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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第一部分 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一)、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和案例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法务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3、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4、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以及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的因素;5、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6、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7、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二)、结合公司业务,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分析1、结合公司业务流程,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法律风险,有哪些法律风险;对辨识出的法律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法律风险发生的条件;评估法律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法律风险的价值等。2、在评估多项法律风险时,应根据对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法律风险坐标图,对各项法律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法律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3、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三)、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建立内控制度1、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2、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3、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4、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5、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6、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7、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8、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9、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第二部分 日常法律服务(一)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二)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合同,争取为聘方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三)对公司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四)受聘请方的委托,为聘请方作律师见证,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五)接受委托,担任聘方的代理人,参加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寻求纠纷的公正处理,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该项内容另外收费)(六)协助聘方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受聘方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保证聘方债权的实现。(该项内容另外收费)(七)根据聘请方需要,协助聘请方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八)为企业中层干部提供应知会的法律、法规及最常用的法律条款。根据聘请方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九)为企业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 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十)及时修改、补充合同,制订出一系列公司对内、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供公司、集团各部门参考使用。(十一)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确保诉讼时效、以保障公司、企业效益。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1、提供法律咨询:以口头解答、书面解答、网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洽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就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问题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该项内容中涉及以律师所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如: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等另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2、代书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3、代理仲裁、诉讼、执行。(此项另按执业律师办案收费标准的50%-70%优惠收费):代理公司经济、民事、行政、劳务纠纷;代理公司仲裁案件;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4、律师见证:(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行为、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见证。5、审查、清理、修改、补充合同、提供标准格式合同。6、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条款。7、特色服务: 网上咨询,在网上解答顾问单位的问题,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通过网上传输,服务快捷、高效,节约商务成本。8、 书面咨询、合同修改审核、发布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9、 由法律顾问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律师工作。三、法律顾问服务承诺: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我们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终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运营轨道。必要时,贵公司根据公司的性质、经营特点、现在的状况、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计划等具体情况,书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务要求,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我们与客户建立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后,不仅为客户本身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可以应客户要求,为客户的关联公司或投资者个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我们会与客户协商固定的法律顾问年费,以便客户作出年度预算;一般而言,客户可根据公司的成长阶段、业务特征、营收数额、公司规模等确定可能的法律费用预算。所有在法律顾问关系期间我们所知晓的客户情况、商业秘密、经营手段等信息,无论我们与客户是否存续法律顾问关系,我们都承担保密义务。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一)法律风险管理和一般日常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费已包括在聘用单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用当中。(二)对于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服务项目,另行收费的有:1、重大合同或合同标的金额较大的起草、制定、参与谈判;2、商务代理;3、出具法律意见书;4、出具律师函;5、律师出面协商为聘用单位收回款项;6、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7、其他经与聘用单位协商另行收费的法律事务。(三)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收费服务项目标准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协商一致后收取。(四)涉诉案件代理需要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收费,收费原则上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协商优惠收取。其他收费项目按协商优惠。1、常年法律顾问:注册资本低于100万: 5-10万元/年;注册资本100-500万:10-30万元/年;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0- 万元/年。2、专项法律顾问(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是在对法律风险主体的自身目标、状况及其所处环境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围绕企业的总目标、结合企业及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外部因素等,采取综合、系统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事前控制为主避免或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不利后果的法律事务处理全过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信息收集需耗费时间、分析、决策以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收费,如果以记时方式结算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及所需总小时数,然后按每小时10003000元人民币之间协商收取。【说明:法律顾问费由律师事务所收取,禁止律师个人收费】五、聘请法律顾问程序(一)了解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收费,与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进行考查性会谈;(二)交换对企业、业务基本情况、法律顾问服务的要求;(三)对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文本条款进行磋商;(四)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五)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六)收费后被指定律师应当立即开展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七)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第四年经协商一致后续签,也可以签订四至七年的长期法律顾问合同。六、建议贵公司选择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当注意的问题(一)应注重律师事务所信誉、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律师工作态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是一个企业长期合作战略,而不是短期行为。因此应当将重点放在考查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能力方面下功夫。“术业有专攻”切忌奔律师名声去选择;不要选择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的律师;也不要选择明显低价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律师费用需要支付税收、事务所费用、社保费用、注册培训费用等后的余额才是律师个人劳动报酬,而前述主要费用占律师收费的50%左右甚至更高。(二)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会谈,应当由企业老总(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参加。企业是什么样的状况,需要处理什么样的事务,企业老总才“心知肚明”,企业内的其他员工是无法做到的。建议不要采取指派一般员工谈第一轮的做法,一般员工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决策权),与律师沟通上往往事倍功半,甚至会给企业造成“走过路过还是错过”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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