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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策部署,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化防范化解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底线,持续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县局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的同时,以“五化”工作法为统领,持续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实施精准管控,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化精准管控。要持续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1.摸清风险底数。各行管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的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计划,依照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对照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清单(见附件3),完善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手册,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和评估,精准摸清各类安全风险的全要素信息,建立安全风险专项档案,准确记录每一家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地理位置、危险特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后果等基础数据和信息,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基础信息清、责任明、措施实。 2.实施动态监管。各行管单位要对摸排出的较大以上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动态跟踪掌握较大以上风险“五个清单”信息,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按月报告较大以上风险情况;要逐项梳理重大风险防控清单中涉及本地区本行业的风险及变化情况,每季将所涉及的各项重大风险中风险程度较高的5个重大风险点信息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报送至局安委办。 3.加强跟踪管控。要督促指导企业科学规范制定较大以上风险管控和处置措施、程序,加强较大以上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科学实施、精准治理,形成闭环;要动态监测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状态,完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遇有风险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措施严实、可防可控。 4.实施“图斑化”管理。要将本单位较大以上风险点的重要信息纳入月度信息调度的重要内容,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二)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各单位要不断推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分别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研判机制。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系统性、区域性、多发性、偶发性和季节性特征,围绕行业安全发展趋势、环境影响因素、风险规律、事故教训和突出问题,加强风险调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 6.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1)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各单位领域安全生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建立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分析、协商和评估等具体程序。(2)建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制定和实施涉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政策制度、重大工程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依托行业相关科研院所、大学等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家作用,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防止决策失误。 7.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协同机制。(1)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同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防范化解措施,充分运用部门间联席会议、联防联控和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等平台,推动实施部门间重大风险信息共享、措施共商、联手共防。(2)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上下协同机制。推进实施重大风险市、县行业管理部门分级管理、同步防控。(3)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内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部署各单位业务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并推进落实。(4)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防控跨区域协同机制。协调解决涉及跨区域的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风险防控突出问题,提高风险防控的协同能力。 8.建立健全风险防控责任机制。(1)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细化明晰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风险监测、管控、应急等环节具体工作责任,形成重大风险防范责任网络,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2)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将风险防控责任传导到第一线,压实到源头,落细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完善风险防控责任链条、责任清单,制定岗位风险防控履职行为规范或操作规程,切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因重大风险管控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风险防控责任。 四、方法步骤 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分为实施风险精准管控和防控机制建设两部分,共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底前)。各行管单位要成立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风险摸排阶段(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各行管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计划,完善风险辨识手册,对照重大风险清单,开展风险辨识,精准摸排各类风险底数,完善安全风险分布图和专项档案,建立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对各类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对较大以上风险的动态管控。 (三)防控机制建设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县局已将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安全应急“十四五”规划,各行管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规划部署和本方案的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各行管单位要认真总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局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 各行管单位必须充分认清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压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责任,持续提升风险预判防控能力,严密防范和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实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责任。各行管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部署安排,坚持把“五化”工作法贯穿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全过程,切实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研究、部署和督促督办的重要工作,确保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县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机构(见附件1),各行管单位也要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工作,“一把手”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下大气力研究解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重视不够、标准不高、措施不实、推动不够、底数不清等突出问题,确保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加强统筹谋划,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能力。局属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将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本单位安全应急重点任务,加强重大风险摸排、评估、监测、管控的人、财、物保障投入,解决好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暴露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精细、不精准问题,解决好行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风险缺乏有效监测、职责边界划分不清问题,要系统梳理长期以来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推动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不断迈向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推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落地。各行管单位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分级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监督检查、抽查方式和比例,及时督促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落实,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规范填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信息填报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中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县局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导,县局将各单位交通运输企业注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情况以及各单位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报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信息填报情况纳入日常考核评价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单位,适时开展约谈和挂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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