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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十四五工作规划计划未来五年,我们将围绕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绿色发展方式、创新治理体制机制等战略,以求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持续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一是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建立扬尘控制责任体系。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应进行地面硬化和洒水,运输车辆应清洗洁净驶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城市余(渣)土处置治理公司,应集中管理运土车辆,并按照要求加装封闭装置。各地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大型煤堆、料堆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二是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逐步减少家庭油烟气排放。开展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试点和推广,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城市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zf机关要率先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四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对有机化工、建材、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木材加工、食品制品、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二)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切实保护饮用水安全。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力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立即拆除或者关闭。全面推动备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二是全面整治不达标水体水质。加大全县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区域村镇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养殖业污染及矿山废水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凤凰污水处理厂扩容、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确保地表水监测断面综合水质达标。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消灭建成区内黑臭水体。三是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针对禾水河、禾泸水以及其支流等水系,对于水质不达标的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水库“禁进”要求,实行“人放天养”,防止水体污染。加强非法排污综合整治,重点对沿岸偷排行为、废物异地处置行为、矿山开采、畜禽养殖和种植业面源污染的排污行为等进行综合整治。四是建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等方面谋划一批水体保护相关项目,编制好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争取进入省级储备库和中央储备库,积极推进项目工程建设,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三)全面开展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现有的监测能力基础上,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强与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土壤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重大土壤污染事件联合调查和评估机制、重污染土壤监测预警体系。二是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土壤污染试点治理。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强种养业污染治理。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禁止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改良农田土壤;禁止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土地复垦回填或者充填材料。(四)全面打造环保铁军,抓好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切实充当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枢纽作用,全面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定时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力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形成“大环保”格局,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抓好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做好饮用水源地水质、镇和镇门前两个断面水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县工矿企业污染源、入河排污口例行监测和其他环境执法监测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切实抓好已建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维护保障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实时在线监测作用。三是抓好环境执法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加大严查非法排污力度。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及时调处群众信访,提高信访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结率、满意率。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抓好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和总量减排工作。(五)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经济发展。一是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强力推进工业节能减排。有序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快速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强化生态立县理念,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灾后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林业生态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和城周绿化工程。二是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公共交通以及人行道、自行车道、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开展户外广告、空中管线、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噪声等整治行动。开展工业污染源、燃煤、扬尘、机动车船排气、饮食业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专项管控。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禾水、泸水、桐江以及水库等重点流域的整治。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三是强力推进低碳工业发展。严把环境准入关,对新、改、扩建项目分批次集中审查,重点项目邀请该行业内专家共同审查,把建设项目审批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突破口和重点;严格执法,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查处污染事故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四是培育绿色健康文化。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倡导公众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开展绿色课堂、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村镇和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活动,形成尊重自然、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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