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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管理制度15篇【第1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各项工作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 2. 会议、学习制度 2.1. 领导班子会议 2.1.1. 每月召开2次会议,时间定在月初和月中旬。 2.1.2. 会议需要落实的内容,按其内容涉及的范围由各分管领导负责传达。 2.2. 经理办公会议 2.2.1.每月召开1次会议,时间定在月初。 2.2.2. 各部门负责人及职能人员参加。 2.2.3. 会议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2.2.4. 主要内容。听取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安排下月重点工作。 2.3. 生产调度会议 2.3.1. 由分管经理主持,每周召开1次会议,时间定在周四或周五。 2.3.2. 会议内容,对上周生产工作进行小结,安排下周工作。 2.3.3. 会议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并做好记录。 2.4. 安全会议 2.4.1. 由分管经理主持,每月召开1次会议,全员参加,时间定在月初。 2.4.2. 由运行科负责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2.4.3. 主要内容。传达文件、月份安全小结、安全教育。 2.5. 运行科班前教育及业务学习 2.5.1. 每天进行1次,时间定在接班后开始。 2.5.2. 内容。安全教育,业务学习(30分钟)。 2.5.3. 由运行科组织,并做好班前教育、业务学习记录。 2.6. 政治学习 2.6.1. 每周三下午(特殊情况除外)。 2.6.2. 全员参加,由综合科组织并做好学习记录。 2.6.3. 内容。政治时事,上级部门和单位要求的学习内容。 2.7. 临时性会议或学习 2.7.1. 临时性会议或学习,另行通知。 2.7.2. 记录由组织会议或学习的部门负责。 2.8. 会议及学习要求 2.8.1. 公司、各科室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种学习,按正常工作时间考核。 2.8.2. 各种会议、学习、培训和安全教育,都要按会议制度认真执行。 3. 劳动纪律考核制度 3.1. 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权限 3.1.1. 各科室负责所属人员的考勤。 3.1.2. 各科室负责所属人员日常劳动纪律的考核。 3.1.3. 各科室在每月20日前将本月考勤记录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劳资员。 3.1.4. 各科室每月对所属人员违反劳动纪律者,在本月20日前填写处罚通知单经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3.2. 考勤制度 3.2.1. 按照单位统一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对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处以10元罚款。 3.2.2. 对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扣其本人半天工资;对月累计3次以上者,每3次按旷工1天处理,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效益奖。 3.2.3. 有事必须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由分管经理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由经理批准,请假期间,停发工资。对当月请假3天以上者,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的效益奖。 3.2.4. 因病住院人员需持住院医学证明按病假休息,住院及恢复期间,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持门诊诊断可按病假休息,但病假休息时间,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3.2.5. 对病假全年累计30天以上者,事假全年累计15天以上者,如有效益奖时,取消全年效益奖及评先资格。 3.2.6. 如有婚丧嫁娶按国家规定执行。 3.2.7. 如有旷工者,旷工时间停发工资,如有效益奖时,停发当月的效益奖,取消评先资格。对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按下岗处理。 3.2.8. 上班时间不许脱岗,对脱岗30分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2.9. 对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报请上级劳动部门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3.2.10. 对不服从公司领导和本科室负责人工作安排者(包括临时性工作),按旷工处理。 3.3. 劳动纪律考核 3.3.1.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停止其工作,停发当日工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对累计三次以上者按下岗处理。工作日因公事饮酒,必须经分管经理批准,操作岗位不得上岗。 3.3.2. 严禁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娱乐活动(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除外)及其它活动(包括上网聊天、炒股、听歌、看电影、看电子书、玩游戏、网上购物),违者每次扣其本人当日工资,并处以100元罚款。对月累计3次以上者,按下岗处理。 3.3.3. 不经分管经理批准,严禁串班,对擅自串班者按旷工处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3.3.4. 在工作时间,破坏团结、打架斗殴,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3.3.5. 对盗窃本单位公物、私人物品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3.6. 严格遵守吉林省信访工作条例,按程序逐级*,对工作时间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对越级*者,按下岗处理。 4. 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 4.1. 机械动力设备由运行科统一调配和管理。 4.2. 设备技术员每个工作日要对本单位各种生产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对有故障的机械动力设备一律禁止运行,并及时安排维护、修理。 4.3. 凡机械动力设备需要更换配件的必须经设备技术员进行技术鉴定,提交分管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到指定地点购件,所换配件要以旧换新。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专人维护、修理。 4.4. 