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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圆山岛区块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目 录1 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11.1 出让海域概况11.2 出让海域地理位置及现状11.3 出让海域控制条件51.4 出让海域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和尺度61.5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72 出让海域申请用海情况92.1 出让用海申请情况92.2 出让用海必要性113 出让海域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133.1 用海环境影响分析133.2 用海资源影响分析143.3 用海风险分析15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174.1 出让海域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174.2 利益相关者界定214.3 相关利益者协调分析214.4 出让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225 出让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35.1 出让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235.2 出让用海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305.3 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55.4 与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2127号文符合性分析456 出让海域用海合理性分析466.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466.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506.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526.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5712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 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1.1 出让海域概况出让用海名称: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圆山岛区块出让海域。 出让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规模:现状出让 1 宗海域,面积1.5458 hm2。出让用海性质:经营性用海。出让用海主要建设内容:生产性冷库。1.2 出让海域地理位置及现状1.2.1 出让海域地理位置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处于舟山本岛北部岸线的中心位置,是舟山北大门,地理坐标为东经1220815、北纬300703。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圆山岛西南侧海域。拟出让海域位于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围区的北部。拟出让海域地理位置见图1.2-1。图1.2-1 出让海域地理位置图1.2.2 舟山市定海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工程现状1.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和处罚情况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圆山岛西南侧海域。该项目于2013 年取得围填海指标,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5 年8 月7 日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2015 年2 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并形成报批稿,2016 年4月7 日获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环评批复。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3 月开始向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申请办理用海审批,后因政策原因,导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最终未获批准。2016 年9 月至2018 年3 月间,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进行填海施工,填海总面积8.2900hm2。舟山市定海区农林与海洋渔业局于2018 年4 月26 日向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舟定海执处罚2017004 号),围填海处理方案内的8.2900hm2分为两部分进行处罚,其中陆域场地7.0131hm2以建设填海造地进行处罚,护岸镇压层1.2769hm2以透水构筑物进行处罚;舟山市定海区海洋行政执法局于2021 年2 月4 日向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舟定海执处罚2021001 号),对该项目原以透水构筑物用海处罚的1.2769hm2护岸镇压层,按建设填海造地重新予以处罚。目前已处罚到位并结案。2.填海工程区现状根据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卫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2022年6月;以下简称“处理方案”),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区总面积8.2900hm2(护岸镇压层1.2769hm2、已填成陆区7.0131hm2)。根据2018年浙江省围填海现状调查,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区调查图斑(图斑编号:330902-0001)面积为7.1089hm2,扣除与北侧已确权东防波堤重叠面积0.0958hm2,实际面积为7.0131hm2(即已填成陆区面积)。填海区目前为未确权已填未利用类型。根据处理方案对填海区8.2900hm2(坐标系CGCS2000,中央经线123)的开发利用计划,拟安排生产性冷库和渔业基础设施2个项目(图1.2-2)。本出让海域用海属于处理方案之一的生产性冷库项目,出让用海面积1.5458hm2(坐标系CGCS2000,中央经线122),渔业基础设施项目申请用海面积6.7428hm2(坐标系CGCS2000,中央经线122)。(注:由于中央经线不一致,生产性冷库和渔业基础设施2个项目面积总和8.2938hm2与处理方案总面积8.2900hm2存在0.0038hm2的偏差。)图1.2-2 实际填海区域与图斑区域范围图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设计目标高程3.1m,现状平均高程已达3.1m左右,现状见图1.2-3。图1.2-3 填海区现状1.2.3 出让海域现状本出让海域位于舟山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区北部,现状为未利用已填成陆区。拟出让海域位于圆山岛中间位置,东侧建有一油库项目,北面为东防波堤,西南侧根据处理方案拟建一渔业基础设施,西南方约90m为长620m填海形成的护岸(图1.2-4)。拟出让海域高程在 2.65.0m,平均高程为 3.1m 左右。