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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家 台 煤 矿二一四年二月目 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6煤矿监控系统值班制度7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8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9瓦斯监控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0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1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2瓦斯信息反馈制度13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4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日报制度15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15监控室职责16巡视检查制度17工作制度18监控室工作职责18主任职责19维修维护制度20瓦斯传感器校验制度21设备报废制度2222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健全监测监控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监控队伍。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工作面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作明确规定。五、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六、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七、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并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八、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九、装置监测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1%)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人工检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1%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十、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十一、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十二、监控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二、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控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员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六、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七、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八、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1、设备、仪表台账2、监控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安全监控日报表7、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监控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三、监控中心站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签字。五、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矿领导检查签字,每月底将本月记录交由技术科存档。六、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每月系统维护,日常检修记录,每周设备校验保存记录,月底前交由技术科存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五、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监测日报表,并上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九、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十、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十一、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一、井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参加安装、使用、维护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二、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检修时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负责。四、井下监控设备、通讯电缆等每天有专人巡检。井下检修监控设备时,与其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调试、维护每月至少一次。六、检修中遇到大问题时,必须联系生产厂家进行处理,凡经过维修的仪器,应重新标校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必须保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二、配备专职网络管理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三、配备的IP电话应固定在机房,并保证畅通。四、保证中心站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五、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他网络相接。六、监控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七、根据需要为操作人员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八、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九、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十、配备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十一、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作好记录。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三、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汇报主管领导,并打电话向县煤炭局监控中心汇报。四、监测员必须24小时在岗,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五、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六、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审批。七、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种类:1、瓦斯浓度超限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3、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记录5、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6、其他异常情况二、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三、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短电报警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同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县煤炭局监控中心。四、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后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五、值班人员要认真浏览监控数据(探头位置标注、探头报警数值、基础数据录入)认真作好各项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监控室值班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相关业务能够熟练掌握,及时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一、 不间断浏览、分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各种信息数据和参数,及时撑握矿井采掘动态。二、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认真接收井下电话,迅速清楚回答各种问题。发现瓦斯超限等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矿领导,并打电话通知井下作业人员,配合井下人员作好瓦斯超限处理工作。三、当井下处理瓦斯超限情况时,值班人员必须随时观查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及时打电话向井下汇报。四、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各类台帐及报表。五、发现各类传感器存在故障或不安全隐患时,就立即查明原因,并向相关人员汇报。六、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设备、仪器性能,按规定正确操作。七、及时更改井下示意图和探头编号,做到各监测名称与井下实际相对应,按要求规定定期调校和送检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杜绝不真实和超出误差范围信息数据的上传。八、坚持 24 小时值班, 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严格请假制度。 九、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情况,按时把报表报有关领导;保持设备及室内卫生。瓦斯信息反馈制度一、监控员只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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