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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2018 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我县 2018 年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切实做好我县 2018 年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提高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 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全力实现“零火点”为目标。一旦出现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把危害程度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和生态安全。(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 * 行政区域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应对处理工作。(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镇和有耕地、有禁烧任务的驻县单位负责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3.部门联动,全民动员。建立县、镇( *镇、 *部队农场、*九营农场、公路沿线)、社区(*部队农场、九营农场、公路沿线下设)二、三、四级网格,各级党委政府( *部队农场、 * 九营农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总网格长, 负责三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管理的任务区分、 运行、调度、协调和考核;各级党委政府 (* 镇、 *部队农场、 * 九营农场、交通局正职领导干部为分网格长, 负责下一级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监督检查。 各级相关部门人员为网格员, 负责本网格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日常运行管理。每个网格要设总联络员和网格联络员。要由三、 四级网格负责人逐个对地块明确禁烧责任人, 做到每块地都有责任人。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禁烧防控格局; 协同做好非农田范围内垃圾、废弃物、 落叶等散烧的管控, 减少大气污染问题。4.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由县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调度考核全县禁烧工作;*镇和有耕地、 有禁烧任务的驻县单位是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有耕地、有禁烧任务的驻县单位也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5.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在秸秆露天焚烧过程中,要做到提前防治,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秸秆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 围绕秸秆肥料化、 饲料化、能源化,加快秸秆转化,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实现以用促禁。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及任务。为了明确分工,加强领导,有效发挥“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战术原则,特成立 * 秸秆禁烧应急指挥部如下:总 指 挥: * (县政府县长)副总指挥: *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 *农场副场长)委员: *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 *农场安全办公室主任)*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文广新局局长)* ( *农场环保局局长)* ( *农场农业科科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秸秆焚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 * 环保局:办 公 室 主 任 * (县环保局局长)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任 务: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调动各部门、 各单位的人力和物力;负责指挥灭火战斗、现场警戒、火场供水,并负责有关灭火救援行动的重要决策。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个分指挥部, 其成员组成和任务是: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 * 消防大队,大队长苍久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水源、灭火器材、装备、参战人员及任务分工等灭火准备工作,以及协调各指挥部日常联络,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第一组:灭火指挥部指挥: * (* 副县长)副指挥: *( 公安局局长 )* (县环保局长)任 务:负责调动公安消防部队、 企事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及公安干警等各灭火作战有关单位,组织做好联合作战。第二组:供水指挥部指挥: * (县建设局局长)副指挥: *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任 务:落实消防水源, 环卫处载水车辆, 石油公司油槽车,全力保障大风天大面积火灾扑救现场的水源供应。第三组:警戒保卫指挥部指挥: ?( 县公安局副局长)副指挥: * (交警大队大队长)任 务:组织公安干警负责火场周围警戒保卫任务, 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人员出入,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等保障工作。第四组:后勤供应组指挥: * (县财政局局长)副指挥: * (县政务服务中心)任 务:保障现场物资供应和提供必要的工具, 并负责运送至各分指挥部, 在总指挥部调动下为整个灭火队伍提供常规灭火工具、机动车辆燃料、参战人员饮食等各种后勤保障。(二)职责分工。秸秆焚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 宣传组、 重污染天气应对组、执法组、后勤保障组。同时成立4 个督导检查组,负责对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安排、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禁烧应急办: 牵头做好全县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对接上级确认的火点核查工作,统计汇总上报全县禁烧情况,依法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督导检查组: 负责全县三级、 四级网格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实行巡查督导。综合组: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参与。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提供工作信息、业务指导、动态任务安排等工作。宣传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参与。主要负责政策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报道。重污染天气应对组:县政府应急办牵头,县环保局、气县象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教育局、环卫处等重污染天气成员单位参与。主要负责按照*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执法组: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农业局、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参与。 主要负责对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依法予以处罚。后勤保障组: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的车辆、灭火器材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县水务局: 负责督促指导各村严禁向河道水体抛弃秸秆,对发生秸秆抛河现象造成水体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环保局牵头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发挥好县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重点做好完善机制建设,做好火点信息收集转发、工作信息汇总、 情况通报、 组织督查督办等工作,督促部门职责落实,做好督查巡查工作。农业局牵头负责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牵头落实* 秸秆综合利用方案( 2018-2020年),将任务目标细化至年度,并分解至各相关部门,制定考核方案,做好年度考评工作,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野外禁烧和林地防火工作。同时,全程组织参加督察巡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83 条规定,依法行使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职能。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镇落实各种宣传手段,不断扩大受众范围和影响力。公安局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禁烧工作。劝阻、制止野外焚烧秸秆行为,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查处,落实各项处罚措施,全面介入巡查、检查工作,通过110 报警电话,设立秸秆露天焚烧举报专项通道,全程组织参加督查巡查工作。财政局负责对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综合利用和促进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相关资金, 并加强资金监管, 制定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资金罚没扣拨办法,保证处罚及时到位。省驻 *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全程组织参加督查巡查工作。国土局负责火点位置界定。制作与*农场、 * 部队农场、 *九营农场, 等单位的边界电子详图,对环保部门提供的火点经纬度进行甄别,确定火点所在行政区位置,为统计、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发改局负责结合产业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规划局负责禁烧工作所需全市电子信息平台数据,协同判定火点位置。接待中心负责做好禁烧期间车辆等保障工作。气象局负责雾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与县环保局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会商工作。环卫处负责管辖范围内垃圾、废弃物、落叶等焚烧管控。城市建设监察大队负责 *镇网格区域内(含周边“小开荒”)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及其他废物等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行为进行处罚。消防大队负责焚烧秸秆引发的火灾事故扑救和调查处理。监察委负责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县政府督办室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期间的督查督办工作,全程组织参加督查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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