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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某市林业局关于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查摆大整改工作自查报告市林业局关于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查摆大整改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查摆大整改工作的通知(X政办电20181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摆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着力打造高效的林业政务服务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局以深化放管服为抓手,不断优化林业政务环境,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利服务。一是简化审批手续、压缩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行政许可共12项均进驻政务大厅林业窗口集中办理。逐一制定详细操作规范、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将审批期限缩短了50%。我局目前办件量较大的审批事项为木材运输证办理,平均每天办理木材运输证约100多件,承诺办理时限为即办,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2017年以来,我局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二是减证便民,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通过多次精简涉企涉民各类证件、证明、盖章环节和申报材料,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前,我局保留17项相关证明均有法律法规依据,保留的1项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我局涉及到的中介服务事项已经全部清理完,我局与中介服务机构一律脱钩分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按市场化运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权力流程再造,强化权力公开。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完成了林业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工作。为实现林业系统上下级同事项同流程,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编制了详细的权力运行流程102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7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同时,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将所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公开,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在网站上设立专门“办事指南”和“下载中心”专栏,用于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及提供相应申请材料下载链接等,多次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自查检查,逐步规范细化办事程序。四是整合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为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我局以河池市林业局网站(网址:http:/gxhc.forestry.gov.cn/)作为我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基础,将所有服务平台链接整合到我局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启用以来,我局将所有林地审批项目录入“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力求更多事项审批“不见面”、群众“不跑路”。2017年,我局在“全国并联审批在线系统”共办理了107项。2017年年底,我局启用了“广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智能审批及监管系统”,并将这 “并联审批”和“智能审批”两个平台链接到我局网站首页显耀位置,办事人员或企业足不出户便可申办相关事项。(二)加强林地项目审批力度,着力提供林业生产经营要素保障。一是加快审核审批进度,提高使用林地面积审核审批率,根据工作流程印制和发放一次性告之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压缩审批时限,均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用地公示、出具审查意见并行文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使各建设项目开工前取得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合法依法使用林地。2017年全市已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110宗,面积1165.0529公顷,其中,经国家及自治区批复62宗1072.8113公顷;各县区审批临时用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共48宗92.2416公顷。未取得许可证使用林地133.11公顷。审核审批率为1165.0529(1165.0529+133.11)89.7%。二是加强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的支持力度,完成林地保有量任务。根据“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使用林地定额,集约使用林地,对自治区重大项目、市级层面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优先保障林地定额指标。自治区下达我市林地保有量任务为248.36万公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变更调查报告(2014-2016年)调查结果,2016年全市现状林地合计为257.26万公顷,2017年长期使用林地0.11万公顷,即核减0.11万公顷,2017年林地保有量为257.15万公顷,已完成市级保有量任务。(三)加强林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着力提高营商资金技术扶持。2017年以来,我局招商的重大项目为东兰县坡豪湖生态保护与旅游建设项目。地址位于东兰县长乐镇,项目计划投资2.89亿元,招商资金主要源于江苏,已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到位8000万元,项目正在有序建设当中。二、存在问题(一)行政审批的取消、下放、调整等方式有待提高。一是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固定,没有交易市场,企业销售没有好的平台。二是2016至2017年陆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的行政许可审批的变动,给野生动物养殖企业造成了不便。如今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的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已调整为“林业厅”,审批层级的转换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收回下放事项不利于群众办事。为了方便群众,2015年我局办件量较大的“木材运输证”权力下放县级林业部门审批,2017年,由于国务院、自治区对进行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我局于2017年10月份收回该项审核权限,将该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林业窗口集中办理,群众从县里跑到市里办理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交通等费用,加大了群众的办事成本。(二)林地项目审批程序需再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还需要沟通协调。对“部分企业反映投资项目办理前期审批手续繁多问题”的情况进行排查,投资建设项目办理前期审批,主要涉及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由于使用林地审批需要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尚需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并联审批力度。(三)招商引资力度需再加强。一是产业主导优势不明显,市场竞争力不强。林业生产力水平较低,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缺少具有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缺少优质品牌。二是招商项目有待开发。目前项目开发面还不够广,如森林旅游项目、林副产品开发项目未形成规模,招商项目少。三、下一步措施和意见建议(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制定简洁明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全面公开涉企服务信息,制定相关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将办件量比较大的木材运输证审批权限下放基层办理,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领域,应以群众方便为首要考虑因素,进一步“深化拓展”,采取一定措施加大下放力度。(二)加快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持,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要素保障。一是抓好项目使用林地前期审查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征用占用林地全过程的监管与服务,对征用占用林地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实行预先论证,确保工程建设不占或少占林地。做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现场踏查审验工作,履行好用地前期审查,预防控制未批先行用地行为发生。二是严格项目规费收取。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税2015122号文件规定,督促项目业主及时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时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三)引领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引导传统产业从单一种植方式向多元化经营方式转变,助推林产加工企业多途径实现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一是培育和扶持一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抓好油茶精炼产业、核桃深加工产业。对于规模大、项目好、有效益的企业,要在政策、资金、采伐指标、原料供应、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组织重点支持的龙头企业参与国营林场、木材公司等木材供应单位的产销见面会或投标会。加强企业与原料供应单位的沟通,减少木材供应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采取各种办法将河池丰富而独特的林业资源大力推介出去。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不断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在资金、税收、征地、办证等方面予以倾斜性照顾,切实保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市林业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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