因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经济损失在千元(含1,000元)以内的,由事故责任人全部承担经济损失,千元以上的,再增加超出千元部分的10%,五千元以上的,另行研究处理。 4.5. 因违章指挥造成的机械动力设备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6. 因操作者责任心不强而使机械动力设备带病作业等引起的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7. 因重大机械动力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并调离原岗位。 4.8. 由于锅炉工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设备事故和出现冻坏取暖设备(停电、停水除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按照4.4条款接受处罚和承担经济损失。 4.9. 对所有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分管经理安排专人操作。未经分管经理安排操作各种机械及动力设备,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4.10. 发生事故,由运行科拿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和经济赔偿,要在当月20日前填写通知单,由分管经理签字后送交财务科执行。 5. 办公室及后勤管理制度 5.1. 综合科负责办公物品的统一管理。 5.1.1. 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办公物品进、出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及办公用固定资产等有关物品由综合科按规定程序统一采购。 5.1.2. 各部门需增添、更新办公设备,由部门提出意见报综合科,汇总后报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5.1.3. 常用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信笺等),领用时由领用人到综合科登记领用,综合科要建立健全办公用品登记帐册,做好物品的进、出明细帐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5.1.4. 综合科要对办公用财产及备品(如电脑、桌、柜、椅及其他办公用品等)进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各部门按核定办公用财产及备品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并落实到人。故意损坏办公用财产及备品的,按损失价值全额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5.2. 文秘收发管理 5.2.1. 行政印章统一由综合科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和审批登记制度。凡使用印章者,均须分管经理批准。 5.2.2. 各科室的业务专用章由各科室负责管理。业务专用章只在表证上使用。除此之外,不得使用业务专用章。 5.2.3. 不得在自定公文纸和自定介绍信上盖公章。 5.2.4. 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党务工作文件由书记批阅,行政工作文件由经理批阅。 5.2.5. 做好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5.2.6. 各部门需订阅的报纸期刊,上报综合科,统一汇总,由经理审批后统一订阅。 5.3. 后勤管理。 5.3.1. 后勤由综合科统一管理。院内环境卫生,由综合科划分责任区,各责任区按要求搞好清洁。 5.3.2. 车库、库房及工作场所要安排责任人,责任人要负责本责任区的卫生。车库、库房要整洁、干净。 5.3.3.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放入办公室、车库、库房室内,需要单独存放。 5.3.4.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时,柜、桌需落锁,关窗、熄灯、锁门。 5.4. 单位福利的采购、发放。 5.4.1. 福利由综合科按分管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福利物资的采购、发放。 5.4.2. 综合科在组织发放福利时,各科室要给以大力的支持和协助。 5.4.3. 综合科要建立福利发放明细帐。 5.5. 档案管理制度 5.5.1. 档案要由专人管理,需熟悉档案管理工作业务。 5.5.2. 收集和保管预决算及其他资料,为单位和部门积累档案史料。 5.5.3. 研究分析档案资料,为各项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5.5.4. 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 5.5.5.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分管经理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5.6. 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复制。 5.5.7. 重要资料以及数据图表等,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均交送档案室存档。 5.5.8. 若发现文件、资料、内部刊物遗失应及时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6. 财务管理制度 6.1. 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6.1.1. 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6.1.2.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6.1.3. 固定资产设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年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6.1.4. 完成财务各种报表。 6.1.5. 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 6.2. 支出管理 6.2.1. 公用经费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经理同意后方可列支。 6.2.2. 不准私人借公款。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严格控制借款数额,经主管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一个月内必须报帐结清。否则从工资中抵扣。 6.2.3. 差旅费报销。凡是因公需要外出的,回来后填写差旅费单,由主管财务经理签字方可核销。 6.2.4. 其他费用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7. 物资、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7.1. 物资、油脂燃料和劳动保护用品由综合科统一管理。 7.2. 生产需要物资、油脂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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