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8页
第2页 / 共18页
第3页 / 共18页
第4页 / 共18页
第5页 / 共18页
第6页 / 共18页
第7页 / 共18页
第8页 / 共18页
第9页 / 共18页
第10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南开大学21春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1. 法对社会生活的作用表现为( )。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教育作用 D预测作用 E暴力作用法对社会生活的作用表现为()。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教育作用D预测作用E暴力作用ABCD2. 意大利某公司以担保纠纷为由在意大利米兰民事法院起诉我国某公司,诉讼标的为3490747美元。该法院意大利某公司以担保纠纷为由在意大利米兰民事法院起诉我国某公司,诉讼标的为3490747美元。该法院缺席判决我国公司败诉。意大利公司向英国法院申请承认该判决,并请求英国法院强制执行我国公司伦敦代表处的财产。在意大利法院的诉讼程序中,意大利法院是以传真的方式对我国当事人传达了有关诉讼的文件,其所声称的采取此种送达方式的理由是:第一,中意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关于司法协助的公约,第二,外交送达耗时费力。而事实上中国与意大利均是1965年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公约的缔约国。正确答案:中方当事人可以以下述理由请求英国法院不执行意大利法院的判决:根据1965年海牙域外送达公约以及我国在加入该公约时所做的保留外国法院向我国领域内的受送达人送达的途径只有条约途径和外交途径两种方式合法。意大利法院以传真方式向我国境内的诉讼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是无效送达。因此而作出的缺席判决因为没有赋予败诉当事人以合理的机会和充分的时间进行辩护(违反程序公正)不应得到英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3. 在( )的情形下,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主体可以不承担环境民事责任。 A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在()的情形下,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主体可以不承担环境民事责任。A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B受害者自我致害C第三者过错D加害人没有预料到ABC4. 留置权属于民法上的( )。 A主物权 B从物权 C不动产物权 D动产物权 E他物权留置权属于民法上的()。A主物权B从物权C不动产物权D动产物权E他物权BDE5. 说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说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继承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人继承的制度。(1)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而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2)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一切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3)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6. 我国现行物权法是2009年制定的。( )我国现行物权法是2009年制定的。()错误我国现行的物权法是于2007年制定的。7.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由原则。(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8. 某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某学校购买一台教学设备,获得100张奖券。学校将其分给每位教师2张,并且声明,如得奖某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某学校购买一台教学设备,获得100张奖券。学校将其分给每位教师2张,并且声明,如得奖就归持券人所有。同时,校长贺某又与其他几位教师去购物抽奖,由于某垫付货款。贺某因急于到外地开会,便将购物所得三张奖券的号码记录下来,声明这三张奖券就算我的了,但没有将奖券拿走。几日后,商场开奖,于某所持学校分得的奖券获得了一等奖,奖金5000元整,贺某记录的奖券中的一张获得了二等奖,奖金4000元整。于某将9000元奖金一并拿回,但以货款是自己支付的,贺某没出钱,也没有持有奖券为由,拒不给贺某奖金。请分析:于某是否有权利全部占有9000元奖金?于某没有权利全部占有9000元奖金。要分析这个案例,首先要弄清楚本案中涉及的几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学校因购买教学设备与商场之间形成的买卖关系及附带的奖励关系。因学校将奖券转发给教师,因而这种奖励关系的主体由学校与商场转变为教师于某与商场。据此,于某有权利占有自己所持奖券所获得的奖金5000元。第二种是于某与贺某的货款垫付关系。这种垫付相当于贺某向于某借款购买商品,在他们之间形成了借款关系,贺某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于某享有索要垫款的权利。但这项权利与贺某和商场之间的奖励关系不能混淆。于某不能以货款是自己支付的,贺某没出钱,也没有持有奖券为由,拒不给贺某奖金。因此,于某应当将贺某记录下号码的奖券所得奖金4000元归还给贺某。9. 我国继承法保护胎儿的利益,规定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因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0. 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确有错误的裁决提出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确有错误的裁决提出抗诉。()正确11. 民法意义上的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2. 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以( )为主。 A排除危害 B支付违约金 C悔过 D赔礼道歉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以()为主。A排除危害B支付违约金C悔过D赔礼道歉A13. 物权的核心是支配权。(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4. 行政诉讼的执行主体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 C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D行政机行政诉讼的执行主体是()。A人民法院B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C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D行政机关B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据此,行政诉讼的执行主体是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15. 下列行为中,不得附条件的有( )A.法定抵销B.结婚C.票据背书D.借款行为参考答案:ABC16. 甲原系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B.甲的行为系表见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C.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D.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应由甲与乙公司共同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参考答案:A17. 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正确18. 下列哪项不属于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观点( )A.无产阶级成员只能靠出卖劳动力谋生B.榨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存在的必要条件之一C. 工厂规模的扩张使工人向大型工作场所聚集, 机器大工业使工人的积极差异性更加明显,这是阶级之间的两极分化的原因之一D.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会导致经济危机参考答案:C19. 职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 )职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正确20. 票据伪造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_、_、_、_。票据伪造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_、_、_、_。正确答案:侵权的民事责任、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相应的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相应的刑事责任、违约责任21. 限期治理的对象包括_和_。限期治理的决定由_作出。限期治理的期限可视不同情况定为_年。限期治理的对象包括_和_。限期治理的决定由_作出。限期治理的期限可视不同情况定为_年。严重污染环境的污染源$位于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的超标准排污的污染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1322.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已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错误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23. 民法的性质是什么?( )A.民法是私法B.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C.民法是权利法D.民法是实体法参考答案:ABCD24.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 )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A不合格B未经检验C数量不足D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D25. 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权诉讼。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 )。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B.劳动报酬请求权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参考答案:ABCD26.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同意转租。(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7. 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8. 承租人为租赁物支出的必要费用,即使未经出租人同意,也可要求出租人承担。(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29. 某甲与某乙有仇,与杀害某乙,而在夜间误认某丙为某乙加以杀害,未造成某丙死亡。对某甲是意外事件某甲与某乙有仇,与杀害某乙,而在夜间误认某丙为某乙加以杀害,未造成某丙死亡。对某甲是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对30. 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被告人陈某,男,56岁,农民陈某与村支部书记马某素来不和,矛盾日深,遂产生了将马某整死整残的念头。1998年7月12日,陈某听说邻村柳某能用“邪法”把人整死,就向柳某询问。柳某说:“我只要捏一个想整死的人的面人像,每天给他胸口扎上一根针,再焚香祈祷七七四十九天,那个人就会胸口剧疼而死。”柳某答应了陈某整死马某的要求,两人签了合同,其内容为柳某用“邪法”将马某整死,陈某先交300元,等事成后再交200元;如果只是整残,就付给300元。之后,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