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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南京诚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节 道路工程测量质量监理1一、测量基桩的接受与交桩1二、建立场内测量控制网1三、施工测量质量控制1第二节 道路原有地下管线的改造与保护2一、索取地下管线图,确认地下管线位置2二、提出改线、保护施工建议2三、管线迁移和保护中质量监理3第三节 路基工程质量监理3一、土质路基质量监理3二、石质路基质量监理5第四节 道路基(垫)层质量监理6一、道路基层施工准备6二、石灰稳定土类基层施工质量监理7三、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施工质量监理8四、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施工质量监理9五、水泥稳定土类基层施工质量监理9六、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施工质量监理11七、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施工质量监理12第五节 道路面层质量监理13一、水泥混凝土面层14二、沥青类面层15三、弯沉值检测20第六节 道路附属构筑物质量监理23一、侧石、缘石、人行道23二、雨水井、支管23三、涵洞、倒虹管24四、护底、护坡、挡土墙253第一节 道路工程测量质量监理一、测量基桩的接受与交桩1、监理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施工道路附近坐标原点,作为平面测量控制和水准标高控制的依据。2、监理根据设计和勘测资料及设计现场交桩的原始定线资料组织复核和校核,在确认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数据无误,且精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向承包人移交桩位。3、监理督促承包人做好桩位保护,并设立护桩,监理定期检查桩位(含护桩)。二、建立场内测量控制网1、督促审核承包人建立的内部测量控制网。2、复核承包人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等测量工作。3、根据道路的性质(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按规范验收其水准点闭合差和导线方位角闭合差。三、施工测量质量控制1、审核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放样报验单及测量资料,复查合格的进入下道工序,若有差错及时通知承包人重测。2、按规范复核直线段和道路曲线段道路中心线桩距。3、以沿线路长度方向,每100米抽测一处道路横断面,其宽度设计图纸规定,且允许误差在规范规定范围内。 第二节 道路原有地下管线的改造与保护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线一般有: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电信电缆和电力电缆等,这些管线是重要的市政设施,在道路施工过程中须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改造或妥善保护。地下管线改造施工须经过测量放样、开挖基坑、支撑、平整基底、浇筑基础、排管、接口、抹带、闭水试验、回填和压实等工序,监理工作也将围绕上述工序开展,施工质量监理应参见“市政给排水工程质量监理”相关内容。对设计要求保留的地下综合管线,监理应督促承包人做好以下工作。一、索取地下管线图,确认地下管线位置1、监理应认真研究设计图纸与相关说明,配合业主与承包人积极走访有关职能部门,收集有关管线的所有资料,督促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进行勘测调查,精确绘出有关管线实际位置,与索取的地下管线图对比,作为管线迁移或保护的重要依据。2、督促承包人采用开挖探坑、探槽方式,验证地下管线的性质、走向和产权单位;确认保护管线的深度、管径、材质等内容,使保护方案更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提出改线、保护施工建议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周边环境、施工条件等原因,无法一次迁移到指定位置,而须二次迁移的管线,提出管线保护措施费低,迁移量小,安全性更高的二次迁移建议方案。2、对须妥善保护的地下管线,预测保护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在审批保护方案时,提出合理的保护方案或建议。三、管线迁移和保护中质量监理1、事前控制(1)管线迁移施工的速度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及时探明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协助业主邀请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管线位置现场交底,审批合理并稳妥的迁移方案。(2)统计梳理已探明位置的地下管线,审批须迁移管线的实施的顺序与时间,做好管线迁移的前期准备工作。2、事中控制(1)在管线迁移过程中,督促承包人按审批的方案实施,有效地配合业主做好现场管线迁移实施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管线迁移过程安全。(2)在迁移管线开挖施工时,督促承包人进行跟踪监测,使管线的位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3)燃气管道属于易燃易爆的管线,在迁移和保护过程中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迁移或保护专项方案均应经过专家论证,实施时严格按照专家论证通过的方案实施。3、事后控制管线迁移完毕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管线沟槽回填,道路路面恢复工程施工,若不能及时回填,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沟槽临边防护、摆放警示牌提醒路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第三节 路基工程质量监理一、土质路基质量监理1、施工前期质量控制(1)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查勘施工现场,掌握挖方路段和填方路段的土质情况,复查地下隐蔽设施的位置和标高,了解施工临时排水条件,做好施工准备。(2)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标准与措施等,(3)检查换土土源取土场的土质和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试验资料。(4)核查承包人拟采用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及数量,检查施工中的临时排水设施。(5)根据技术资料,编制土质路基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控制标准。2、施工过程质量监督(1)路基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清除树根、杂草,先压实再填筑;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和盐渍土,填筑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的土块应打碎。(2)路基挖土须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挖至路基顶面时应的预留碾压沉降高度,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3)在遇有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的路基时,可按设计要求采用换土充填、掺石灰改良、设置排水砂垫层、砂桩等措施,以提高地基承载力。