受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或实现社会自立。专栏1 社会救助工程1、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在县以下居民集中居住地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20个,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信息系统。2、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第七节 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以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为重点,推动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适应人口老龄化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国办机构养老为骨干,民办机构养老为重点,标准有别、层次不同、布局合理、面向社会、服务大众,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城乡协调、符合自贡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一、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发动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增加到2800张,净增1000张,其中国有社会福利机构新增床位800张。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多样化服务。在区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示范社区10个。改善福利机构供养条件。注重整合社会闲置资源,在加快推进城镇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加强福利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精神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努力改善福利机构供养条件,提高收代养能力。实施“晚情行动”。为全市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户”中的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残疾患者配置假肢矫形器康复辅具。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逐步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大力提升孤儿养育服务水平。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到2015年,力争各区县都有一所独立设置或附设于综合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具有养育护理、医疗、康复、特残教育、技能培训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二、逐步推进慈善事业强化公众慈善意识。普及慈善教育,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重点提高企业参与慈善活动回报社会的自觉性,努力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培育慈善组织,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落实慈善税收减免政策。加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动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完善和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开发慈善救助项目。在开展“慈善一日捐”、“三助两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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