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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电力体制改革方向制止大电网垄断行为强烈呼吁在四川省开展输配分开试点在四川省,大电网与地方电网长期并举共存,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格局。大电网发挥着主网作用,地方电网长期是县乡配、售电重要方面军。 全 省 供 电 区 状 况大电网地方电网管理体系地方电网供电县124大电网直供直管县35地网、大网分片供电县22供电地域面积占全省比例2080在四川省经委“川经贸2000电123号”文件明确划分供区和国办发200069号、国发20025号文件出台后,四川省电力公司仍利用对主网的垄断权、电价操控权等特权,不断上划、代管、控股股改、贱价收购地方电力企业,近期更是愈演愈烈,并改变策略,通过对市州级地方电力企业的控制,实现对全省配售电网的强势垄断。目前,在市州级地方电力企业中,已由省电力公司三产企业控制了“岷江水电”,去年一年省电力公司又强势控制了“明星电力”、“乐山电力”,并强势介入“西昌电力”和“雅安电力”。在四川,“输配合一、主辅一体、购销一家”的大电网垄断体制不但未被打破,而且还在继续扩大和营造垄断,侵占地方、群众利益,违背电力体制改革方向,违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危害。第一,输配分开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既定目标。国发20025号文明确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三分开、两打破、一破除”-即厂网分开、输配分开、电网企业主辅分开,打破垂直一体化的行业垄断,打破输配合一“一省一公司”的区域垄断,破除电力市场壁垒,引入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篇中明确要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巩固厂网分开,加快主辅分开,稳步推进输配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厂网分开后输配分开不及时推进,输配分开不取得真正突破,无法建立完整的电力市场和形成完善的市场机制。地方电力企业是现成的配电市场主体。输配分开的目的是要培育众多购电、售电市场主体,地方电网已是独立配电企业,和大电网输电企业联网关系清楚,在运行上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因此,对地方电力企业需要扶持,而不是扼杀。第二,不符合四川省政府的规定。发展地方电力是四川省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强省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服务“三农”、增加能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06年底,四川省地方电力发电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均占全省总量的25%以上,资产总额已超过500亿元。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确保国有电力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实做强地方电力企业,四川省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省级地方电力国有资产,保障以农村水电为主体的地方电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垄断解决不了公平,解决不了共赢,更解决不了“三农”权益问题。因此,四川省要努力实现厂网分开、输配分开、主辅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从政策上引导、培育地方电力发展壮大,更好地为农村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由于大电网蓄意扩大垄断经营,阻碍了四川省地方电力自身战略重组和深化电力配电端体制的改革。不少地方政府和地方电力企业担心自身重组壮大,遭受大电网打压,而拖延改革进程。迫于大电网企业垄断地位,射洪县、西充县等地方甚至将资产白白送给大电网企业,而将国家投入的农网资产悬空。第三,严重违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新型管理体制。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中央、地方国有资产产权“中央与地方分别享有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具体界定。但大电网却依持垄断地位无偿受让地方电力国有资产,并试图倚仗对主网的垄断阻碍省级地方电力国有资产行权。第四,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方电网企业,各级、各类发电厂与大电网在电能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大电网在权力、地位、待遇上有明显优势,一些地方迫于压力,不得不低价甚至将电网企业资产白送给大电网,既有大电网的威逼,也有利诱。如对西充县许诺在下网电量、电价上给予优惠。同时,抓住地方需要高电压等级线路联网的需求,威逼市、州交出电网,否则就不给建站联网,或者以建站联网和电价优惠等作为利诱。第五,垄断是腐败滋生的温床。巴中市电业局部分人员在代管县农网改造中的经济犯罪,追根溯源还是垄断下的权力过大。主要是职工持股的“大电网”各级三产企业,在产权交易、电力电量交换、上下网电价上享有特殊待遇;并由其零价收购都江堰电力公司,以200万元的超低价收购苍溪县电力公司。没有垄断权力和利益群体的结合,是做不到、办不成的。电网被“代管”的南江县农村水电协会反映,巴中市电业局三产企业有关人员利用网控权力,多次前往逼购电站,威胁:“卖就活,不卖就等死。”此外,由于地位不对等,电力调度、电费结算中的“勾兑”现象也较为普遍。多次造成群众血泪上访和群体事件,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第六,农村水电失去保障,“三农”权益受到侵害。如:先被大电网“代管”,后被其三产企业收购的苍溪县,农网改造入户率不足37,农民反映电价不降反升;地方电网已被“代管”的南江县农网改造入户率也仅50%左右,并首先保证销售自己的“高价”电,而卡、压农村水电,致使全县窝电损失高达3500万千瓦时,相当于1万千瓦水电装机的年发电量,绿色可再生能源被白白浪费。由于趸售电价高,其“代管”县农村电价居高不下,如:南江县为元/千瓦时,巴中市巴州区甚至实际达到元/千瓦时,并违规加收元/月户的表损费用。四川的大小电网“并举共存、协调发展”的格局,符合实际,富有特色。当前,除喜在多家办电、相互促进外,却更多地忧在大电网输配合一,继续扩大行业垄断、区域垄断,严重阻碍电力市场的建立,严重威胁电力合理格局的存在、巩固,严重制约地方电网企业,各级、各类发电厂的生存、发展。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要立即制止大电网对地方电力企业的侵害行为,保障地方电力企业应有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强烈呼吁尽快在四川省开展输配分开的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对象首选“上划、代管”县,大电网“控股股改、贱价收购”县,趸售县。这些县原有大小电网“产权归属”、“输、配电网性质与功能”、“电价、盈利”、“供区核定、划分”等等均明确、清晰,不存在难以界定的问题。总的讲来,四川省2/3以上的供电企业,本是地方独立配电企业,属地方电网,具有试点的良好条件。国网之所以不愿向地方电网、大用户开放网络,提供输电服务,而是热衷于收电网、占供区,源于体制性缺陷-因为他也是配电商;输配分开后,有利于各司其职。输电公司作为主网,可以专注建设四川输电“高速”网,实现四川输电网络、电力资源共享,达到科学、合理、高效、安全运行,为电力交易市场提供平台,发挥其跨省区域电网的优势,为川电外输搭建通道,最终促进四川水能资源的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各配电公司潜心服务用户,平等参与市场交易,促进电力市场真正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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