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年注册税务师预习:税法二知识点串讲(13) 一、征税范围(一)视同买卖房屋的状况(二)房屋赠与(三)房屋交换(四)企业改制重组中的契税政策1.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划拨用地的,不属于本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征税契税。2.企业合并3.企业分立4.企业注销、破产二、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考试论坛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一样地段、同类房地产进展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立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4)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2.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四、减免税优待税收优待的根本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置公有住房,免征契税。3、因不行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置住房的,酌情减免。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财政部规定的税收优待: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局部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局部征收契税。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