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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司法局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情况汇报范文 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下面就2007年以来嘉兴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评议。 一、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200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重视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以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为载体,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年来,我局被市政府表彰为“依法行政工作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5次,被市委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次,被市委、市政府考核为“市级优秀部门”2次;被省司法厅考核为“优胜单位”2次,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1次;被国家人保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我市还被授予“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城市”称号。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坚持,六个着力”: (一)坚持学用结合,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07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嘉兴”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围绕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实现“两连冠”目标,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新进展,创出了新特色,在全国、全省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并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时调整充实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坚持每年召开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和工作会议,并由市两办下发嘉兴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公务员学法纳入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健全了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08年市人大、市政协先后对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市局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政协主席会议作了专题报告。今年是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的收官之年,我市制定嘉兴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工作意见,目前正在抓紧做好查漏补缺、总结典型、迎检验收等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和法宣办作用发挥明显,我市法宣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2.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在全省“法律六进”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桐乡市依托农村文化示范户深化“法律进乡村”、海宁市“法律进市场”等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分别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实施意见,分类指导,重点推进。通过以考促学,以领导干部学法带动公务员学法,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了交流,尤为可喜的是我市建市27年来市级领导无一违法违纪,在全国280多个地级市中也是不多见的。结合嘉兴新居民管理实际,成立了新居民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总站,健全新居民学法制度,创出嘉兴特色。同时,还通过多措并举、虚实结合、丰富内容等形式,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教育的“嘉兴做法”在法制日报作了专版介绍。 3普治结合,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实践。2007年以来,全市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要求,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基层 “四民主两公开”落实。2009年,又高规格启动了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占91.6 %、70.9%,其中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同时,我市开展还开展了“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尤其是秀洲区、海宁市还将创建活动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前期的创建以及评选,确定并表彰了9家企业为我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二)坚持拓展规范,抓好法律服务,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拓展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加强管理,搭建平台,整合职能,融入中心,发挥优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1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法律服务的监管、指导职能。2007年以来,连续两年开展了“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建立了法律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实施行政处罚1起,行业处分3起,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加强律师、公证等行业协会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两结合”管理。建立了市律协党委,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以全国优秀律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冯震远为代表的一大批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塑新了法律服务的良好形象。目前,我市有律师事务所55家,司法鉴定所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0家、公证处6家,总人数750名。 2发挥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 2007年以来,我们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先后成立了嘉兴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团和涉外法律事务咨询团,普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依法行政、重大决策服务。坚持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依法诉求,当好法律参谋。积极引导法律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通过“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联百村、结百企”等载体,全面推进农村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特别是2009年,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们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合提升“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积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推进会进一步深化。通过开展企业“法律体检”、重点项目组团式法律服务、重点行业导入式法律服务和“两分两换”法律事务等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促进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市委书记陈德荣等省、市领导先后批示肯定工作。 3优化职能,创新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我市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嘉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行政审批、司法考试等与广大群众直接服务的职能,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接待并办理群众来访事务1027 批次。通过职能整合、规范流程、用心谋划、主动服务,初步显现了司法行政综合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新成效。市委书记陈德荣对我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作专门批示,也被省司法厅评为2009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工作奖”。 (三) 坚持应援尽援,抓好法律援助,着力服务保障民生 始终把开展法律援助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拓网络、降门槛、强管理,实现了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优质高效。市局连续三年被省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1建站扩点,拓展工作网络。在实施法律援助实事工程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三级服务网络、三级电子平台”建设。全市建有法律援助中心8家,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同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12348”法律咨询平台功能,并与“12345”市长电话的联动,使其具有了语音提示、数据统计、全程录音、案件管理等八大功能。建立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服务端,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其各法律援助站、点为终端的“三级电子服务平台”系统,实现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时监督和电子信息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优化了服务能力。 2降低门槛,扩大群众受援面。为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为进一步方便新居民,我局会同新居民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居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工作的通知,开辟新居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极大方便困难群众。同时,还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方法和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嘉兴市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定(试行),扩大非诉讼法律援助范围,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3加强管理,提升援助水平。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完善法律援助监管体系,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了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等制度,大力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强化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督导力度,实现了“法律咨询零距离、援助受理零等待、服务质量零投诉”,树立了嘉兴法援新品牌。自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59件,提供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尤其是通过办理“七面鸟”、“人跪狗案”及全国百件优秀案例“洋帅630人欠薪法律援助案”、“秀洲116户村民跨省维权案”等一大批优秀案件,提升了政府机关助弱维权的公仆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良好“口碑”。 (四)坚持首位意识,抓好劳教管理和矫正帮教,着力维护安全稳定 立足“平安嘉兴”建设大局,认真履行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切实抓好劳教人员、归正人员和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和谐因素,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1争创部优,确保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我市劳教管理尽管规模不大,条件一般,但是从市局到所领导班子,始终把它作为重中之重摆上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122个月安全稳定。在市劳教所取得“省级文明劳教所”和“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成果的基础上,抢抓创建机遇,争取领导重视,于2008年全面启动了“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创建工作。目前创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11年下半年接受考核验收。同时,通过不断改革创新管教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不断强化民警队伍整体素质、不断规范执法执纪行为,不断增强习艺矫治功能,逐步形成了嘉兴劳教管理新模式。 2加强管理,提高教育矫治水平。认真贯彻“两院两部”意见,切实履行司法行政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特别是面对全面试行社区矫正的新形势、新要求及异常艰巨的世博维稳任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落实年”活动,大力实施“管控护城”,通过加强部门衔接、健全组织网络、实施庭前社会调查评估、加大重点对象排查管控等措施,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50号令和嘉兴市政府19号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帮助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2007年以来,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率低于省控0.8%的考核标准。归正人员帮教率在98%以上;安置率在96%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省控3%指标。 (五)坚持重心下移,抓好人民调解,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以开展 “基层基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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