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8页
第2页 / 共58页
第3页 / 共58页
第4页 / 共58页
第5页 / 共58页
第6页 / 共58页
第7页 / 共58页
第8页 / 共58页
第9页 / 共58页
第10页 / 共58页
亲,该文档总共5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招 标 文 件项 目 名 称: 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 招 标 人: 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357005166 招标代理机构: 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签名): 联系电话: 15105701077 2014年 3月10日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区监管办备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柯发改【2013】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8161.38,该项目总投资约23万元,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铺种草皮及回填方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柯城区石梁镇。施工工期3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0570-3899338),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000 元整 于2014年3月14日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0570-3056529);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交开户行: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3410 0200 1012 0100 0432 27;开户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在衢州市公共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cggzy.com/)下载,费用 200 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 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厅。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上发布。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招标人)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 系 人 : 小胡 电 话: 13735099765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11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柯城区石梁柑橘出口加工园区绿化工程2建设地点柯城区石梁镇3建设规模投资额约23万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约定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6招标范围铺种草皮,回填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要求30日历天8资金来源国有投资9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已完成进衢备案登记(办理登记证电话0570-3899338),取得衢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登记证和市外建筑业企业进衢备案手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计价12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4000 元整 于2014年3月14日前足额交纳【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的票据凭证(进帐回单等,可以为复印件)递交区监管办,以便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交纳地点: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区监管办(咨询电话:0570-3056529);交纳方法:投标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投标企业自用账户中汇出。交开户行:浙商银行衢州支行;帐号:3410 0200 1012 0100 0432 27;开户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14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 衢州市柯城区建设局四楼开标厅(衢州市浮石路188号)。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应登记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并由投标人员确认。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3 月18日9时30分前16开标会开标时间: 2014年3 月18日9时30分地点: 柯城区建设局四楼(浮石路188号)17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8履约担保金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履约担保,不计利息19招标人招标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石梁人民政府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石梁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357005166 20招标代理人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西区白云中大道39号1号楼13楼1338室联系人:小胡 电话:1373509976521监督部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建设局四楼电话:0570-305652922特别声明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不参加现场开标的,将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处理。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如需分包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4.1.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等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4.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4.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工程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3)本工程的代建单位;(4)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或代建单位或代理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10)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办中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在招标过程发现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施工过程发现的,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5、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3投标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5天前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招标代理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4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cggzy.com/)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4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布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