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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钢化玻璃公司治理手册钢化玻璃公司治理手册xx有限公司目录一、 管理者心理契约的特点3二、 不完全契约与权力配置5三、 治理理论研究视角的拓展7四、 关系契约下的公司治理9五、 群体极化的概念与发展12六、 群体极化的影响因素14七、 公司简介17八、 产业环境分析18九、 必要性分析23十、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23劳动定员一览表24十一、 法人治理结构25一、 管理者心理契约的特点心理契约是由人们所持有的,对与交易另一方所达成的交换协议的本质信念所构成的,是典型的隐性契约。这种契约并不需要相互的认同,只是存在于交易双方的心目中。Davis(1997)基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观点,认为高层管理者的心理契约对其行为有重要的影响。管理者会基于心理契约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进行预期,进而决定自己的行为选择。尤其是在战略决策制定过程中,管理者的行为选择对最后决策质量的影响至关重要。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逻辑,交易双方之所以能够结成各种关系,都是为了各自索取有价值的东西。而心理契约是一系列与人的义务和权利有关的互惠期望的集合,是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并能够守约的重要影响因素。例如,雇佣就是一个心理契约,雇员(管理者或员工)在知道雇主(股东)会实现他们的期望的前提之下履行其责任。麦克尼尔(1985)将管理者与组织之间的契约划分为以经济交换为基础的交易契约和以社会情感交换为基础的关系契约两种类型。交易型契约有具体的期限,而且可以观察到结果,同时不受个人情感影响。关系型契约有明显主观性,它涉及较长时间和更高水平的个人承诺。双方行为选择都会受到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交易型契约主要集中于交换物品,或者一种商品或服务于另一种商品或服务的直接交换,而关系型契约则倾向于一般化的互惠原则。管理者和企业之间的心理契约具有典型的关系型契约属性。高层管理者要负责确定组织目标和战略规划,这需要高层管理者对企业忠诚和有归属感。高层管理者要有解决复杂环境带来的各种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要他们具有复杂特殊的知识。而这种特殊的知识是高层管理者通过专用性投资获得的,这就使得高层管理者和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互惠互利的依赖关系,而高层管理者和公司双方都愿意维持这种关系,这些都是关系型契约的特征。由于高层管理者工作性质的复杂性,基于代理理论设计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并不能完全解决高层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高层管理者的心理契约作为关系型契约,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许多公司都将对高层管理者的激励与企业的业绩挂钩,这恰恰说明了企业和高层管理者之间信任的缺乏。当管理者发现公司并不信任他们的工作时,那些原本会真诚地为公司工作的高层管理者的努力程度会被降低。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使高层管理者拥有更多的企业经营信息。他们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对公司的正常运转设置障碍。所以当契约违背发生在高层管理者身上时,会给公司造成一些特殊的问题。时间也是影响高层管理者关系型契约的重要因素。管理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主要是股东)不断地重复互动,必然会把对社会情感的考虑引入契约执行中来,从而带来相互信任度的提高和对其他方利益的关注。相关研究发现,高层管理者在公司中任职的时间越长,就会更加关注那些社会情感因素,契约的关系性特征就会越强。从心理契约的角度来看,高层管理者作为复杂的社会人,对其进行激励约束时,在现有的主流公司治理机制中,和经济因素相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不全面的。与公平、期望等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心理契约对高层管理者的行为会产生重要影响,应该将代理理论与社会理论整合在一起,构建对高层管理者的全面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 不完全契约与权力配置契约理论的发展和演化是研究公司治理问题的基础之一,契约理论把企业定义为一系列契约的集合,把企业与市场分别看成是不同性质的契约:市场可以说是一种完备的契约,而企业则是一种不完备的契约,在契约不完全的情况下必然会产生公司治理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管理学者主要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企业问题。Jensen等人把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委托人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要求代理人提供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服务。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可能的利益冲突,代理人可能表现出道德风险,而不是根据委托人的利益行动。委托人要让代理人努力工作,就必须通过契约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激励。所以,代理理论分析企业问题,是聚焦于委托人如何选择或设计最优契约来克服代理问题。但代理理论遗漏了一个重要的因素:缔结契约的过程是有成本的,契约条款规定得越周密,规范契约条款的成本就越高。契约能够自我实施的范围就越大,契约的事后执行成本就越低。因此,当事人必须进行权衡以签订一份最佳契约。Hart等人认为,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特别是相关变量的第三方不可证实性,使得契约是不完全的,即契约双方不可能在初始设立契约时就对所有的或然事件及其对策做出详尽的规定。交易成本经济学将缔约成本、不完全契约与专用性投资引入企业制度分析,强调不完全契约对企业运作带来的影响。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看,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在不完全契约的条件下,设计出能够节约交易成本的企业制度与治理结构。但是Tirole等人认为,契约当事人所真正关心的并不是具体的或然事件本身,而是或然事件对支付的影响。契约的根本目的在于要对预期的“支付或然情况”做出某种规定,只要当事人设计出能够自我实施的契约方案,那么第三方的不可证实性就不是特别重要了。Hart等人认为,在契约不完全的环境中,物质资本所有权是组织所有权力安排的基础,物质资产所有权的拥有者将拥有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控制权。