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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信用社(银行)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实施方案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工作,省联社会计部在综合考虑各县级联社营业部、信用社、信用分社及储蓄所等4类营业机构的会计业务种类、会计岗位设置等情况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体接管式检查的目的实施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目的是全面检验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营业机构对省联社制定的各项会计制度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深入排查案件风险隐患,建立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并对基层会计基础性工作做出综合性评价,真实反映基层会计管理及核算水平,认真剖析、透视基层会计工作现状,进而提出改进意见,加强会计管理,全面实现全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总体规划。二、整体接管式检查的依据实施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主要依据农村信用社会计检查督导管理暂行办法(农信联413号)所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开展检查,检查的标准为省联社制定并下发的各项会计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及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三、整体接管式检查的原则实施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除必须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谁检查、谁负责”等原则外,还特别强调全面性原则、保密性原则和确保营业安全原则。全面性原则,即整体接管式检查必须涵盖被检营业机构的全部会计业务,坚决不留检查死角;保密性原则,即所有接管检查人员在检查准备阶段、检查实施过程中及检查结束后,未经检查组允许,均不得擅自向接管检查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检查信息;确保营业安全原则,即接管检查期间必须做好对外解释和客户维护工作,确保被检营业机构正常业务的营业安全。四、确定检查对象接管检查对象的确定,原则上由检查单位的会计部门根据近阶段对本辖营业机构会计结算工作的考核情况,结合本单位当前会计工作任务要求,并在综合考虑检查层面、经营规模、业务种类、会计管理及核算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确定。同时,也可充分征求监察部门意见,由监察部门根据近期所掌握的基层营业机构可能存在的风险状况,向会五、建立组织架框组织开展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应由检查单位会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监察保卫、稽核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其中,会计部门负责制定接管流程、明确检查分工、实施接管检查及检查后评价工作,并做好检查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监察保卫部门负责发现案件等相关问题后的介入及善后处理工作,并对检查过程中所有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接管检查期间被检营业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稽核部门负责发现违规及案件等相关问题后的延伸检查工作,协助监察保卫等部门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排除潜在风险隐患。为加强接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检查顺利有序开展,检查单位应及时成立接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联社接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查单位主任或分管会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负责检查的总体协调工作。小组成员由会计部门、稽核部门、监察保卫部门及被检县级联社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省联社会计部总经理及被检县级联社理事长担任协调人,负责检查的日常协调工作;省联社监察保卫部门指派人员担任总监交人,负责对接管检查过程中所有交接工作进行监督;被检县级联社分管会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接管检查期间相关工作的调度及后勤保障工作。各市联社、办事处及各县级联社可参照省联社模式成立接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六、整体接管式检查的内容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应按照农村信用社会计检查督导管理暂行办法(农信联413号)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即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及人员管理、系统柜员管理、会计授权管理、账户管理、账务核算管理、出纳和储蓄管理、现金库房管理、银企对账管理、事后监督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重要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重要机具和会计交接管理、节假日会计工作管理检查等15项(详见附件1)。同时,应将省联社近期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对检查内容进行及时补充,如综合业务系统柜员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此外,具体实施接管检查时,可根据被检营业机构的机构类别和业务种类,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确认,坚决不留检查死角。七、检查时间及检查频率接管检查时间应根据被检营业机构的机构类别、经营规模、业务种类、业务量及会计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研究决定,一般情况下,检查单位对各县级联社营业部的接管检查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信用社的接管检查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对信用分社及储蓄所的接管检查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但接管检查组可根据检查的具体情况,随时调整检查时间,如遇有特殊情况,接管检查可不受时间约束。同时考虑现阶段全省综合业务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如无特殊原因,接管检查时间应尽量避开被检营业机构每季存贷款结息、应付利息计提及年终会计决算等综合业务系统集中处理业务的时间段。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的频率应实行分级管理,即省联社每年至少组织实施3次整体接管式检查;各市联社检查频率应参照省联社标准,但不得低于省联社标准;各市办事处检查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各县级联社作为会计检查督导工作的工作主体,每年至少应组织4次整体接管式检查,且应不断强化接管检查工作,尽量增加检查次数。八、确定检查人员,设立检查分组5 t. x接管检查人员原则上应由检查单位会计部门人员担任,但遇有实际困难,检查人员确有不足时,则可从其他部门或被检营业机构以外的本辖机构,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个人形象好的会计专业人员充实到接管检查队伍。特别强调,被抽查人员正式实施接管检查前必须经过会计部门的再培训。