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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5月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21.5 灾害分级21.6 预案体系32 组织机构及职责32.1 县防汛抗旱组织机构32.2 县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职责43 预警监测123.1 信息监测123.2 预防预警行动143.3 预警分级163.4 预警发布及解除184 应急响应224.1 响应分级224.2 应急响应234.3 响应措施264.4 信息报告294.5 指挥和调度294.6 抢险救灾及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304.7 应急结束315 应急保障315.1 通信与信息保障31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325.3 应急队伍保障325.4 交通运输保障335.5 电力保障335.6 治安保障335.7 医疗保障345.8 应急物资保障345.9 经费保障345.10 社会动员保障346 善后工作347 附则367.1 奖励与责任追究367.2 预案管理与更新367.3 预案解释部门367.4 预案实施36附 件36附件1:城口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图38附件2:城口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程序框架图39附件3:城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应急处置卡40附件4:城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44附件5:城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讯录45附件6:城口县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急联系方式46附件7:城口县防汛抗旱专家组名单48附件8:城口县防汛抗旱物资清单48附件9:城口县电站统计表51附件10:城口县现有水库统计表54附件11:城口县易发山洪灾害风险点统计表55附件12:城口县1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河长体系表63附件13: 城口县河流水系图66附件14: 城口县水利工程分布图67城口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规范我县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有效防范化解辖区内重大水旱灾害风险,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城口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城口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口县辖区范围内突发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2)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3)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4)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5)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即防灾减灾,又充分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的原则,促进人与资源和谐相处。1.5 灾害分级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等,分为洪涝、干旱两大类。洪涝灾害划分标准参照市级洪涝灾害分级标准,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干旱灾害划分为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级。表1.5-1 洪涝灾害分级标准灾害等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特别重大洪涝灾害(I级)造成死亡或失踪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重大洪涝灾害(II级)造成死亡或失踪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较大洪涝灾害(III级)造成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一般洪涝灾害(IV级)造成死亡或失踪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表1.5-2 干旱分级标准灾害等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特大干旱(I级)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超过30%,或农作物绝收超过10000亩以上,或养殖业经济损失在600万元以上。严重干旱(II级)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超过20%,或农作物绝收超过6000亩以上,或养殖业经济损失在400万元以上。中度干旱(III级)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超过10%,或农作物绝收超过4000亩以上,或养殖业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轻度干旱(IV级)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超过5%,或农作物绝收超过2000亩以上,或养殖业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1.6 预案体系本预案向上与城口县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衔接,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县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在城口县减灾委员会的领导下,城口县成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县防指部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城口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担任。县防指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县水利局分管领导任县防指办主任,承担县防指部的日常工作。发生较大(级)及以上水旱灾情,县防指部视情成立防汛抗旱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根据灾(险)情级别设立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负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县政府有关领导任指挥长,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救援组、交通运输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新闻宣传组、灾情调查评估组、善后处置组等9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城口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图见附件1。2.2 县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职责2.2.1 县防指部主要职责(1)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2)拟定本县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政策、法规和制度;(3)组织制订本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较大河流防御洪水方案;(4)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落实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5)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6)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等。2.2.2 县防指办主要职责(1)承办县防指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2)组织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指导、监督全县重大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4)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5)指导全县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全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技术力量的建设与管理;(6)负责水旱灾害的调查和评估;(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2.2.3 县防指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防汛抗旱方面的新闻发布,及时发布防灾减灾重大政策和事故灾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根据县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灾情和气象等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救灾通信畅通。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县教委: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防汛抗旱工作;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世界气象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中小学应急预案体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电力、通信行业的应急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防洪抗旱抢险救援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县民政局:负责支持引导灾害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救灾捐赠等工作;协助处理洪旱灾害。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洪旱灾害防治经费预算,配合自然灾害防治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救灾资金支持。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因洪旱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县内因洪旱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环境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议。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负责指导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洪旱灾害应急处置现场的生活用水保供、移动厕所设置、生活垃圾清运。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国、省、县道因洪旱灾害导致的公路基础设施损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农村道路的管控和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征调、组织应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紧急防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行业领域内的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防洪安全。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县洪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辖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应急预案、水库运行调度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委: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组织技术人员到灾区参加抢修抢险救灾;负责农业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县商务委:负责指导商业企业防洪抢险工作和组织协调商业企业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和协调县内应急生活物资供应,按程序动用县级储备物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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