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6页
第2页 / 共6页
第3页 / 共6页
第4页 / 共6页
第5页 / 共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风井建设点安全管理规定2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关于风井建设点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风井建设的的监管,有效约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之规范建设施工行为,确保风井建设正常的安全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煤矿建设标准、山西煤矿建设施工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建设项目规定,由风井建设方牵头,研究出台以下安全管理办法,特下发执行。一、建设单位必须对建设项目实行全面安全管理,对防范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负总则,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对施工项目委派跟班干部、安全员、瓦斯员、电钳工、主提升司机、放炮员等工种,保证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项目需求,并严格执行以下工作职责,否则将对其进行300-1000元罚款,并纳入个人安全工程账户管理。(一)跟班干部工作职责1、跟班干部是当班建设方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全面加强对施工方的安全监管。2、必须加强施工建设有关标准的学习,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施工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标准化标准,对违反建设施工规定和作业规程的,有权第一时间停工建设,并汇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3、必须严格雨季三防管理规定,特别是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暴雨立即撤人制度。4、全面配合上级单位和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现象,保证检查过程中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二)安全员工作职责1、安全员必须对当班安全施工作业负责。2、必须加强建设施工标准和作业规程的学习,严格施工标准监督检查,对违法施工标准和作业规程的,立即停工建设,并汇报跟班干部、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提出整改意见。3、必须对施工建设点的安全生产信息全面掌握,并及时反馈调度室和安监科。4、必须严格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施工方安全隐患排查执行情况,对上级检查和公司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如施工方不执行规定,必须第一时间汇报安监科,如安全隐患危及施工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汇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三)瓦斯员工作职责1、瓦斯员必须对当班通风、瓦斯工作全面负责。2、监督检查施工点通风机安装、运行情况,全面负责通风机的正常运行,保证施工点的有效供风。3、每班必须对施工点的风筒进行不少于三次巡查,发现漏风,立即进行处理。4、必须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通风瓦斯检查制度,做到“四对照”。5、出现无计划停风的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在井口20米范围内设置警戒,挂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及时进行瓦斯检查公布。(四)跟班电工职责1、跟班电工必须对当班施工点设备运行负责。2、认真监督检查各种绞车的运行情况、配电点设备运行情况、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做好有关值班记录。3、严格雨季三防的管理,对因洪水、雷电可能危及设备运行的,必须撤出井下人员,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后,停止设备运行。4、监督检查施工方的对设备检查、检修,对各种运行记录认真核对,保证各种记录真实、有效,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严禁弄虚作假。(五)主提升司机1、主提升司机必须对当班主提升工作运行安全负责。2、监督检查施工方严格按照主提升作业标准,操作规程作业,并帮助提升机司机完成有关检查、维护和记录等,保证检查中不出现隐患。二、 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山西煤矿建设标准、山西煤矿建设施工标准以及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有关建设施工规定,确保工期进展安全、顺利,不得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以下规定,否则建设方有权终止建设项目。1、 必须至少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机电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等五大成员,成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数量满足安全生产和领导带班下井的需要。2、 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施工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会议制度等制度,并按照制度完善相应记录、报表、台账等。3、 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安全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并做到持证上岗;必须加强对一般岗位人员的培训,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后,持有效证件上岗。4、 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得使用非安全标志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对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必须定期进行,并做好有关记录;大型施工设备必须经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性能鉴定后方可使用。5、 施工项目部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双带班制度,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职工操作细节,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范、规定、安全标准和安全措施,坚持不懈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实现劳动用工“五个百分百”,并健全有关台账、记录等。7、 施工项目部必须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严禁违法转包、越级承包、无证施工等非法行为。三、 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活动。2、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