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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审核: 审批: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公司2016年5月目 录1、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应急预案体系41.5 应急工作原则4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42.1 项目概况5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53、组织机构及职责53.1应急组织体系53.2应急机构及职责54、预防与预警64.1危险源监控64.2预警行动64.3信息报告与处置65、应急响应75.1响应分级75.2响应程序75.3应急结束86、信息发布87、后期处置88、保障措施88.1通信与信息保障88.2应急队伍保障8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88.4应急经费保障88.5其他保障:89、培训与演练89.1培训89.2演练910、奖惩911、附则911.1术语和定义911.2应急预案备案911.3维护和更新911.4制定与解释911.5应急预案实施9附录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10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11附录三:事故快报表12附录四:应急响应流程图13附录五:通讯联络表14附录六:高处坠落危险因素表15附录七:物体打击危险因素表19附录八: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表21附录九:坍塌事故危险因素表24附录十:触电事故危险因素表25附录十一:火灾事故危险因素表29附录十二:中毒事故危险因素表32附录十三:高处坠落专项应急预案33附录十四:物体打击专项应急预案41附录十五:机械伤害专项应急预案49附录十六: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7附录十七: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9附录十八: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6附录十九:中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85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B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事故影响,确保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项目应急资源和应急处理能力,编制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1.2.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051.2.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1.2.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9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1.2.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3 适用范围1.3.1.适用区域范围本预案为项目范围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依据,适用于项目部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指导原则,以及针对重大风险因素的应急准备和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响应、救援、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或者配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3.2.适用事故类型、级别本预案适用于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4 应急预案体系项目部依据本项目的应急资源和应急处理能力,针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潜在重大危险因素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多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中毒等不同类型事故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形成应急预案体系。综合预案是针对各类事故编制的应急救援综合性指导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预案的附件,针对具体事故类别制定,明确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现场抢险救援行动方案和具体的救援处置方法,是专项预案的补充、完善。1.5 应急工作原则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将事前预防与事故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应急行动中,执行预案但不唯预案,应依据事故不同情形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响应,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影响。2、事故风险描述、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B标段建设地点:西安市雁塔区西沣路以东雁环路以南建设单位:陕西金地家宜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公司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21 m2,其中B标段建筑面积81711.19 m2,包括7#、8#、9#、10#、16#住宅楼(其中16#楼为幼儿园),配套商业楼和地下车库。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六种类型(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危险因素),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辨识和评价,确认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见附录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应每年进行一次辨识和评价,对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危险源,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当出现新的重大风险因素时,应增加专项应急预案。如果针对重大风险源不加以预防和控制,将可能发生下列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中毒等。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西安市新城区西沣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项目DK-B项目B项目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综合部经理、安全部主管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综合部、工程部、物资部、安全部、外协部、财务部、技术部等部门成员组成,担负相应应急职责。(见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3.2应急机构及职责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3.2.1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二) 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三) 密切注视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部。3.2.2组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全面指挥、开展应急救援;(二) 负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3.2.3副组长的主要职责(一)协助组长,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对策和建议;(二)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努力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影响;(三)负责与项目外部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与沟通,协调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3.2.4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安全部:负责事故报告工作;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执行、传达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物资部: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协调社会关系,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调配和项目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准备。技术部: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排险技术方案的拟定,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重特大事故技术性调查处理工作。外协部:负责二次伤害的防范;负责心理引导及安抚慰问工作,负责善后及恢复工作;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财务部:负责组织应急资金的储备和落实工作。工程部:负责组织现场伤员的抢救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与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和协调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综合部:负责应急人员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及接待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车辆的准备和协调及调度工作。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4.1.1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资料信息。4.1.2 各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做好本部门事故预防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4.2预警行动针对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危险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事前预防控制、降低损失的目的。4.3信息报告与处置4.3.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现场处置。如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或事故责任单位应于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见附录三:事故快报表)4.3.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4.3.3当自有应急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4.3.4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小组须保持通讯通畅。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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