(4)路基填筑时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填筑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碾压方法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井周围以及沟槽回填不能使用压路机碾压的部位,应采用机夯或人夯,夯击面积应重叠1/41/3。(5)路基土方挖填至接近设计标高时,监理按设计要求检测路基宽度,标高和平整度,存有缺陷时,及时指示承包人整修。整改完成后按规范规定验收路基压实度、中线高程、平整度、宽度、横坡等。(6)严格控制冬、雨季的施工质量。(7)路基施工完成后,督促承包人做好禁止车辆通行的引导和交通疏解。二、石质路基质量监理1、施工前期质量控制(1)审核承包人的石质路基施工方案、方法和程序,对采用爆破施工的,应重点关注爆破施工的应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预测施工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2)根据设计文件、工程特点与施工方法,编制石质路基质量监理实施细则。2、施工过程质量监督(1)石质路基开挖方式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的规定。 (2)检查石方的开挖、爆破、填筑施工质量,石方抛填应验证压实度标准,控制路基高程、纵横坡度及边坡基底的质量。(3)控制超挖回填部分的填料砌筑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用料、铺砌、整平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承包人整修。(4)实施爆破作业时,监理应仔细核查承包人是否执行经批准的爆破施工设计文件和现行的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爆破施工的炮眼位置、深度、方向、装药量及安全防护设施。(5)石质路基超挖回填部分采用道碴或碎石填筑时,应分层铺填分层压实,每层厚度宜为3040cm,填石粒径不得大于厚度的0.7倍,采用混合极配,空隙应用小石块填满压实。(6)边坡应选用坚硬而不风化的石料砌筑,外层应交错叠砌,叠砌宽度不宜小于1m。3、施工质量验收(1)施工完成的路基不得有翻浆、弹簧、波浪、积水现象;路基边坡应稳定,严禁有松石、危石;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5mm;弯沉值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2)按设计规定验收路床的中线高程、平整度、宽度、横坡,验收路基宽度与高程等。第四节 道路基(垫)层质量监理道路基层是处在道路结构层的中间,承受由面层传递来的车辆荷载,并把它扩散、传递到基层中去,它承受比路基更大的垂直压应力,面层越薄,所要承受的剪力就越大,因此,基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一、道路基层施工准备1、审核承包人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检查施工准备情况。2、复测施工放样、路基表面清洁状况,检查施工临时道路是否畅通。3、检查大型施工机具设备(翻斗车、洒水车、压路机等)进场情况与完好率。4、根据设计基层材料类型,分别审核碎石材料技术指标、规格和试验报告;石灰质量证书、石灰土施工配合比;出厂混合料的质保书及试验报告等,并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复试5、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编制道路基层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对预见性薄弱环节补充必要的技术标准与控制措施。二、石灰稳定土类基层施工质量监理1、原材料质量应符合(1)土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10%。(2)石灰宜用13级的新灰,石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规定;磨细生石灰,可不经消解直接使用;块灰应在使用前23d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块应筛除。(3)水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所用的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的规定。2、石灰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定。实际采用的石灰剂量应比试验确定的剂量增加0.5%1.0%。3、在城镇道路施工中,应使用厂拌石灰土,不得使用路拌石灰土。厂拌或人工搅拌的石灰土均应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应对进场石灰土见证取样送检,确定土的性能指标、石灰含量和剂量与设计的符合性。4、摊铺与碾压(1)摊铺时路床应湿润。压实系数应经试验确定。石灰土宜采用机械摊铺,每次摊铺长度宜为一个碾压段。(2)铺好的石灰土应当天碾压成活。碾压时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佳含水量偏差范围内。(3)初压碾速宜为2030m/min;灰土初步稳定后,碾速宜为3040m/min;人工摊铺时,宜先用68t压路机碾压,灰土初步稳定,找补整形后再用重型压路机碾压。5、纵、横接缝均应设直茬。纵向接缝宜设在路中线处,接缝应做成阶梯形,梯级宽1/2层厚;横向接缝应尽量减少。6、督促承包人在石灰土成活后立即进行养护,保持湿润,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石灰土养护期应封闭交通。7、施工质量验收(1)原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规定。基层的压实度和试件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2)碾压完成的石灰土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明显轮迹、推移、裂缝,接茬平顺,无贴皮、散料。(3)基层的中线偏位、纵断高程、平整度、宽度、纵横坡度、厚度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三、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施工质量监理1、石灰、粉煤灰、砂砾、水等原材料;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配合比设计均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定。2、混合料应在搅拌厂采用强制式搅拌机集中拌制,混合料含水量应视气候条件适当调整。混合料送至现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资料,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确定材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3、混合料的摊铺与碾压(1)混合料在摊铺前其含水量应在最佳含水量的允许偏差范围内。铺好的混合料应当天碾压成活。(2)混合料每层最大压实厚度应为20cm,且不宜小于10cm。(3)摊铺中发生粗、细集料离析时,应及时翻拌均匀。(4)铺好的集料应当天碾压成活。碾压时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佳含水量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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