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63页
第2页 / 共63页
第3页 / 共63页
第4页 / 共63页
第5页 / 共63页
第6页 / 共63页
第7页 / 共63页
第8页 / 共63页
第9页 / 共63页
第10页 / 共63页
亲,该文档总共6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庆市綦江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51.1编制目的51.2编制依据51.3适用范围51.4工作原则51.5风险分析71.6应急预案体系92 组织机构与职责102.1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102.2现场指挥部172.3街镇、管委会应急机构202.4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202.5专家组213 监测预警213.1风险监测213.2事故预防223.3预警机制224 信息报告及发布264.1信息报告264.2信息发布274.3舆情引导285 应急响应285.1响应原则285.2先期处置295.3分级响应305.4现场处置与救援315.5扩大应急与区外支援345.6社会动员345.7响应结束346 后期处置356.1善后处置356.2事故调查376.3恢复重建376.4总结评估377 责任与奖励378 应急保障388.1应急队伍保障388.2应急经费保障398.3物资装备保障408.4通信信息保障418.5电力供应保障428.6交通运输保障428.7医疗卫生保障428.8治安秩序保障438.9气象服务保障438.10人员安置场所保障448.11法制保障449 宣传、培训、演练449.1宣传教育449.2培训449.3应急演练4510 预案管理4510.1预案修订4510.2制定与解释4610.3评审、发布、备案4611 附录4611.1术语解释4611.2綦江区规上建材企业名录5011.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名单5211.4应急管理有关单位通讯录5411.5区级物资装备台账5611.6事故分级61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工作流程,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市綦江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綦江实际,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綦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1.4 工作原则1.4.1 党委领导,统分结合。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管委会等持续完善分类管理、源头防控的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职责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专业处置、社会参与”工作格局。1.4.2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危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4.3 预防为主,源头防范。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难损失向减轻灾难风险转变。1.4.4 依法规范,科技支撑。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推进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采用先进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应对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1.4.5 协同融合,联防联控。坚持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加强应急安全保障设施与其他行业、种类基础设施融合联动,健全完善全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与有关部门、驻区部队及周边区县联防联控,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资源共享。1.4.6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建立区、街镇两级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区级统筹指导、靠前指挥,协调调度资源开展应对;街镇履行属地责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负责辖区内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应对工作。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工作,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1.5 风险分析1.5.1 行业概况经统计,全区现有规上建材企业共计24家,主要分布在工业园区北渡组团、桥河组团以及永城镇,古南街道、三江街道、安稳镇、扶欢镇、篆塘镇等街镇存在少量分布。1.5.2 重点事故风险分析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主要从以下几类辨识:(1)水泥制造生料制备、热料烧成、水泥制成及发运、储存等环节,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缺失等发生安全事故。一是生料制备环节堆料和取料作业同时进行,易发生坍塌、中毒、窒息事故。二是部分设施设备未设置隔离、安全防护装置,可能导致机械伤害、高温灼烫、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三是部分设施设备违规运行,导致爆炸事故发生。四是易燃固体废物堆场、堆棚、纸袋库等场所因管理不当,易发生火灾事故。五是操作人员对系统工艺、参数特点和安全要求不熟悉,发生其他安全事故。(2)玻璃制造原料配料混成、熔融、成型、热处理、切割、装箱、储运等环节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是因部分设施设备未设置隔离、安全防护装置,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二是熔融环节,窑炉高温运行或窑炉池壁、池底等耐火材料缺陷,导致玻璃液泄露,发生高温灼烫、火灾事故。四是点火烤窑过程中,易燃易爆气体泄露,发生爆炸事故。五是部分设施设备违规运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六是切割、装箱、储运环节可能发生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3)建筑卫生陶瓷制造原料加工、成型、烧成等环节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是原料加工环节破碎机、球磨机等设施设备违规作业、无安全防护装置,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事故。二是泥浆池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作业人员作业或检修设备时,可能掉入泥浆池,发生淹溺、窒息、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三是喷雾干燥塔因供气管路密封不良、点火停气顺序错乱、塔体附近明火作业等,导致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发生。四是烧成、窑炉运行过程中,因气体发生泄漏、备用燃气切换顺序错误等,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事故。(4)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一是煤气发生炉夹套缺水,可能导致锅炉爆炸事故发生。二是料斗或料仓可能发生物料坍塌事故。三是竖窑检修过程中,因窑内一氧化碳含量超标,导致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四是成型机等设施设备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违规作业,存在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可能性。五是干燥烧成过程,可能发生高温灼烫、触电事故。六是起重过程中,因起重部件存在缺陷或未配备保险装置发生起重伤害事故。(5)石膏板制造一是原料输送过程中,输送机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作业人员违章用手清理集料器等,发生机械伤害事故。二是导热油系统未设置紧急循环油泵或未设置自动停炉保护装置,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三是未设置专用储库或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存在发生火灾事故安全隐患。1.6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作为应对全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是全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衔重庆市綦江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接各街镇、管委会及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项应急预案。2 组织机构与职责綦江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建材指”),现场指挥部,各街镇、管委会应急机构,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家组5部分组成。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原则上由区建材指负责应对,必要时,提请上级启动有关指挥部负责应对。2.1 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应急指挥部区建材指是全区为应对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临时设立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快速响应,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2.1.1 区建材指设置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区领导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总工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国网重庆綦江供电公司、园区管委会及事发地街镇等组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2.1.2 区建材指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材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2)研究制定全区应对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3)指导全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助、恢复与重建等重大项目建设;(4)统一指挥处置全区级、级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协助配合国家、市级处置级、级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5)在应对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中,提请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及请示有关事项,协调与市级有关部门、驻区部队、其他地区等单位关系;(6)计划安排、分析总结全区年度应对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2.1.3 区建材指办职责区建材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建材指办”)在区应急局,具体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2361271258。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政策;(2)负责督促区建材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救助工作;(4)负责组织区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5)指导、督促各街镇、管委会、建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和修订相应应急预案;(6)承担区建材指办其他日常工作。2.1.4 成员单位职责区建材指各成员单位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各部门应根据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工作需要,结合部门职责编制本部门专业处置方案,建立、完善应急专家、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建材指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关于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指示;负责向区政府提供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要情况,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参谋服务;负责统筹全区事故救援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关于建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工作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及信息收集报送能力建设;落实市、区领导关于事故处置工作指示、批示,了解和掌握事故救援处置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因事故导致外籍人员伤亡情况。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建材行业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