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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第一节 产房工作制度一、工作制度(一)助产人员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值班人员应严密观察流程,并肌瘤观察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上级医师。(四)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了解孕妇一般情况及产程进展情况,做好记录。(五)做好各类抢救物品、机械和准备,急救机械、设备、药品必须定位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保证急用。(六)产后,接产人员要及时准确填写分娩记录及新生儿情况记录。新生儿送产妇辨认性别,并记录。(七)实行产后早吸吮,产后半小时内帮助新生儿与母亲进行皮肤接触(高危新生儿除外)。(八)分娩后产妇在产房常规观察2小时,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及阴道出血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消毒隔离制度(一)产房应包括待产室和分娩室两部分。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产前病房和母婴同室病区相临近,便于管理。室内布局合理,严格区分限制区(无菌区),半限制区(清洁区)、非限制区(污染区)。各区有明显标志。产房内不得挂窗帘。分娩室内不得放置与分娩无关的物品。(二)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要跟换专用衣裤、鞋、帽,不佩带戒指及带附耳环。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三)产房每日二次常规空气消毒,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学监测并作好监测记录。产房接产后立即进行清洁和消毒。(四)接产所需大器械应行高压灭菌,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无菌物品专柜存放,消毒标记清楚并标明消毒日期及有效日期。(五)氧气湿化瓶、吸痰瓶、各种导管、接头、雾化器、早产儿暖箱等接触皮肤和粘膜的器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持。(六)地面应采用湿式清扫,随脏随扫。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病原菌污染时,立即以含氯消毒剂拖洗(浓度500mg/L)。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产房专用的拖鞋,定期清洗,保持清洁。(七)对患感染性疾病的产妇,在分娩过程中所用的物品、器械等应按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理。第二节 产科抢救制度一、成立以院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抢救小组,其成员由以产科为主的多学科业务骨干组成,保证抢救小组的技术力量,使抢救工作顺利进行。二、抢救室内必须配有规范的抢救车、必备抢救设备和药品。抢救室的日常工作有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监督检查。三、一切抢救物品、药品、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功能完好,标志醒目。每日坚持、核对、交接班清楚,账物相符,不得有失效药品及过期无菌药品。四、抢救工作要做到按岗定位,医护人员密切配合,遵守各种抢救常规和程序,严肃、认真、紧张、有序。紧急情况下医师可直接下达口头医嘱,但护士执行前必须重复一遍药品剂量、给药方法。负责医师应及时填写抢救记录和治疗经过,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和医疗保密措施。五、病员因抢救无效死亡,应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做好尸体料理并力争尸检。作好死亡记录。六、疑难重症在抢救的同时,应立即通知领导和抢救小组成员到场,其他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如本院处理困难要及时呼救请求会诊或上转,防止失去抢救时机。七、抢救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查抢救用品及药品,及时补充,并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八、 每次抢救后,应由负责医师填写各种病历及登记本。九、 医院急救电话公开,实行24小时值班,在接到呼救后,救护车应在10分钟之内前往救护。第三节 分娩室护理管理制度一、 工作人员进产房前应当更换手术衣裤、拖鞋、戴好口罩、帽子,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二、 产妇进入产房后应当有专人陪伴,给予心理支持及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三、 产妇在产程进展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积极配合医师做好抢救工作。四、 工作人员态度要严肃认真,对产妇应当体贴、关怀,不能任意谈笑,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五、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消毒隔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六、 产房每日要全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温度24-26C,湿度50%-60%。七、 凡无菌物品应当有消毒日期及有效期,各类物品要定物、定位、定量放置,由专人负责,随时整理、消毒及补充。八、 每日检查抢救物品、药品,保证功能完好。九、产房内一切物品不能随意带出,借物应当严格遵守借物手。 十、产后半小时内应当进行新生儿早吸吮早接触。十一、接产后由接生人员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十二、产后观察2小时,若无异常护送母婴回母婴同室。第四节 产房急救药品、器材管理制度一、 药品管理制度(一) 各病房的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二)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三)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变色、沉淀、过期或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不得使用。(四) 抢救药品应全院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定量存放于抢救车或专用抽屉内并加锁,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用后及时补充,保证随时取用。(五) 病员个人的贵重物品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六) 毒、麻、限、剧药应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用后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每天交接班时必须清点。二、 器材管理制度(一) 医疗器械由器械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良好性能,每班要认真交接。(二) 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必须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三) 精密仪器必须把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经保管者检查性能并签字。