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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协议书甲 方: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徐建民_地 址:_电 话:_ 乙 方:成都天信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地 址:_电 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合作开发“四川川港物流园”项目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1、合作项目对象、价值:甲乙双方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区嘉陵江路南侧,项目东面为东汽八一中学,西面为温莎湖畔,南临邛海路,北临规划幼儿园,本项目离旌湖及临河景观文化长廊约200余米,距老城区商业中心距离约为5000米,土地证号:德府国用(2009)第008502号,现就土地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甲乙双方合作的开发地块土地权属:四川省德阳市德府国用(2009)第008502号土地二期开发,面积共计约_42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勘察测绘院最终测量的成果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土地使用年限 50 年, 土地价值11340万元人民币。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 9万 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 亩。南湖十二橡树二期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128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原地块取得土地权属为甲方所有。2、项目合作具备的条件:甲方为南湖十二橡树二期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甲方一期开发已峻工,开发二期需要通过融资,故通过一期1号商业楼作融资保证进入融资,但缺乏融资平台;乙方具有融资平台和人际关系网;3、融资合作前提方式:甲方自愿通过乙方以1号商业楼为保证,计划融集资金1亿元作为二期开发启动资金;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此一亿元人民币作为二期开发共同入股的资本金,甲方持股49%,乙方持股51%;二期开发的收益、风险甲乙公司双方各按二期持股比例分别承担,公司相关股东承担风险共担连带责任,并相互出具股东利益、风险连带法律责任书;本次融资成功后所产生的融资费用由甲方承担,先期由乙方垫付;否则融资不到位造成的费用损失概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须将甲方提供保证融资的项目资金按时间进度要求(协议签定20日内)注入甲乙双方指定的监管账户内。乙方同意将双方融资额1亿元中的6000万元无偿借给甲方偿还甲方南湖十二橡树一期开发中所欠银行借款,甲方在及时销售南湖十二橡树一期房屋取得价款时,首先保证归还此借款。融资的资金利息由双方共同承担。甲方取得的二期土地使用权成本11340万元(具体以取得土地合同价款标的和收据为准)及双方合作前已对二期开发产生的开发工程费用成本(如修建围墙、安装水电等等产生的成本支出,产生二期费用成本以一期在建时对二期产生的工程面积概算为准),归甲方一方所有,不作为二期共同开发投资,此成本的退出,由双方共同开发二期后取得的销售资金先期扣除归还甲方;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公司仍以_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为“公司”)开展工作。 双方应履行融资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融资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拨付共管账户款项时,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为甲方融资在20个工作日内未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收到乙方融资资金打入甲乙双方指定的账户的同日,该合同协议全部条款自动生效,否则此份全部合同协议自动失去法律效力。4、 资金管理:启动资金进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监管账号,共同预留印签,共同管理;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 二期动工建设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屋即进入销售,其销售资金进入共同管理账户;其销售资金使用顺序为:一是保证二期开发的各项工程成本及费用,二是偿还共同融资的1亿元的融资资金,三是偿还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二期开发土地42亩的土地成本及在一期工程建设中对二期工程的附属工程建设所产生的费用成本(计人币大写: )。5、 公司管理:项目管理由甲方全权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供应合同均以甲方公司名义签订并履行合同义务;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由甲乙双方协商,委托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但需在人选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实行公司互派制,加强相互监督,促使部门配置合理化,劳动管理法律法规化,劳动资源配置优化,实行公司人事正规化;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公司管理制度,一经制定,严格执照制度化操作,切勿以人的意志左右制度,全体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执行,公司不承在特殊员工,也不承在特殊的管理人员。6、 公司项目管理的其它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公司承担: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在南湖十二橡树小区二期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降低处理成本;节约处理时间;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或乙方负责办理的事务。7、 收益分配: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公司南湖十二橡树二期的经营收益。8、 保密规定:甲乙双方必须对所获取对方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发布,否则合作方有权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9、 二期开发合作违约责任:融资成功后,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前款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10、 其它: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双方因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交德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住所地: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 合同订立地点:_附件一:南湖.十二橡树二期项目用地的最终测量的成果图附件二:双方相关股东资料及个人对合作风险意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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