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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地方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目 录1总则41.1编制目的41.2工作原则41.3指导思想41.4编制依据51.5适用范围52组织机构及职责5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52.2设区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简称区公路桥梁应急办)62.3成员单位职责分工62.4干线公路桥梁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93预警和预防机制93.1信息监测与报告103.2预警预防113.3预警级别及发布114应急响应134.1先期处置134.2分级响应134.3指挥与协调144.4应急处置144.5事件检测与后果评估154.6应急解除155后期处置155.1善后工作155.2原因调查165.3总结建议166应急保障166.1人员保障166.2物资保障176.3经费保障177宣传培训演习177.1宣传177.2培训177.3演习178附则188.1预案管理188.2预案生效189附录189.1永川区干线公路桥梁应急处置专家库189.2永川区干线公路基本情况199.3永川区干线公路桥梁基本情况20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我区干线公路(国、省、县道)桥梁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控制、减轻和消除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预案所称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是指在我区境内国、省、县道干线公路桥梁发生影响道路畅通的事故或灾情。1.2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及时救援、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应急领导原则。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针对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应急准备、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的应急过程,建立规范有序,功能全面的应急反应体系。平战结合、反应灵敏、有效运行。平时做好培训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含量,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迅速,有效运行。1.3指导思想建立高效的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监管到位、协调联动、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管理体系,提升管养干线公路桥梁的管理水平,提高应对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交通保障。1.4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辖区内干线公路桥梁发生或可能发生涉及重大人身安全、重大影响的通行障碍、重大财产损失等方面的事故或突发事件,以及所采取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永川区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区长、区政府分管交通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及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2.1.1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审定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工作政策、规划;(2)决定启动与终止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一般和较大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积极协调、配合市交通局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特大及重大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督导开展干线公路桥梁应急培训和演习;(4)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急处置进展情况;(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和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2设区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简称区公路桥梁应急办)区公路桥梁应急办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局长兼任区公路桥梁应急办主任,具体负责公路桥梁应急日常工作。2.2.1区公路桥梁应急办工作职责(1)组织修订完善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制定干线公路桥梁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上报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3)向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或终止一般和较大应急处置建议;(4)提出干线公路桥梁应急培训和演习计划;(5)编制上报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6)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及时向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2.3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督促全区桥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向区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公路桥梁安全保护职责。发生桥梁突发事故,组织消防救援力量迅速投入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区交通局:主管全区国省县道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公路桥梁的养护和运营管理;承担区域内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损坏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行为;联合区公安巡警支队依法依规做好超限检测、卸载等工作,严防违法车辆上路,做好公路桥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桥梁事故应急救援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公路桥梁巡逻管控,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查处涉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阻扰应急救援工作,造谣惑众、盗窃哄抢应急救援物资以及破坏事故应急救援的犯罪活动;发生桥梁事故时,应急救援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确保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疏散现场无关群众,并视情况及时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发生桥梁应急突发事故,做好抢险现场交通秩序管理和引导工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影响公路桥梁安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措施的实施,受理及查处桥梁安全保护区内采石、采矿、取土、爆破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行为,协助桥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区水利局:保护全区桥梁上下游河道,受理及查处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一定范围内采砂、抽取地下水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行为,并配合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在河道内实施疏导、防护等保护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协助桥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并指导桥梁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当桥梁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协调永川疾控部门,组织专业医疗力量进行救护,死难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做好防疫工作措施。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桥梁事故衍生环境事故,开展全区河流的桥梁生态环境检查督查,对周边企业排污河道存在生态环境影响的进行查处,受理查处污染桥梁安全行为,协助桥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做好全区桥梁农业生产检查,发生事故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农业安全。协助桥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相关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发布区域内天气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特别是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提前评估,建立健全公路桥梁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本区域内的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组织机构和应急分队;掌握本区域内干线公路桥梁基本情况,对本区域内所有干线公路桥梁进行日常监管,发现隐患或出现突发事件应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及时上报;负责收集、分析、核实和处理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及时向区公路桥梁应急办报告;做好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维稳工作;负责做好所辖乡道、村道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响应,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桥梁专家工作组:为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技术咨询机构,对桥梁事故进行研判和等级评估,分析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可能的后果,应急响应时,按照要求研究分析桥梁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对桥梁事故处置给予技术支持,应急结束后,参与事故调查和总结。专家组由区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聘请桥梁及相关行业单位、院校等有关专家组成。2.4干线公路桥梁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区公路桥梁应急办各成员单位和镇街公路桥梁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救援机构事故现场3预警和预防机制本着“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针对高风险地段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类型和规模、所需的应急力量等采取预警预防行动。3.1信息监测与报告主要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提供和群众反映,监测信息可参照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公路桥梁进行监测评估报告作为依据。3.1.1信息内容干线公路桥梁应急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3.1.2信息报送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收集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向区公路桥梁应急办报告;区公路桥梁应急办核实后,向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3.1.3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路线、桥梁名称、桩号、管理单位、跨越底物;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件报告单位和联系人。3.1.4报告时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收集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应在1小时内向区公路桥梁应急办报告。区公路桥梁应急办核实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3.2预警预防区公路桥梁应急办将收集到的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物资运输预警级别,上报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由区公路桥梁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各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3.3预警级别及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进行预警。3.3.1预警级别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I)、重大()、较大()、一般(V)四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预警级别详见表3-1。3-1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级别划分等级等 级分 级预警响应备 注(特别重大)红色突发事件造成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普通国道上的特大桥发生桥梁突然坍塌的事件。全面调查灾害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立即调动抢险队伍、设备、物资,投入抢险。疏导交通,确定绕行路线。配合公安、消防、医疗机构等部门开展抢险救援,按规定程序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掌握灾害对桥梁的影响程度以及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由桥梁工程技术人员、专家对受灾桥梁进行调查,制定抢修方案,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I级(重大)橙色突发事件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伤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普通国道上的大桥及省道上的特大桥梁发生桥梁突然坍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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