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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跨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日期:_ 单位:_第 1 页 共 1 页跨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1搭设或拆除越线架应设安全监护人。2搭设跨越重要设施的越线架,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单位取得联系,必要时应请其员监督检查。2越线架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宽度应超过新建线路两边线各1.5m,且架顶两侧应装设外伸角。4越线架与铁路、公路及通信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越线架与被跨越物的最小安全距离(m)被跨越物名称铁路公路通讯线、纸压配电线距架身水平距离(米)至路中心:2至路边:0.60.6距封顶杆垂直距离(米)至轨顶:6.5至路面::0.5105跨越多排轨铁路、宽面公路时,越线架如不能封顶,应增加架顶高度。6越线架的立杆应垂直,埋深不应小于50cm,杆坑底部应夯实;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越线架的横杆应与立杆成直角搭设。7越线架两端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支杆或拉线。剪刀撑、支杆或拉线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20cm。8越线架上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9重要越线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0拆除越线架应自上而下逐根进行,架材应有人传递,不得抛扔;严禁上下同时拆架或将越线架整体推倒。11越线架的型式应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重要的越线架及高度超过15m的越线架应由施工技术部门提出搭设方案,经审批后实施。第 页 共 页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 单位:_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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