图1.2-4 出让海域现状1.3 出让海域控制条件1.3.1 海域使用管理条件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拟出让海域位于定海西码头农渔业区(A1-7),其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为:1、重点保障渔业基础设施用海,在不影响农渔业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工业用海、港口用海、城镇建设用海和旅游娱乐用海;2、除基础设施建设外,严格限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3、维护自然岸线,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本次出让海域的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循该功能区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在完全响应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出让海域的开发活动。1.3.2 海洋环境保护条件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拟出让海域位于定海西码头农渔业区(A1-7),其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为:1、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2、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二类。本次出让海域的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循该功能区的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在完全响应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出让海域的开发活动。1.3.3 渔港建设总体规划条件根据舟山西码头中心渔港建设总体规划,拟出让海域位于规划中的仓库功能区,仓库功能区占地面积8.22hm2,布置在港池北岸中段,上、下圆山之间陆域回填区。该区主要作为仓储物流使用。1.3.4 用海产业条件本次出让海域不得引进与国家产业政策不符、污染严重的项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项目。1.3.5 用海面积控制条件用海面积控制指标包括海域利用率、岸线利用率、海洋生态空间面积占比、投资强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占比、开发退让距离及围填海成陆比例 8 个指标,文件中指出建设项目需符合同类型用海面积控制指标,但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在论证报告中进行充分论述,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2017 年 6 月,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的函(浙海渔管函201740 号),文件指出,2017 年 7 月 1 日后上报的建设项目用海申请和建设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其用海面积应当符合控制指标要求。本出让海域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根据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海域利用率应65%,其他控制指标不作要求。1.3.6 受让人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舟山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1.4 出让海域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和尺度1.4.1 出让海域平面布置出让海域位于舟山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区北部,根据处理方案,结合渔港建设总体规划和该海域海洋水文水质条件及周边状况,确定出让海域平面布置方案。总平面布置如图1.4-1所示,拟建设生产性冷库项目(含厂区内道路和绿化等配套设施),顺东防波堤走向共布置3个生产性冷库区,自西向东依次为生产性冷库一区、生产性冷库二区和生产性冷库三区;其中一区大部分和二区西侧部分区域位于本次出让海域内,占用海域面积1.5458hm2,其余三区和部分一区、二区位于陆域范围内。图1.4-1 总平面布置图1.4.2 主要结构和尺度本次出让海域位于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范围内,由于区域建设用海实施过程中已统一回填至 3.1m 左右,而出让后拟建的生产性冷库项目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场地平整及后续施工的,构筑物结构和尺度等主要阐述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的相关内容。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总面积8.2900hm2,工程于 2016 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 3月完工。填海工程由长620m 的护岸(含镇压层)和护岸后方回填区域组成。护岸长620m,顶宽20m,顶高程3.1m,护轮槛顶高程3.4m,堤身为抛石结构。护岸后方回填区域设计高程3.1m。目前出让海域区块已回填至3.1m左右,无需填海施工。根据处理方案生产性冷库项目的平面布置规划,生产性冷库建设红线范围内主要布置 3 幢建筑单体,合计建筑面积约2.8万m2。冷库设计为 2 层建筑,层高 6.6m,建筑高度为 13.5m。生产性冷库部分区域位于本次出让海域内,占用海域面积1.5458hm2,其余部分位于陆域范围(图1.4-1)。1.5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本次出让海域位于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范围内,由于区域建设用海实施过程中已统一回填至 3.1m 左右,而出让后拟建的生产性冷库项目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场地平整及后续施工的,因此施工工艺和方法主要阐述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施工的相关内容。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干览海域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填海工程采用的施工工艺如下所述:1、施工工艺回顾舟山市定海西码头中心渔港扩建工程填海采用先建护岸后填海的施工方法。(1)护岸施工护岸采用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基,主要施工步骤:碎石垫层;按设计加固范围插设塑料排水板;铺设土工布;分级抛理开山石及前后镇压台至设计标高;外侧护面施工;砼压顶及路面施工。(2)填海施工陆域回填施工为土石料回填。水域泥面较浅,回填石料方式采用陆抛,采用自卸卡车以扇形向前推进立抛,立抛时采用分层阶梯式抛填,每层抛填厚度小于1.5m。2、填海石料来源填海工程填筑土石方一部分是圆山岛上开矿石料,另一部分为舟山周边外购所得。工程区附近无天然的砂砾石料场分布,全部在舟山周边购买商品砂。2 出让海域用海情况2.1 出让用海情况2.1.1 出让用海类型和用海方式用海类型: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用海方式)中的“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用海方式)。2.1.2 出让用海面积和用海期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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