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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进口设备退货方式的纳税差异导读:公司进口一台设备,已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若现在将设备退回,应采取退运方式退回货物还是采用一般贸易方式向厂商出口呢?本文讲解了针对这两种方式的涉税事项以及比较了两种方案的税负差异。A公司2014年5月进口一台设备,缴纳了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A公司在安装设备时发现,该设备不符合当初的设计要求,厂商无法进行改造以达到A公司要求。经与厂商协商后,决定将该设备退回。那么,A公司是采用退运方式退回货物?还是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厂商出口呢?将该设备以退运方式下的涉税事项(一)原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不能抵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该设备退运后,境外厂商取得退还的货物,其原缴纳的进口增值税能否适用该规定,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笔者认为,国税函2007350号文件的前提条件为:1.企业进口货物;2.境外厂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资金;3.企业向境外厂商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A公司将进口货物退运,不能适用国税函2007350号文件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A公司将进口设备退运,该设备已不属于A公司购入货物。原先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已不属于购进货物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即不属于进项税额范围。因此,A公司如果已将进口增值税作抵扣的,应作转出处理。(二)符合条件退运货物不征出口关税A公司在安装设备时发现设备不符合当初设计要求,向境外厂商退运设备,属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造成的退运。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即如果在该设备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运出境的,A公司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可按规定不征出口关税;如果该设备不是原状退运或自进口放行之日起超过1年的,应按规定缴纳出口关税。(三)符合规定条件的,原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可以退回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该设备属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造成的退运,如果自A公司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运出境的,A公司可向海关提交上述资料,申请退回原进口环节缴纳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除另有规定外,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扣的,该项增值税不予退还。如果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A公司不符合退税条件:1.自A公司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超过一年;2.不属于原状退运出境;3.不属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发生的退运。那么海关如何确定企业缴纳的进口增值税是否已予抵扣呢?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年第76号)第二条规定,海关需要对海关缴款书涉及的进口增值税申报抵扣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的,可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进口增值税抵扣信息委托核查函。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委托核查函后,在30日内以进口增值税抵扣信息核查回复函回复发函海关。按照上述规定,A公司向海关申请退税后,由海关向主管税务机关发函确认海关缴款书涉及的进口增值税有无抵扣。在实务操作时,有的地方海关可能要求企业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进口增值税未抵扣证明。因此,企业进口货物退运时,应根据退运原因、退运时间以及缴纳税款时间确定缴纳出口关税和能否退税。因退运原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不能抵扣,如果企业不符合退税条件,将增加企业税负。将该设备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厂商出口的涉税事项A公司属于生产企业,但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中的列名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该设备未投入生产,不属于视同自产货物。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A公司将设备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厂商出口,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相应的设备进口增值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同时,设备出口还应按规定缴纳出口关税。两种方案对比综上所述,该设备属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造成的退货,如果自A公司缴纳进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运出境的,A公司采用退运方式,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回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关税,此时采用退运方式比一般贸易方式更划算。如果不符合退运条件的,因为既不能退回进口税款,也不能免出口关税,此时采用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免税的方式,因为原先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不能抵扣,两者税负无差异。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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