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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八都大桥(福银高速G70)抚州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第一章 概述- 1 -1.1 项目背景- 1 -1.2 评价重点- 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2 -1.4 分析判定相符性情况- 4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6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7 -第二章 总则- 8 -2.1 评价原则与目的- 8 -2.2 编制依据- 8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0 -2.4 环境评价标准- 11 -2.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4 -2.6 环境保护目标- 19 -2.7 水厂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查- 21 -第三章 项目概况- 24 -3.1 项目基本情况- 24 -3.2 工程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24 -3.3 工程内容和建设方案- 25 -3.4 施工方案- 27 -3.5 项目临时工程与各取水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 34 -3.6 工程占地和拆迁- 35 -3.7 土石方平衡- 35 -3.8 公用工程- 37 -3.9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37 -第四章 工程分析- 38 -4.1 项目工艺流程- 38 -4.2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41 -4.3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47 -第五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8 -5.1 自然环境概况- 48 -5.2 水文- 49 -5.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1 -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66 -6.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66 -6.2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72 -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80 -6.4 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84 -6.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7 -6.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90 -6.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92 -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 99 -7.1 评价目的- 99 -7.2 风险调查- 99 -7.3 环境风险识别- 99 -7.4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101 -7.5 风险分析- 103 -7.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04 -7.7 风险事故应急措施- 104 -第八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5 -8.1 废气污染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05 -8.2 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06 -8.3 施工期噪声污染保护措施- 108 -8.4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分析- 109 -8.5 地下水防治措施- 110 -8.6 生态防护治理措施- 110 -8.7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12 -第九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4 -9.1 环境保护设施和对策措施的费用估算- 114 -9.2 项目直接经济效益分析- 114 -9.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4 -9.4 经济损益综合分析- 116 -第十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7 -10.1 环境管理- 117 -10.2 环境监理计划- 118 -10.3 环境监测计划- 119 -10.4 工程竣工验收- 120 -10.5 “三同时”验收清单- 121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3 -11.1 建设项目概况- 123 -11.2 产业合性分析结论- 123 -11.3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23 -11.4 污染物排放情况- 124 -11.5 环境影响结论- 124 -11.6 建议- 126 -附图附图一 地理位置图附图二1 整治工程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图二2 八都附近弃渣场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图二3 彭元堤尾侧弃渣场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图二4 临时堆料场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图二5 施工场地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图三 工程环境现状监测点分布图附图四 河道整治总平面布置图附图五 地表水评价范围图附图六 声环境评价范围图附图七 地下水评价范围图附图八 临川区生态红线保护划定范围图附图九 区域水系图附图十 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营业执照附件三:立项文件附件四:现状监测报告附件五1:地下水补测监测报告附件五2:地表水补测监测报告附件六:工程与水生生物位置关系证明附件七:农林局证明附件八:水厂停水协议附件九:水厂同意项目建设许可协议附件十:镇政府证明附表: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III第一章 概述1.1 项目背景抚河位于江西省东部,是鄱阳湖水系五大支流之一,发源于赣、闽边界武夷山西麓广昌县驿前镇灵华峰(血木岭)东侧里木庄,自南向北流经广昌、南丰、南城、金溪县、临川区、丰城市、南昌县、进贤县,在进贤县三阳集乡三阳村汇入鄱阳湖,主河道长 348km,流域面积 16493km2,约占全省总面积的 10%。八都大桥(福银高速 G70)抚河段位于抚河下游河段,河面宽阔,岸线受水流影响,局部出现河道淤积、岸坡切割坍塌,加上人为取土破坏,岸滩斑驳坑洼,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抚州市水利局拟投资4539.62万元,实施抚州市八都大桥(福银高速G70)抚州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对八都大桥(福银高速G70)上、下游枯水期抚河河道进行治理,全长约4.6km,上起展坪乡南塘村石潭堤,下至展坪乡余家山村八都堤。该段河道左岸重要设施有千亩圩堤石潭堤、彭元堤、八都堤;右岸重要设施有万亩圩堤唱凯堤。(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八都大桥(福银高速G70)抚河段上下游现状防洪体系完整,左岸有石潭堤、彭元堤、八都堤,右岸有唱凯堤。该段河道受河势、流速的影响河道内泥沙淤积,尤其是石潭堤、彭元堤段处河道弯道上,形成凸岸,河道内侧存在大片沙洲。若不及时清理淤沙,水流向河中心挤占,河水主流偏移严重,右侧的唱凯堤因河水主流的集中冲刷,对唱凯堤及右河岸均造成防护压力,则唱凯堤有决堤危险,唱凯堤一旦决堤,约19.9万人受洪灾威胁,越有14.0万亩耕地受损。根据调查资料,该段堤曾在 2010 年决口,造成圩内严重经济损失,后经复堤加固,为使得河道主流向河道中心转移,上下水流顺畅,减轻右岸的唱凯堤河岸防护压力,枯水期对河岸进行整治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为保证唱凯堤防洪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必须及时对八都大桥(福银高速G70)抚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是必要的,同时稳固左岸河堤,提升石潭堤及彭元堤的防洪能力,减少唱凯堤的溃堤危险。通过绿色植物点缀沿线的河岸,在河岸和护坡完成的基础上再规划草皮护岸工程,从而达到打造抚河景观美化的目的。项目实施后,八都大桥(福银高速G70)抚河段两岸护堤的防洪能力基本功能得到恢复,河道岸坡稳定,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实现“河畅水清、岸美景绿、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综合整治目标。整治工程完成后,可促进抚河水运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八都大桥(福银高速G70)抚河段的航道畅通。(2)项目存在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根据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及周边企业调查,项目起点至终点周边环境主要为村庄、学校、农田荒地等,均无污染型建设项目,故项目区域内废气污染排放。且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内无污水排放口,故项目区域内无废水污染物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存原有污染环境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六、水利 145河湖整治,其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报告书,“其他”需要编制报告表,本项目整治范围的疏浚工程内容涉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398km2、涉及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751km2,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立即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到项目所在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调查与踏勘,详细了解与收集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 评价重点本项目评价重点为生态环境、水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重点论述工程建设对施工水域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所涉及护岸工程岸线陆域生态的影响;水环境重点评价施工期对水环境特别是对涉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见图1.3-1。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符性情况1.4.1 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保包括河道清淤、堤岸整治工程及草皮护岸等工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中的“二、水利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及鼓励类中的“二、水利6、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2 与抚州市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对水运规划提岀要求:为加强航道的综合整治,对抚河、宜黄河和崇仁河进行疏浚整治,使抚河航道达到四级标准,建设安全城市。本项目涉及抚北大桥抚河干流及其支流临水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符合“对抚河、宜黄河和崇仁河进行疏浚整治,使抚河航道达到四级标准,建设安全城市”规划。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相关规划。(2)与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府发20161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4日发布的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府发201611号):防治工作方案中第三条任务要求:在全市水域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推进河湖整治和管理,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本项目河段清淤工程的实施,改善了抚河及支流临水水质,符合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府发201611号)中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划。(3)与抚州市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抚生态文明字2018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抚州市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抚生态文明字20181号),第一条着力推进四大绿色工程中指出:实施好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以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列入国家试点为契机,加强河湖管理动态监控。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建设项目,是实现“抚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流域水环境共治”总体目标的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实施后将有效抚州黑臭水体,大大改善抚河及支流临水的水质。因此本项目与抚州市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抚生态文明字20181号)相符。1.4.3 与水资源保护区相关法规协调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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