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监事岗位职责1 总则1.1 为明确公司监事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监事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2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3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监事一名,不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4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1.5 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股东大会予以撤换:1.5.1 任期内因职务变动不宜继续担任监事的;1.5.2 任期内有重大失职行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1.5.3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除上述原因外,公司不得随意撤换监事。2 监事会职责2.1 监事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理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2 监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行使下列职权:2.2.1 审核权a、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见;b、 对公司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内容进行审核。c、 对公司授予的其他审核职权进行审核。2.2.2 检查权 a、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审阅公司财务账簿及其它会计资料;审查公司财务活动情况,包括检查公司的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公司的成本、费用情况、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外币业务等。通过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等,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检查;b、 检查公司管理状况。有权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有权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2.2.3监督权a、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b、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对企业投资、贷款担保、产权变动、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招投标、高管变动、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对其合法性、合理性与公正性,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c、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d、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以防止可能面临的风险。2.2.4告诫权。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2.2.5 提议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中, 发现公司经营中有违法违规情况,需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监事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由监事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2.2.6提案权。就监事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建议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2.2.7诉讼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2.2.8 知情权。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a、 公司应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以确保监事的知情权:包括会议制度、企业文件和资料送达制度、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制度等。b、 公司主要经营、财务、统计报表、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文本等资料、文件在报送董事会的同时,必须报送监事,c、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有责任和义务向监事提供必要和真实的信息,每月的月度总结大会、年度总结大会及企业重大投资等监事必须参加。2.2.9 质疑权。a、 监事有权对董事长决议的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b、 监事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总经理、全体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回答所关注的问题。2.2.9 调查权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3 附则3.1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3.2 本管理制度由监事负责解释、修订;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