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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许可备案http:/www.wendangku.net/doc/2e7ecfd8524de518964b7dda.html马德里商标许可备案马德里申请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1891年4月14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根据1989 年6月27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商标注册体系。截止2021年12月3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5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1、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前提2、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2、提交申请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商标代理委托书。(2)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3)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5)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3、国际局审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时间一般6个月左右。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4、指定国审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5、协定国和协定书国审查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http:/www.wendangku.net/doc/2e7ecfd8524de518964b7dda.html6、申请商标时间和费用如果注册申请顺利,需时18-24个月。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此费用根据申请时国际申请费用而定。7、马德里注册的优点(1)手续简便国际商标申请人可仅需直接向所属国商标主管部们提出申请,仅需用一种文字提交一份申请书,即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2)费用低廉申请人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3)时间快捷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六个月即可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如果被指定国在上述的规定期限内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8、马德里注册的缺点(1)注册国家的局限性它以取得所属国国内注册作为申请国际注册的先决条件;成员国目前只有70多个国家,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国家,目前还不是成员国。(2)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在马德里协定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在马德里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3)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由于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五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9、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注册证和有关国家的保护关系商标国际注册的注册证只是国际局收到申请并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凭证,也是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将来办理注册后变更、转让等事项的基础,它并不表示所指定的有关国家都给予了保护。能否得到保护,还要看继后的一年或十八个月之中,有关指定的国家根据其本国法律对该商标进行审查的结果。http:/www.wendangku.net/doc/2e7ecfd8524de518964b7dda.html 10、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流程图11、马德里成员国名单http:/www.wendangku.net/doc/2e7ecfd8524de518964b7dda.html(1)协定缔约方(56个成员国):成员国包括: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摩洛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纳米比亚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叙利亚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塞尔维亚和黑山塞拉利亚肯尼亚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不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塞浦路斯中国摩纳哥*比荷卢: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的总称(2)纯议定书缔约方(21+欧盟24个成员国):英国瑞典希腊新加坡冰岛格鲁吉亚澳大利亚爱尔兰爱沙尼亚土耳其韩国美国土库曼斯坦丹麦日本荷属安的列斯芬兰挪威立陶宛赞比亚安提瓜和巴布欧盟(24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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