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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热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供审查柴宁版次日期用 途编制校对审核批准公司文件号版次A第1页共8页1 .目的32 .适用范 围 33 .定义34 .作业许可制度35 .安全教育、交底 36 .时限、权限37 .安全操作规定38 .“十不准烧”49 .电焊作业安全事 项 510 .气焊(割)作业安全事项61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实行 61. 目的为预防在工作场所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分厂的热工作业安全管理。3 定义使用明火的作业,如火苗、气焊(割)、铜焊等;火花作业,如电焊、金属打磨等。4 .作业许可制度热工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安全部门存档,第二联交热工作业执行人保存。热工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 年。5 .安全教育、交底热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6 .时限、权限热工作业必须严格确定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热工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手续。进行热工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操作证方可施工。电气故障应由专业电工排除。7 .安全操作规定指定的责任人、操作员及看火员在施焊前应对所进行的作业做出安全评估,并依据“热工作业检查表”进行检查和填写,下列几种情况应予以考虑并采取防护措施:电焊线、 氧气、 乙炔管应妥善铺设,避免在运转的设备上方、热源附近、及油、水中通过,避免打结、扭曲并防止砸、割、烫等造成的损坏。施工现场及可能危及到的处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等。在实施烧焊、火焰切割或其他热工作业前,仔细检查工作区域内、区域 以下或附近处所,清除可能由火花、热力点燃的可燃固体、液体和气体在盖有油脂、污油或其他可燃物体的表面严禁进行热工作业。关闭或专人看顾火花可能飞溅到的舷窗及其他开口在舱壁、 甲板、 天花板或其附近进行热工作业时,注意检查隔板的另一面,以及设有电线、管道或其他设施会受到的热力或静电影响在受限空间进行热工作业必须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严禁焊、割带有压力的容器、管路。对有残余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作业时,必须先清洗干净、通风并经过测氧、测爆符合作业要求后方可进行。在空气流通不畅的处所作业时,要特别注意通风,施焊时间不宜过长,照明灯具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灯具,引线尽可远离施工区域,或对引线采取保护措施。在施工完毕必须切断焊机电源,将焊钳、焊线、工具整理归位,施焊工件完全冷却后才可离去。8 .“十不准烧”无操作证且又无持证焊割工在场指导的不准烧。动火现场无消防器材不准烧。在容器或狭小舱室内无人监护不准烧。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准烧。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贮罐等)或管子等未经彻底清洗的不准烧。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烧。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子等不准烧。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经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 不准烧。在特殊区域内,未经消防和安全部门批准不准烧。附近如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装油、油漆、喷涂等)不 准烧。9 .电焊作业安全事项操作员必须熟知电焊设备的性能、操作程序和安全使用须知。操作员必须穿戴烧焊头盔或烧焊护目罩、皮质防护手套、等相关劳保用 品。操作员站在水中,或身体的任何部分浸在水里时,不得进行烧焊作业。操作员衣服尤其是所戴的手套尽量保持干爽,以免触电。在狭窄的场地内,电焊操作员身体可能会碰触到周围的金属结构,应使 用干绝缘垫及其他非导电材料隔离身体和周围的金属结构。操作员应避免在潮湿及高热下施焊,这样极易发生触电危险。在敲打焊渣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并注意敲打的角度以防碎屑飞溅伤人。电焊机应保持干燥,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电焊机及其周围禁止堆放 杂物。电焊钳,电缆绝缘必须保持完好,没有任何一个带电体外露,以免发生 触电危险。电焊机和接线的各部分接头要牢固,导电良好;在发生故障或拆、接电 缆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检修作业。禁止在施焊过程中调整工作电流,开机后应逐步调整电流,施焊间隙应注意防止焊钳、焊条碰地,必须在绝缘物体上安放稳妥。10 .气焊(割)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气焊(割)操作员必须熟知气焊(割)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操作规程和安全使用规定。必须使用合格的氧气、乙炔瓶及氧气、乙炔胶管,氧气、乙炔瓶一定要分开存放,并固定。空、重瓶分别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记。在移动、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全过程严禁碰撞和敲击气瓶。气瓶放置、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相距不得小于11 米,禁止爆晒。使用前必须对气瓶外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瓶阀、接口螺纹,如发现异常须及时妥善处理后才能使用。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氧气瓶至少保留,乙炔瓶余气要大于。气瓶、气阀不得沾有油脂,不得使用沾有油污的手套、棉纱、工具及穿着油污工作服接触气瓶。焊(割)炬及其零件不得沾有油污,防止氧气遇油脂剧烈燃烧。安装减压器前,必须首先使瓶口朝着避开人体、火源的方向稍微打开瓶阀吹除瓶口杂质,开阀应缓慢。装卸减压阀时必须注意连接螺丝是否滑丝,以免旋装不牢泄漏而发生事故。减压器表面要清洁,严禁油污,气压表要准确。减压器如遇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火烤。定期检查减压器。施焊(割)时应正确调整氧气、乙炔的出口压力(氧气,乙炔)焊(割) 炬使用前必须进行吸射检查。无吸射能力严禁使用。检查胶管与焊(割)炬间连接有否漏气,确认无漏气方能使用。开启顺序先开乙快气阀一点火一逐渐打开氧气阀;关闭顺序先关氧气阀,再关乙炔阀。焊(割)炬作业使用时间过长,如有发热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回火。在氧气、乙炔阀均开启状况下,严禁用手或其它物体堵住焊嘴,以防氧气进入乙炔管倒流入乙炔瓶,引起爆炸。焊(割)炬在操作间歇时必须关闭气源,放置于空气流通的地方。严禁放在容器(桶、柜)舱口等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以免焊(割)炬泄漏的易燃混合气体滞留引起燃爆事故。焊(割)炬使用完毕应彻底切断气源,挂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严禁带气源的焊 (割 )炬放入工具箱、物料间。氧气管与乙炔管不准互为代用,不准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阻塞物。氧气管为蓝色,乙炔管为红色,严禁用其它胶管代用.进行气(焊)割作业要严格遵守“十不准烧”规定。12 .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 或上一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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