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第五节 产房清洁卫生制度一、 每日接生班用消毒液擦拭治疗台、窗台等,保持产房、检查室、隔离产房清洁。二、 每周二、六接生班,检查各种器械、产包、过期包及时消毒。三、 每日接生班负责更换吸引瓶、灌肠筒、小水壶、湿化瓶及艾力斯。四、 每日待产班查房后及产妇分娩后整理待产床铺。五、 每日中班更换刷子、毛巾及体温表消毒液。六、 每周一、四中班更换各种消毒液及容器并记录。每周五大夜班对各种器械产包总消毒第六节 待产室工作职责一、接病人、接待产二、负责待产病人的晨、晚间护理、分级护理。专科护理。 三、接待新入室孕妇,测量骨盆,观察胎心、宫缩、宫口进展、宫口开大情况及生命体征并记录,常规会阴备皮,无禁忌症者按常规灌肠。根据待产孕妇产程进展情况,按时进行胎心、宫缩、宫口进展、羊水性状观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静滴催产素时专人守护、严密观察胎心、宫缩、产程进展,做好观察记录。一、负责医嘱处理和执行、记账、结账;负责将待产孕妇的一般情况向家属交代和写黑板。二、做好待产孕妇心理护理,鼓励协助其按时进食,宫口开全时送入产房准备分娩。三、穿好洗手衣裤,戴好口罩帽子,按常规洗手,完成顺产接生和计划生育手术,协助医师完成难产手术。四、接生和手术后立即清洁产床、操作台,更换橡皮垫和浸泡污物盆,清洁用后器械并打包。五、负责第四产程和新生儿的观察和记录,协助病人进食。六、负责待产室、产房、手术室的整洁,上、下午各做清洁一次,与供应室交换灭菌器械包。第七节 待产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一、 待产室经常保持整洁,待产妇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和剪指甲等。二、 舆洗用具,专人使用。出院后行终末消毒处理。公用设施每日消毒擦拭。三、 一次性便器一人一用,防止交叉使用。四、 待产妇的衣被至少每周更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五、 病区的清洁用具应分类标记,严格区分使用,用后浸泡消毒、洗净晾干。六、 医护人员进入待产室要衣帽整齐、清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七、 地面应采用湿式清扫,用氯消毒剂湿拖(1000mg/L),每日两次,拖把要专用,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一)室内每天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十分钟,每日用流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每月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数低于200cfu/m3。(二)待产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性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一次,3-6月做一次鼻、咽拭子培养。(三)待产妇出院后要及时作大、小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四)待产妇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五)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的家具、器械、被服、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六)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消毒处理后再排入下水道。第八节 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一、 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围产保健卡上作红色特殊标记。二、 根据当地医疗条件,制定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按病情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三、 对未按期就诊者须采取不同方式追访(家访、信访、电话访)四、 凡属高危妊娠均应住院分娩,部分患者应酌情提前住院分娩,根据当地分娩转诊制度转二级或三级医疗单位。五、 高危孕妇住院后,根据母婴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最有利的分娩时间及分娩方式。六、 高危妊娠者产后应由乡(镇)、街道卫生院保健人员进行访视。产后42天到指定单位进行健康体检。七、 对高危妊娠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基层医院的高危妊娠及分娩转诊、会诊等制度。第九节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一、 产妇入室后,医护人员再次宣传母婴同室,母乳喂养的好处,树立母亲哺乳的信心。二、 母婴入母婴同室后,立即由当班护士指导正确哺乳技巧。三、 母婴必须24小时在一起,每天沐浴和医疗需要母婴分离时间不超过1小时。四、 护士必须对母亲的喂奶过程进行一次全面观察,使母亲能正确掌握喂乳及哺乳时各种异常情况处理。五、 坚持按需哺乳和夜间哺乳,不限制喂哺的次数和时间。六、 教会母亲正确的挤奶手法,若母婴需要分离时以保持足够的乳汁分泌。七、 废除三奶,禁止给婴儿吃任何食物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八、 产妇出院,主管医生和护士应了解母亲母乳喂养有关知识掌握情况。九、 坚持探视制度,母婴同室区定期进行消毒,以防止交叉感染。十、 主管医师再次落实产妇产后休养地址,将出院产妇转入基层保健网进行家访和母乳喂养指导。并告知医院内设有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热线电话,随时提供服务。第十节 孕产妇管理制度一、 对怀孕妇女要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建卡。二、 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三、 及早发现高危孕妇,并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予以监护和治疗。四、 产后42天对产妇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五、 产前,产后均向母亲传授母乳喂养及新生儿护理知识。第十一节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报告制度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设专人负责本科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的资料收集与报告工作。二、登记凡孕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包括死产、死胎、新生儿和出生缺陷儿。三、建立孕产妇死亡登记制度,凡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妇幼保健院,并在一个月内将登记表报妇幼保健所。四、及时与儿科联系,了解转儿科治疗的新生儿情况,并做好围产儿出生缺陷、死亡登记;收集本院出生围产儿缺陷、死亡报表。五、每月8日前完成月报的上报。六、及时做好出生缺陷、死亡的汇总、补漏、上报工作。七、具体负责人在报表前必须对上报所有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实。第十二节 产房巡回职责一、参加晨会。二、清理过期消毒包及物品,更换消毒液。三、负责分娩室、手术室、待产室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日上下午各一次,每周作分娩室,手术室、待产室空气大消毒一次,每月作空气培养二次。四、负责分娩,手术巡回记录工作,并与手术者当面点清器械,术后在当面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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