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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雅戈尔长风8号东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 主要材料及人工调差处理办法主要材料及人工调差处理办法鉴于目前上海地区建筑市场主材及人工费用的价格变化较快,使得各项工程在招投标阶段和实际施工阶段工程的价格水平相差较大的实际情况,本项目总承包工程的钢筋、砼、电缆铜材及人工费在合同中均采用浮动价格方式,具体处理办法如下:一、钢筋钢筋主材价格的调价依据均以“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址:http:/www.203.95.6.186/newver/)中发布的价格为依据计算,其中、级钢采用“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单价,级钢采用信息价中各种规格级钢筋的当月平均价,计算基准期为2011年6月份信息价。钢筋价格调整范围包括合约内包干项目之工程数量、合同图纸与施工图差异及设计变更部分,但仅包括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阶段所包括的钢筋,不包括砌筑工程圈过梁、构造柱内所含钢筋、亦不包括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零星工作内容内所含钢筋及饰面工程内所包含钢筋。 合同中约定工程量清单中承包人所填报的钢筋综合单价,其构成如下: 钢筋综合单价=供应单价+施工单价其中:A.“供应单价”是指钢筋市场供应价;B. “施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钢筋运输、装卸、制作、绑扎、二次搬运、仓储、安装、钢筋连接、各种损耗、利润、管理费、安装用辅料及一切税金等。1、无论钢筋市场价格如何波动,钢筋综合单价中的施工单价不得调整;2、当钢筋供应单价之市场价格波动满足以下条件时,钢筋价差可按以下调差公式进行调整: 钢筋调差价款钢筋结算工程量x(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月钢筋单价)/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月数-钢筋基准期单价x(1+5)若:a、(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月钢筋单价)/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月数-钢筋基准期单价)/钢筋基准期单价+5,钢筋将不进行价差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b、(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月钢筋单价)/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月数-钢筋基准期单价)/钢筋基准期单价+5,上述钢筋调差公式取“+5”;c、(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月钢筋单价)/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月数-钢筋基准期单价)/钢筋基准期单价基准价110时:调整价格分包工程累计采购的电缆及铜管含铜量(加权平均铜价基准价110)当加权平均价基准价90时:调整价格分包工程累计采购的电缆及铜管含铜量(基准价90加权平均铜价)。分包单位必须提交全部电缆的订货合同、完税发票和付款凭证给业主审核。四、 人工费 约定人工费用占实体工程费用的20,实体工程费用不包括开办费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协调服务费、任何甲供料值、钢筋、砼、电缆及其他材料的调差费用、任何预付款及预支材料款,仅为实体工程的合约总额。浮动基价以实体工程发生当月“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址:http:/www.203.95.6.186/newver/)中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格市场信息中的人工工日平均单价(取算术平均数:即最低价与最高价之和的一半,)为依据计算。计算基准期为2011年7月份,以后每季度按照人工日工资浮动比例乘以当季度所完实体工程总额的20计算,浮动比例两者之间的差额不论为正数或负数均不再乘以任何费率。另规定:浮动比例在5(包括5)以内的不予以调整,超过5按照超过5%之外的部分进行调整(比如超过基准价格7%,则按照2%进行补偿,若低于基准价格7%,则按照2%进行扣除)。当月所完成实体工程总额为当月中发包人所批已完工程款的累计数,但不包括开办费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协调服务费、任何甲供料值、钢筋、砼及其他材料的调差费用、任何预付款及预支材料款,仅为实体工程的每月已完合约总额。暂定数量项目如当月可确定实际数量的,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否则暂以暂定数量计算,待结算时修正月度调差基数。价差调整必须在每次工程款申请的同时进行上报。(钢筋和混凝土以及电缆不计入人工费调差的范围) 五、调差办法规定及要求(一)钢筋、砼、电缆及人工费的调整范围亦包括设计变更及合约内增加工程,但此上述部分在施工期间暂不调整,待结算时一并调整。此部分的调差以变更及合约内增加工程的完工时间(完工时间为发包人代表确认承包人完成该项工程的时间)所在月的钢筋/砼/人工日工资价格为依据进行调整。(二)钢筋、砼、电缆及人工费价格调整部分涉及的税金、管理费等费用已经包含在调整费用中,不再额外支付。(三)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调差项目均以发包人每月审核粮单确定的工程量为调差基数,双方每月应及时、准确的核对粮单完成数量(各类项目数量不得任意互换凑数,必须独立准确),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之后进行调差计算和结算时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四)由于调差的基数是以粮单批复数量为基础,因此该数量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调差金额的准确性。为保证调差基数及总金额的准确性,避免结算过程出现任何纠纷,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如资金紧张)要求在当月粮单中提前支付下月工程款,以免因此导致调差基数的不准确。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当月粮款中支付当月工程款外款项,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共同记录实际粮款批复数量,否则发包人有权按照有利于发包人的调差方式进行调差,承包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五)由于上述项目的价格调差均是在实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以月为单位进行,因此价格基数受工期影响较大。除按照合同内规定的工期延长条款给予的工期补偿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及其相应的工期节点完成本工程。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引起的调差基价变化从而导致最终调差总费用与按原工期计划(或按合同规定顺延后的工期计划)进行的调差总费用相比存在任何差异,除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延误罚款外,发包人有权选择按发包人工期要求完成后的调差方式与实际工期完成后的调差方式二者之中调差总价较低者执行,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工期提前,调差方式按实际工期对应的基价进行调整。(六)每月双方核对粮单数量无误后,承包人应按附表表格填写当月批复的各类型调差项目的工程量,填写完毕交发包人确认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留底备查(发包人盖合约部章、承包人盖项目章)。表格内容包括当月审核之砼总量(分砼标号)、钢筋总量(分钢筋级别)以及当月粮单批复总额(其中分实体工程部分及非实体工程部分,非实体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协调服务费、任何甲供料值、钢筋及其他材料的调差费用、任何预付款、预支材料款及合约外增加工程款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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