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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区餐饮经营单位()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台账 登记单位: 年 月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相关要求 一、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也是重中之重。二、餐饮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加以落实。三、食品原料索证范围:主副食品即米、面、粮、油、调味品、畜(禽)、肉、水产品、蔬菜、豆制品、干杂产品及酒类、饮料、食品添加剂等。四、食品原料索证内容:餐饮业()经营者应在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品原料:首先索取供货方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报告、畜禽屠宰证、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采购时索取销售者出具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购物凭证。五、餐饮业经营者应做好食品原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登记工作,购物凭证应按台账登记内容及顺序分类粘贴成册,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在食品采购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是监督执法部门检查的重点。如违反上述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不索证、不索票、不登记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给予处罚。餐饮经营单位(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台账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供货商 联系方式是否索证是否索票证、票、物是否一致验收人区餐饮经营单位() 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记 录 本 登记单位: 年 月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款规定:“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该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为此,各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做好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使用药物消毒的腰认真按照其使用说明进行。认真填写消毒记录,以备查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时间餐饮用具名称数量消毒形式药物浸泡采取何种药液消毒时间保洁形式备注药物浸泡水煮蒸汽消毒柜碗柜保洁柜保消柜区餐饮经营单位 食品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处理登记台账 登记单位: 年 月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处理要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第四十一条规定:“餐厨垃圾处理应当逐步建立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制度。从餐厨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如违反该条规定,将依照本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各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学校食堂要加强对废弃油脂、潲水等餐厨垃圾的处理进行严格管理。建立流向登记制度,查证收购方的用途,查证收购方的用途,索取收购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等。并与收购方签订购销合同,明确掌握餐厨垃圾的处理去向和用途,追踪溯源,坚决杜绝餐厨垃圾再度食用,以确保公民的身体健康。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废弃油脂、餐厨垃圾处理登记时间处理物数量 (公斤)处理人处理去向用途是否索证回收人时间处理物数量 (公斤)处理人处理去向用途是否索证回收人区餐饮经营单位(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台账 登记单位: 年 月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添加剂采购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第十五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给予处罚。因此,各餐饮单位、食堂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做好验收、查验、登记和保管等工作。同时应将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公示,以确保正常使用和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的检查台账,对明知采购有“食品添加剂”而不按要求填写或没有填写的将按上述法规给予处罚。餐饮经营单位(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台账进货时间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供货商 联系方式是否索证是否索票证、票、物 是否一致验收人区餐饮经营单位( )食品留样登 记 表 登记单位: 年 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留样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规定: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经营单位、企事业食堂大集体用餐、群体性聚餐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食堂对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品种),按规定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并分别加盖封好,以免被污染。 3、对封好的每样食品外部贴上标签,表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顺序存放在专用冰箱内冷藏保存。 5、按照日期(早、午、晚)表上填写要求,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记录,以备检查。 6、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物品。 7、留样食品须按规定在冷藏中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不得销毁,待卫生安检部门查验。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的检查各单位的食品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规定留样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餐饮单位(食堂)留样登记时间早午晚品名数量(克)留样人解封日期解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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