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核心在于最佳的财产权结构安排应该是什么?Hart等人相信,设计最佳的所有权安排是实现企业目标一总盈余最大化过程中最重要的财产权结构安排,并且认为“在均衡状态,产生最高社会盈余的所有权结构将被选择”。契约的不完全性是说契约双方签订的契约在事前是不完全的,但在事后是完全的。拥有剩余控制权的契约方可以提高其事后讨价还价的地位,同时也能激励与其进行交易的另一方,为从交易中获益而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因此,应该将资产所有权授予拥有最重要的关系专用性投资的一方,或者拥有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本的一方。但是,Aghion&Bolton(1992)回到了传统的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否定了“股东单边治理是最优治理结构”的传统观念。他们认为,企业最有治理结构的安排取决于代理人利益与组织利益的关系。如果企业家的私人收益与总收益之间是简单正相关关系,那么企业家单边控制最有利于企业的剩余价值创造,进而可以实现最优效率;否则,控制权的相机配置才是最重要的。三、 治理理论研究视角的拓展随着公司治理环境的变化,公司治理的边界也在逐渐向外拓展。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所有与企业利益相关的组织和个体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都应该是公司治理关注的范畴。公司的股东和管理者是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但公司的职员、供应商、客户和债权人也对公司运作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是公司的竞争对手、潜在的客户、公司所在的社区和所属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属于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的范畴。契约理论下的企业模型。所以,原来科层组织关注的股东和高层管理者之间的权力制衡和利润分配的问题只是公司治理的内边界。直接参与公司运作的员工,供应商和债权人属于公司经营的紧密层,即中间范围。而公司治理的最外边界应该涉及公司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对应公司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与公司发生的联系,公司治理机制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任何能够影响利益相关者之间交易关系的机制都属于公司治理机制的范畴,对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属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范畴,而影响公司运作和业绩的更多机制因素则属于外部治理机制。对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边界的拓展带来了治理机制的变化。对于企业核心成员而言:股东和管理者关系的治理属于内部治理的范畴。内部治理是当前理论研究的重点,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治理的基础。很多学者对董事会的构成、独立董事的人数和背景、股东大会的结构及以上要素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等进行了研究。与之相对,公司与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的治理属于外部治理和相机治理的范畴,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此进行探讨。Hitt在他的战略管理一书中提到,公司治理是战略实施中的关键部分。近年公司治理得到重视的原因是内部公司治理机制不能充分发挥对高层管理者战略决定的监督作用,即内部治理机制失灵,从而使得世界范围内都在寻求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调整。本书正是站在这个视角研究协同治理机制对战略决策的作用机理。Hitt在该书中同样提到公司治理机制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他所指的内部治理机制包括所有权集中,董事会和执行官报酬,而外部治理机制主要是公司治理市场。遗憾的是,Hitt没有将经理人市场纳入外部治理机制的讨论范围。但他在“复杂的治理机制”中提到,管理者的报酬和企业的业绩挂钩不是一个好的激励机制,因为管理者的决策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另外,管理者的决策行动和企业的财务业绩之间的关系还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孤立的报酬计划在监督和控制经理人的行为方面是不完善的。四、 关系契约下的公司治理交易成本经济学(TCE)已经成为理解设计治理机制的一个普遍基本理论架构,管理者在面对可能的交易危险一专业化的资产投资或不确定的环境时,可能为可预知的突发事件或为无法预知的结果设计有针对性的复杂合同契约。董事会机制是建立在正式契约基础上的主要的公司治理机制。正式契约是对未来采取特别行动的承诺或义务,越复杂的合同,为解决争论而设定的承诺和义务越多。举例来说,复杂合同契约可能细化合同运行中的角色和职责,以及对违约的监督和处罚,最重要的是决定结果的承担和分配。因此,治理机制的设计要适应各种不同的服务和交易条件。当交易危险上升时,必须有契约的保护,以选择成本最低和损失最少的行动以控制风险。设计一份复杂的契约是昂贵的,参与者一般只对可以明确预测到的危险情况设立契约。交易成本经济学将交易危险分为三类,即资产专用性、结果的测量难度和不确定。当资源关系建立在人力资本或实物资产投资上时,资产专用特征的风险就会浮现出来,资产专用性特征增加契约的复杂性,此时合伙人业绩结果的测量难度也会产生市场危险。当合伙人共同关注产量的时候,因为产量可以直接被观测,合伙人在参与中依次获得相应支付,市场是有效的。当业绩难以测量的时候,参与者就有限制他们的工作努力程度的倾向。许多学者,包括交易成本经济学方向的研究者,已经观察到组织间交易的治理超过正式契约机制的范畴。较多的组织间交易是典型的重复交易,并且嵌入社会关系之中。相对于正式契约机制而言,信赖及其衍生的行为被看成是一种靠自我约束的、更有效、低成本的机制替代品。建立在关系契约基础上的治理机制主要是以社会资本为基础的相关因素来弥补正式契约对交易行为约束作用的不足,所以本书直接将以社会资本因素为基础的治理机制称为社会资本机制。详细说明的正式契约缩小了交易范围,界定了危险,从而限制了交易的灵活性。而对于用社会资本机制规制的交易,义务、承诺和由社会机制引入的预期加强了交易灵活性,促进了各方团结和信息交换。灵活性促进对无法预知事件的适应,团队通过相互的调整、联合行动促进双边问题的解决和信息分享。因为各方参与者都愿意与对方分享私人信息(包括短期、长期的计划和目标),从而促进了解决问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如果各方参与者都能做到以上描述,互动、协作的行为就会出现。社会资本机制实际上可能促进更加合作的、长期的和信任的交易关系。Jones,Hesterly&Borgatti(1997)认为,社会资本机制可能更好控制正式契约所描述的交易危险,包括资产专用性投资有关的危险、业绩测量的困难和不确定性的影响。社会资本机制对交易连续性的预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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