4 M( O R) / b- z% k; o按照接管式检查的工作特点,接管检查组应分设运营组和检查组,并坚持分工明确和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展会计业务整体接管式检查工作。运营组主要负责接管期间被检营业机构的日常运营工作,对被检营业机构除主任、信贷主任、信贷员及后勤人员以外的所有会计岗位及业务进行整体接管,同时对被检营业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操作流程管理、会计机构及人员管理、系统柜员管理、会计授权管理、会计交接管理、节假日会计工作管理等工作进行跟踪检查。运营组组长应由会计管理水平高、业务运营经验丰富的检查人员担任,对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在接管检查期间兼任被检营业机构的内勤负责人。运营组成员分别对被检营业机构对公记账员、对公复核员、储蓄记账员、信贷记账员、联行记账员、现金出纳员等岗位进行接管,并对运营组组长负责。一般情况下,各县级联社营业部前台运营人员(不含组长,下同)不少于6人,信用社前台运营人员不少于4人,信用分社及储蓄所前台运营人员不少于2人。运营组可根据被检营业机构实际业务种类、业务量及岗位设置情况,最终确定运营人员数量。检查组主要负责对被检营业机构除贷款审核、调查、发放以外的所有会计业务进行整体检查,并对被检营业机构账户管理、账务核算管理、出纳和储蓄管理、现金库房管理、银企对账管理、事后监督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重要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组长应由业务能力强、检查经验丰富的检查人员担任,并对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组成员应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组组长负责。一般情况下,对各县级联社营业部接管检查的检查组成员(不含组长,下同)不少于4人,对信用社检查组成员不少于3人,对信用分社及储蓄所检查组成员不少于2人。九、被接管检查单位及人员职责(一)被接管人员职责。接管检查开始,被接管人员应按规定移交库款,交接重要空白凭证、账簿、印章及有关资料,交接完成后携带个人名章离岗。被接管人员必须对移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进行书面承诺。被接管人员与本岗位无关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接管人员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接管检查期间,被接管人员离岗不离责,对接管人员负有协助配合责任,必须保证随叫随到,且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本单位。(二)被检营业机构职责。一是接管检查期间,做好对外解释和客户维护工作,保证正常业务稳定开展,将接管检查对外部的影响降到最低。二是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必须为检查组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四是协助检查组对重点结算账户进行上门对账工作。五是妥善安排被接管人员,确保被接管人员及相关人员随叫随到,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违规人员逃匿事件。六是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三)被检县级联社职责。一是指派本单位一名分管领导配合接管检查组开展工作,保证检查工作不受干扰;二是必须做好被接管机构及人员的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相关人员逃匿等事件的发生。三是做好稳定工作,确保被检营业机构经营稳定运行。四是为检查组提供食宿(费用由检查组自理)、检查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五是按照省联社科技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保证微机设备正常工作;六是按照省联社保卫制度相关要求,做好防抢、防盗、防火、防气、防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七是按照省联社稽核及监察制度相关要求,做好被检营业机构发生案件后的报告、移交、接管等准备工作;八是对被检营业机构可能发生的资金及人员方面的风险,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如挤兑风险、违规人员逃匿风险等。九是做好保密工作。十、接管检查工作要求为保证接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将接管检查对内对外的影响降到最低,省联社提出如下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被检营业机构的领导和员工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接管检查,坚决杜绝胡乱猜忌、造谣滋事等情况发生,同时参与和接受检查的各级人员应统一对外口径,全力做好对外解释和客户维护工作。二是被检县级联社的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也必须正确对待此次检查,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全力做好配合工作。三是被接管人员在检查期间实行跟班作业,即离岗不离责,要协助和配合接管人员正常作业,但不得妨碍和干扰接管人员独立自主办理业务。四是接管检查应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外要做好服务,保持正常工作心态,对内要认真对待,被检营业机构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且未经被检县级联社理事长批准不得外出。五是检查期间,被检营业机构内勤负责人必须及时向检查组提供本机构在现金管理、财务审批、结算账户开立等方面的制度及反洗钱报送、特约联行编核押等业务规定。六是检查期间,接管检查组所有成员需统一着装,配带受检单位统一的服务标牌,工作服装应注重统一整洁,服务标牌则应视情况由被检县级联社解决。七是检查期间,检查组所有成员的个人名章及身份证件必须随身携带。八是检查期间,检查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被检营业机构营业时间要求,保证检查期间准时上岗,并将接管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向组长汇报。十一、接管检查工作纪律1.检查人员要做到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检查人员不得要求被检查单位支付任何费用。2.检查人员不准虚报、瞒报和修改检查结果,不准擅自改变检查方法、变更检查范围。3.检查人员不准事先向被检联社及被检营业机构透漏检查范围,检查结果不得私自向被检查单位通报。4.检查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不得隐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底稿中必须有完整、准确的依据。 5.检查人员要为被检查单位保守秘密,不得向与检查无关的任何人员泄露。6.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有权查阅、记录、复印被检营业机构的报告、工作底稿、会计档案等有关文件、资料,调阅档案要填制调阅单。7.检查人员在接管检查期间,着装整齐,态度和蔼,办理业务要合法、合规,操作流程正确严谨。8.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要对本人检查过的业务事项负责,如检查后仍发生重大差错事故,要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十二、接管检查程序接管式检查的程序必须遵循秩序,合法进行,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一)检查准备阶段。1.确定接管检查对象。) 2.成立接管检查领导小组。3.填写接管检查通知书(附件2),向相关部门索取接管检查介绍信及查库介绍信,并报请主管主任审批。4.明确接管检查内容、时间、步骤以及工作进度。5.确定检查人员的分工,培训接管检查组成员。(二)检查实施阶段。1.检查小组必须持接管检查介绍信进场,由领导小组总协调人立即召集接管检查组全体人员、监察保卫部门总监交人、被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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