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行政后勤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对外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1、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二、医疗废物管理措施: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满3/4时必须及时更换。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清运员清运时实行交接制度,双方签字。应用联单转运。签字记录保存至少3年。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每年体检一次,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制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三、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处理方法:以上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后,由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 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后由淮安市柯林固废有限公司清运焚烧处理。各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分等。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3、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处理方法:由药剂科设专人管理,存入不合格药品区,及时上报药品管理部门,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处理,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4、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音像、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处理方法:用专用贮存桶贮存到一定量后交由市环保局指定的专门机构处理。5、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漯河淞江医院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和社会危害,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当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做到早报告、早处理,减少或防止污染扩散。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院长,并通知医院防保等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对污染区进行保护性封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出入污染区,避免造成污染扩散和周围人员伤害。二、行政后勤科或分管院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并迅速组织人员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对污染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三、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垃圾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安全有效的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四、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五、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按照职业防护应急处理流程进行紧急处理。六、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按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七、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区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八、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由感染管理科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医院相关制度追究其事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写出总结报告。 漯河淞江医院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